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装原材料来说,动物毛皮资源丰富,又确实具备xx的形态美,难怪 ...

 动物质料
  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xx故事里,有一个人叫挪亚。《xx全书·创世纪》中称他为义人。据说上帝降洪水灭世时,挪亚曾遵上帝旨意,造了一个长方木柜形大船,带着全家人和多种动物一
起躲入方舟,致使人类和动物并未因特大洪灾而彻底灭绝。在其他民族的创世神话中,也都在描绘人的起始时,少不了谈到与人俱来或先人而有的动物。动物与人,同生共存,有着xx的亲缘。
  人无疑是在动物身上发现了美,包括形体的外在美和力量的内在美。于是,人们开始用动物身上的美来装饰自己,补充自身原有的不足。通常,人们认为原始人文身主要是为了显示忍受痛苦的耐力。实际上,这种忍受痛苦的设想是后人强加上去的。为什么要忍受痛苦呢?为了表示自己勇敢,这应该是当人类有了强烈的个人意识以后才会萌生的。我们为什么不会想到原始人的初衷是模仿动物呢?因为某些动物身体上有斑纹,但是人却没有。原始人在舞蹈中常常模仿动物的姿态,这说明人类童年的艺术感受和创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与畏惧。    

    如果说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强有力,那么最鲜明的例子莫过于人将猛兽的牙齿和脚爪装点在自己身上,这样才在事实面前证明自己是强者。尽管这样,也还是有模仿动物的痕迹,因为他们披挂在自己身体上的鸟羽兽牙,不仅仅取自于凶禽猛兽,其中不乏那些美丽xx但毫无威严凶狠可讲的弱小禽兽。况且,当人们已经摆脱了那种以狩猎经济为主的生活以后,仍然喜欢将头巾扎成两个角状,谁还能说中国苗族双角状的头饰仅是为了显示降伏猛兽的威力呢?因此可以这样说,人类童年时期从动物身上发现了自己所缺少的表皮美、凸饰美和灵巧、勇敢的性格美,于是便开始将自己按照动物的美来装扮修饰。只有到了人的意识成熟起来后,即脱离蒙昧时期而进入到野蛮时期后,才会更多地吸取动物的野性,从而为自己的勇敢去炫耀。无论怎样说,人都因喜爱、钦佩而产生了最初的对动物的审美意识。俄罗斯人普列汉诺夫曾说:“原始狩猎者的心理本性决定着他一般地能够有审美的趣味和概念,而他的生产力状况,他的狩猎的生活方式则使他恰好有这些而非别的审美的趣味和概念。”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谈到人民因狩猎生活方式这一特有的经济基础而产生了对动物的爱,这种论点无疑是精辟的。但如果从人类服装史源头,去探索人类早期是如何从植物、动物、矿物等诸物质中摄取形式美潜质的话,那么此说就显得有些片面了。   

