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关于GB7258-2004标准
GB7258标准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法规,是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在用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和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新车型强制性项目检验、公告管理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现行版本GB7258-2004,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04年7月12日联合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实施以来,国家标准委先后批准发布了3个修改单。第1号修改单,调整了前照灯远光光束照射位置检验要求,删除了前照灯远光光束和近光光束布置的相关规定;第2号修改单,规定了校车的定义、核载要求及专用校车的部分技术要求;第3号修改单,扩大了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型范围,规定了在用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及安装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时间要求。
GB7258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版本GB7258—2004,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在加强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运行安全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实施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有必要及时进行修订。
{dy}、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发布了3个修改单,涉及校车安全技术要求、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等方面的内容。标准整体结构较为零乱,不便于操作实施。第二、汽车行业近年来陆续批准、发布、实施了许多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所引用及参考的许多标准已制定实施了新版本,其中部分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应与该标准协调一致。第三、该标准对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仍较低,不能更好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对GB7258—2004标准进行整体修订。
GB7258标准的修订原则
1、根据道路交通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GB7258的适用范围,提出特型机动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等各类道路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的依据,严密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主要环节。
2、根据GB7258-2004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采用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机动车分类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3、提高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适当加严卧铺客车和栏板货车等安全性能低的道路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提高道路运行机动车的整体运行安全技术性能。
4、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5、系统梳理GB7258-2004报批以来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整理相关标准条文,确保标准之间的协调。
适用范围、机动车定义和整车标志的修订
1、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定标准适用于除有轨电车以外的上道路行驶的所有其他机动车。
2、修改了机动车、公共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定义,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将原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合成为摩托车。同时,增加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特型机动车等术语和定义。
3、进一步明确了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要求,规定乘用车和货车(低速汽车除外)还应在仪表板上左侧适当位置设置{yj}保持的、能从车外清晰识读的标有车辆识别代号的标签,以便于交通xx在注册登记和路面执勤执法时的严格管理。同时,增加了乘用车至少还应在6个主要部件上标识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等特征信息的要求。
重点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提高了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一是完善了对于大中型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例如规定,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不允许乘客站立的公共汽车和专用校车的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GB/T 17578的规定,且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座椅均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二是完善了对于重中型货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例如规定, 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货车的所有车轮均应装备盘式制动器,且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限速装置(或具有限速功能)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货车主要在山区道路行驶的还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三是完善了对于危险货物运输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例如规定其所有车轮均应装备盘式制动器及使用子午线轮胎,且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限速装置(或具有限速功能)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主要在山区道路行驶的还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装置。
公共汽车等客运车辆防火及安全逃生要求的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加严了公共汽车站立人数核定、客车防火及安全逃生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对允许乘客站立的公共汽车,其站立乘客有效面积按每人不小于0.15m2计算,其他客车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客车线束应采用耐温不低于125℃的阻燃电线,波纹管应达到GB/T 2408-2008表1规定的V-o级,车长大于6m的客车应设置手动机械断电开关;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应达到GB 8410—2006的4.6规定的A或B级的要求,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隔热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发动机后置的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客车乘客门紧急情况下应能从车外开启,即使车外将门锁住时仍应能从车内开启车门;公共汽车及车长大于6m的其他客车应在驾驶员座位附近驾驶员易于操作部位设置乘客门应急开关。等等。
其他方面安全技术要求的修订(1)
其他方面安全技术要求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将卧铺客车的侧倾稳定角限值由“空载静态时向左和向右均不允许小于32°”调整为“静态最不利载荷状态时向左和向右均不允许小于28°”,并规定卧铺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明确规定卧铺客车的卧铺不允许设置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卧铺客车的乘客座椅(包括车组人员座椅)不核定乘坐人数,以切实提高此类长途运行公路客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2、细化了重中型栏板货车{zd0}允许总质量核定的相关要求,明确了货车后轴(包括驱动轴和承载轴)的结构和承载形式应相同,力图从设计和制造环节{zd0}限度地避免此类货车使用时超限超载情形的发生。
其他方面安全技术要求的修订(2)
3、适当放宽了台式检验制动性能时的制动力平衡要求,规定机动车左右两侧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的差与较大的发光强度之比应不大于50%。
4、细化了载客汽车乘客座椅和货车驾驶室(区){zh1}一排座椅布置的相关规定,并规定货运机动车的载货部位不允许设置乘客座椅。
5、增加了乘用车应装备驾驶员汽车安全带佩戴提示装置及应能可靠固定儿童座椅的要求,以期更好地保证驾乘人员尤其是乘车儿童的安全;此外,对自动变速器的性能要求也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以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自动变速器的设计和选用。
6、增加了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的原则性规定。
7、增加了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
强化重点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
有关部门分析认为,大型客货车是我国交通安全的瓶颈,需要重点监管,应从预防事故、提高交通安全服务等方面解决相关问题;卧铺客车作为我国独有车型之一,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多,应从标准方面对其技术加以引导;栏板式货车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样需要引导发展、逐步淘汰。此次标准的修订,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了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加严了公共汽车站立人数核定、客车防火及安全逃生等方面的要求;细化了重中型栏板货车{zd0}允许总质量核定的相关要求,明确了货车后轴的结构和承载形式。同时,规定卧铺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卧铺不允许设置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因此,将促进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提高,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提升技术要求将提高汽车产品整体运行安全技术性能
先进的技术标准对产品水平的提升和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此次标准修订中系统梳理了GB7258-2004报批以来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技术和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同时,对新技术的安全装置的安装等提出了要求。例如,新标准增加了部分机动车应装备盘式制动器及安装防抱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的要求;增加了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的原则性规定;增加了车长大于11m 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不允许乘客站立的公共汽车和专用校车的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的要求;增加了自动变速器的相关要求,以及部分车型应具有限速功能或装备限速装置的要求等。这将有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整体运行安全技术性能。仅以辅助制动装置为例,装有制动辅助系统的车辆占事故报废和严重损坏车辆的比例,比不装制动辅助系统的车辆降低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