适应社会大环境_共公的后代_百度空间

  人生所遇之事,十有八九不能如人意。所以只有适应社会大环境这一条路可走了。这明显是个人人都明白的大道理。可是适应社会真得就非常的正确吗?

  每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是当个对于社会有贡献的人,基本上不大会从小就被灌输危害社会的。可是为什么小偷这个“职业”从来都没有从历史上消失过呢?共公的后代被偷过三辆自行车,公安局从来都没给共公的后代找回来过一辆。因此不再买新自行车,从旧货市场(非常有可能是小偷销脏的市场)买了部非常便宜的旧自行车,虽然旧了些,可是是xx车呀。这辆车到现在都没有擦过,看上去旧巴巴的,因为怕擦的太亮,可能又被偷走了。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会有人从小就立志当个小偷的。可是社会大背景使得这样的人没啥事干,既然没啥事干,那么就没有能力从社会上弄到合理合法的收入,可是人总得要吃饭吧。总不能当个乞丐,总是吃要来的剩饭吧。只是为了吃上一口好饭,唉,研究起开锁的窍门来了。总之当成为了偷车的新手的时候,被抓到派出所的可能性是非常之大的。按常理,被抓住后的小偷新手们的偷车生涯也就应该结束了。可是派出所的房间太少了,住不下呀。于是只是批评了一翻,结果新手小偷就被放出来了。释放出来的新手小偷们仍然是社会剩余分子,只是仍然找不到走正路并且带来合理的收入,仍然是吃不上一口好饭。因此感悟到社会大环境可以比较容易适应的方面,于是在研究开自行车锁方面便有的是时间进行经验性的研究了。此后偷车贼就这样“炼”成了。

  任何事情总得正着理解并且还得反着去理解。反着理解偷车贼,其实他们的存在也是有着正确的道理的。人们看动物世界时,会比较讨厌食腐的生物。一个动物要是病死了,用不了多久,它的肉身就会被xxxx的分解掉。被xx分解掉与被食腐动物吃掉有啥区别呀。对于食腐生物来说,它们的存在只是生物生、老,病死光秃秃的来到这个世界{zh1}又光秃秃的离开这个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个小小的环节。

  再来看一看自行车吧。作为商品的任何东东,其实它们的命运是非常的悲惨的,只要一被生产出来,就得被卖来卖去的。它们的“人生价值”只是终身的被人骑着。它们的“社会大环境”决定了只要有人需要它们,它们就有使用价值。至于骑它的主人到底是谁,自行车的社会环境可不会进行什么道德的法律的鉴别。于是这种大环境给了偷车贼机会。对于xx来说,帖上了xx的自行车的身份可是值得它自傲一翻的。于是花了大价钱的买主也会对这样的自行车爱护倍增,似乎xx的光辉可以给主人带来些莫名的光圈,所以主人爱的可能已经不再是自行车的主要功能,主人只是爱光圈效应所带来的影响吧。因此这样的自行车由于主人的勤于擦拭,或者主人太忙,但比较富裕,因此雇人擦拭所产生出来的光圈效应同样也会吸引偷车贼的目光,于是这样的具有光圈效应的自行车非常的容易出现在旧车市场上。对于并不怎样富裕,但也想光圈效应一翻的市民来说,虽然是“旧车”,但是便宜呀,打折的光圈效应同xx的光圈效应因为无法区别,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等值的。于是xx自行车有时给人的印象有些象是吕布这个三姓家奴。三姓家奴的xx似乎并不好听呀。xx也会转化出阴暗面的。

  xx的自行车是三姓家奴,但是xx的“人”又会怎么样呢?再瞧一瞧人类社会中的“猎头公司”吧。猎头对应xx的人是不是非常象偷车贼对应于xx自行车?对于光秃秃的来到这个世界{zh1}又光秃秃的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坚持自已的本色与随波逐流的适应社会大环境那一个选项才是比较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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