   人类并未满足于对动物的直接应用,在服饰文化的悠悠岁月中,人们创作服装、加工和制作服装原材料的双手更加灵巧,头脑也更加充满智慧。缝接好的并做了些装饰的兽皮服,雕琢后的兽牙、骨管和蚌壳,都表现出人类以动物为服装取材对象,具有无尽的潜力,是一项独立的艺术创造,并为以后千百年的服装发展远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史前艺术》的作者斯凯尔特玛在著作中指出:“关于这种装饰形式同时是纯粹的审美形式,这是毫无疑问的。不仅这种装饰,而且由贝壳组成的项链也是xx有意识地作为一种美来感受,这种同样大小的构件按照自然界根本不存在的秩序排列,不仅是一种纯粹想像的产物,而且作为颈部装饰品的贝壳链条只有这样才能理解: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它是一种适当的对象形式,即人体的对象形式,也就是用艺术来解释它。因此,项链才获得了它充满意义的装饰美,构件的轮廓突出和衬托了均匀而圆润的颈部”(转引自卢卡契《审美特征》)。就书中所谈的项链而言,1972年,在中国陕西临潼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中,发现有一具少女的遗骸。从她身旁散落的8720颗骨珠全部具有钻孑L来看,确定是少女佩饰毫无疑问。这是真正的间接利用动物,也就是在动物骨、牙上经雕琢才制成的佩饰,我们不得不敬佩古人在那样低水平的生产方式中,竟以人工创造了这样伟大的艺术。同时,我们也在这佩饰上深深感受到人(即使是原始人)也是那样热爱动物,想靠拢动物又想占有动物的复杂心理。   
    由于人类在动物身上发现了无穷尽的美和实用资源,向动物的索取也就越发直接而且没有休止了。这时一个{zh0}的解决办法,就是人工养殖动物,让所需动物在人类为其设置的樊笼里安全、顺利地成长与繁殖,从而为人类生活,其中包括为衣服和佩饰提供了可靠的原材料来源。我们只消看一看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猪与人共存)就会体会到这一点。
    从人类童年起,人对动物的爱意和敌意就总也撕扯不清。人在直接应用动物和间接应用动物来做服装原材料时,甚至在人工大量养殖动物以后,人对动物的态度始终是不公正的,一面斥其不如人,一面又拼命地以动物的美来装饰自己。到底“衣冠禽兽”是骂那些品德不端的人呢?还是喻指所有的服饰形象中的人本体,真是千古难解恩怨谜。
     动物的直接应用
    将动物身体上的某一部分直接取来,使之成为人的佩饰品,这是人对美的一种自然需求。如今我们在谈论装饰美原则时,认为脖子上挂一串兽牙、贝壳是质朴的审美观念表现,那不做或稍
加修饰、浑然天成的饰品,具有后人凭手工所难以获得的xx趣味。这种论断被很多人接受。应该说,它在逻辑上是没有错误的。但是,如果以为这就是人的追求目标,那就难以令人信服了。
    当人将刚刚被射死的獐子或狍子的皮,从血淋淋的尸骸上剥下来后,未经加工就直接披在身上;或是迅疾切割下它的牙或角,粗粗钻个孔就挂在颈间,这种举动的全过程中,一切都是受当时生产力条件所决定,并不意味原始人就喜爱那些未经加工的动物质料服饰。只是他们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还需要加工,甚至还能够加工得更xx。人在没有认识到事物所可能达到的新高度时,是不会有新的奢望的。这正好反映了人类早期低下的生产力水平。
    时隔近万年后,虽然当时曾引起原始人审美感受的粗糙的皮服、骨饰,如今还能使我们为之激动不已,但是现代人由此所产生的无限的审美畅想,却是因为我们已不再那样出于直觉动机去利用动物,而是站在现代文明的高度,在欣赏中更多地领略了那种原始趣味和朦胧的审美观念。如今显然要自觉与成熟得多。
    原始人在选取动物直接做成衣服和佩饰的举措中,无疑是好奇心与斗胜心同时占了上风。人类也是在满足实用需求的同时而不是以后,发现了以动物为服饰原材料的最切合实际的价值,包括保暖与审美。
    衣服与毛皮
    一般来说,直接将动物毛皮披在身上,总还是要经过最简单的截取和缝接的。中国辽宁海城小孤山原始人遗址中,发现了近五万年前原始人使用的骨针,说明至迟在那时已经有了缝制衣服的发端。
    将动物毛皮的爪部和头部剪去,留当中最齐整的毛皮再行缝接是常态,但是也有特殊的例子。如美洲明尼达里部落的印第安人,只把猎获来的狼的毛皮剥下来,在当中挖一个洞套在颈上,任凭狼头悬挂在胸前,狼尾垂挂在臀后,这种服装在外人看来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但是他们自己却怡然自得。这种不加任何修饰和裁缝的动物毛皮服装,看来是对动物的直接应用,以其作为服装质料的xxx的创作行为了。
    更多的,历时更久远的还是将动物毛皮略作加工,如南美洲火地人的衣服是用水獭皮或海豹皮做成的。火地人盛行穿皮披肩,于是就要将两三张水獭或海豹的皮缝接起来,再行裁制。当地妇女除了肩披皮披肩外,还总要围上一条三角形的毛皮小围裙。
    居住在中国黑龙江南岸的赫哲人,讲究以鱼皮为服装原材料。当男人们忙于打鱼的时候,女人们却将精力放在了鱼皮服装的设计与制作上,她们取来大马哈鱼皮和鲑鱼皮,先行鞣制,再以植物汁液染上各种颜色,然后将加工好的鱼皮缝起来。在那些鱼皮长袍、鱼皮套裤、鱼皮鞋、鱼皮手套中,甚至包括那些鱼皮的围裙、护腿、腰带等类服装中,人们的生理需求、工作需求、适应环境需求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可忽视的是,在鱼皮耐磨、轻便、不透水和不挂霜的诸特点之外,鱼皮服的一些美质还引起了人们对形式美的兴趣,从而满足了人们的审美需求,即精神上的需求。不然的话,不会在19世纪中叶以后,赫哲人面对毛织或棉布制服的冲击,仍然保留下他们喜爱的鱼皮服。而鱼皮服的所有特点,无论是符合人类生理功能还是适合人类精神需求的特点,都以强有力的事实说明了,这种受人喜爱的服装取决于鱼皮——具有审美价值的动物表皮,这是大自然的恩赐。     

    卡拉莫琼人分布在乌干达与肯尼亚交界的干旱地区。他们没有接触到海豹和水獭。但是他们常与陆地上的狮、豹相遇。强烈的求成取胜心理驱使着他们去将猎获来的狮、豹皮披在身上。于是,他们认为狮、豹的勇猛已经转移到他们自己身上,人们缺少的狮、豹毛皮的那种美也被人占有了。如果是小伙子们披挂起亲xx死的凶猛野兽的毛皮,他们无形中又增添了几分骄傲。
    人类看重动物毛皮,是因为动物毛皮在具有保暖性能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能够体现出美和占有。这种心态与举动不用到原始人那里去找,看一看身边的现代人吧!这些已非原始人的绅士、淑女们依然对动物毛皮为原料的服装爱不释手,这还不是最有力的说明吗?现代人实在是为动物毛皮所具有的质地、色彩:斑纹的美所迷恋。20世纪70年代初,在内蒙古河套一带的农村中,我还见到人们兴致勃勃地穿着不挂里的羊皮大袄和羊皮坎肩。我曾设想,原始人穿的兽皮服也许不过如此。由于对服饰文化学的一种特殊的兴趣,促使我向他们问道:“你们穿羊皮袄就是为了暖和吗?”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说:“还为了好看呀!你看这些毛毛……”他们用手不无温情地扯着前襟和后摆以及袖I:I翻露出的黑或白的直毛、卷毛,无限钟爱地说着,“你们的棉衣上却没有。”言语间显然流露出自豪,流露出对他们特有服装质料的特有的爱。无疑,回答与我的设想相距甚远。我想,我就像那个向莫桑比克境内马可洛洛部落酋长询问女人为什么戴“呸来来”(唇环)的探险家一样。酋长一句“为了美呀!”显然感到这种问话没有必要,而那个探险家也始终认为没有得到更理想的答案。    

     就服装原材料来说,动物毛皮资源丰富,又确实具备xx的形态美,难怪人们至今还在以它为服装质料。即使是国际有关组织三令五申保护珍贵的、尤其是濒临灭绝的动物,但是一些人仍然不顾人类生态失衡的威胁,为走私珍贵动物毛皮铤而走险。假如人们对以动物毛皮做服饰的兴趣不似以前那样浓厚,可能这种破坏生态平衡的行径会自动消失的。很显然,人工养殖的动物不能xx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就无法以实用功能的说法去解释,而只能说是为了美并为了显示富有。不然,羊皮和熊猫皮在保暖上会有多大差异呢?而就美来说,那熊猫的毛皮之美,确实是羊皮所难以比拟的。
     佩饰与牙角
    人类将飞禽羽毛直接插在头上,或是做成头饰扎在头上,将走兽的爪、角、牙、骨、毛皮条垂挂在身上;将水中贝类软体动物的外壳穿缀在身上,是最主要的直接应用动物来作为服装、特别是佩饰原材料的普遍事象。
    头饰上以羽毛直接为饰,恐怕是最便当的佩饰创作手段了。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创作时间如此之短,而头上的羽饰又如此醒目、美观,难怪自远古到如今人们一直喜欢它。虽然远古的羽饰未能保留下来,但“活化石”,如今尚存的北美红种印第安人仍然以满头排列有序的羽毛为饰,就是一个十分有力的例子。
    自古以来,凡是处于游猎经济之中的民族,有的在头上饰袋鼠毛,有的饰鸵鸟羽、鹰羽、七弦琴尾鸟羽、熊耳毛,有的在鸵鸟蛋的壳上再插上鸟羽,或是将黄色或白色鹦鹉羽编成扇状头饰。这些仅仅是羽毛饰。有些民族干脆将一只鹫鸟或一只乌鸦顶在头上。在南部非洲森林中生活的布须曼人,靠采集和打猎为生,他们讲究将猎得的鸟类的头割下来,经除血加工后,直立着安在
自己头上作为头饰。看上去,就像戴了一顶小小的彩色王冠,动物的美的姿质、美的形象确实移到人的头上了。
    项饰和耳饰、面饰上所应用的动物质料品种显然较之头饰要更加丰富一些。有用海狗皮切成的带子,有用兽毛织成的绳子,有的还以一条绳穿上红珊瑚、螺壳、玳瑁、鸟羽、兽骨、兽牙等。北美西北部印第安人喜欢用凶猛的灰熊爪作为装饰品;缅甸南部山区的那加族人,至20世纪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生活方式中,他们不仅喜欢戴犀牛鸟羽毛和猪牙装饰的帽子,而且讲究佩戴耳饰。男人们也要扎耳孔,然后戴上丝纹贝壳或是山羊角。印度尼西亚的安斯马特人,是1973年才在印度尼西亚的西伊里安岛发现的原始部落。他们喜欢在鼻梁上穿洞悬挂漂亮的贝壳,佩戴野猪牙或狗牙穿成的项链。
    至于身上,如腰部、腕部和踝部的佩饰,更是大量地应用了动物——这一绝妙的佩饰原材料。人们通常在腰间束上一条带子,这个带子多以兽皮制成,然后再在带子上缀上一些腰挂,有鸵鸟羽、蝙蝠毛或鼠毛束成的垂饰,有用一排羚羊皮碎条,再穿上蛋壳的。缅甸境内的钦族人认为虎骨可以避邪驱害,钦族儿童常常以虎骨挂在身上为饰。印度东北部那加山区的奥那加人男子在戴熊皮帽的同时,戴上象牙做成的大臂钏。而莱索托的巴苏陀人,当男女青年结婚时,手腕和颈项都要戴上用药浸过的手镯和项圈。这手镯和项圈的质料不是别的,是地地道道的动物质料——牛的脂肪和胆汁。直接佩戴动物毛,不是原始人的专利,20世纪的淑女们曾热衷于以猴毛做装饰。埃塞俄比亚猴有着长长的、光滑的黑毛,人们将其佩缀在身上,很是流行了一段时间。   

    还有什么比以动物为原料所直接制成的服装更为动人吗?如果仅从斑斓的色彩来讲,也许它只能与植物乃至矿物平分秋色,但是如果从那些意想不到的造型来看:新月形的兽牙、扇形的蚌壳、树形的珊瑚以及各种形状的羽毛,那却是植物和矿物所难以相比的。若是再论其柔中有刚、刚中含柔的质感,那更是既比植物坚硬,又比矿物润泽。尤其是动物在未经刻意加工时所拥有的生机与动感,{jd1}是植物和矿物都不能相比的。这就是说,动物直接被用来制作服饰,有着一股难以觅到的带有原始狂放意趣的美。在动物所具有的形式美和内蕴美面前,植物的美显得富有生气但难免柔弱,矿物的美显得坚实敦厚,却又无奈于永恒的静态。
    就在人们喜爱以动物皮毛为服装,同时又不满足于只是略作加工时,由于审美需求的提高,人们开始将精力较多地向动物材质的精细加工上倾斜,从而导致了服装原材料加工工艺上的重要发展。  

 

本文出自武汉文化衫: http://www.11efu.com/
武汉海通服装厂定做,T恤衫无纺布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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