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籍所在地和原工作单位是安徽六安,走出行政,刚开始律师执业,也是在六安。六安辖三区五个县,均属{gjj}贫困县,从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时,考生就享受20——30分的降分待遇,结果,每年录取的近二百人中间,资格证书B证、C证的占70%以上,律师队伍几年翻了将近一番;同时,经省司法厅注册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也有四、五百;这还不算,既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在六安同样有市场,跟在退休的公、检、法人员后面,在法院附近租一间门面,照样接案子,照样打官司,照样收钱。在老百姓眼里,人人皆是律师。僧多粥少,龙蛇混杂,法律市场混乱是必然的。
我是持有A证的律师,不客气讲,有些傲气,看不惯这种乌七八糟的局面,所以,两年前选择了孔雀东北飞——到北京注册登记,成了一名北京律师。人在北京,根还在六安,隔三差五地回来,接一些疑难杂症和民告官的案件,常与老家当事人接触,接触中,心就产生隐隐阵痛,多次想写出来,苦于时间不够,这次回老家接了一个省公安厅挂牌的盗窃案件,实在感触太深,有鱼骨在喉不吐不快之冲动,于是,我写。
去年冬,我的委托人W,她的丈夫和儿子因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以前叫收脏罪)被关进看守所,不久,法律皮条客主动找上门,胸脯拍的咚咚响,愿意为她疏通关系,并为她推荐了一名“律师”,W交了律师费4000元,又交了活动费46000元,两个月过去,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今年三月份,丈夫多次打电话,要求律师会见,W找到那位“律师”,“律师”说还要交5000元,侦查阶段即将结束了。经过一番哀求,5000元成交。付钱后两周,看守所的丈夫打电话说律师仍然没有会见,W觉得不对劲,这才通过我的一位曾今的当事人、她的近邻找到我,准备让我担任她丈夫的辩护人。W说,以前给那位“律师”的钱算打水漂了,给那位法律皮条客的46000元也不要了——孤弱女人,想要钱也没有那个胆量开口啊!
我接案的第三天,W的公公因为看到省电视台法制频道,播放自己亲人的专题,脑溢血突发,驾鹤西天;丧事还没有结束,W的儿媳丢下不满周岁的孩子,离家出走,她与关在看守所的男人没有领取结婚证,没结婚就不存在离婚,自由的来,自由的去,两无牵挂。
我会见了W的丈夫,得知去年冬天,一个陌生男子曾经会见过他,只十几分钟,风扫残云一般,xx;W的儿子,压根没有人去会见——W现在重新聘请的她儿子的律师告诉我的。也就是说,9000元的对价是十几分钟的会见,而这个会见者竟是“律师”聘请的律师。那位收钱不眨眼的“律师”不是律师!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根本无权代理刑事案件。
办案警官告诉我,听说有人借他名义收取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钱,败坏他的名声,他很气愤,他要查。我说,要查,要查。
喏喏,把办案警官弄恼火了,无疑火上浇油,能有好事才怪呢!
现在案件已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未来的路不知怎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W露出了她久违的笑容,不为别的,只为找到了不欺不瞒又肯下苦工的律师。无序混乱的法律市场,让老百姓不敢打官司,不愿打官司,怕遇见官司,这是法律的悲哀。
法律骗子,法律皮条客,这个市场是谁孕育出来的?终究还是广大民众自己——这句话大家可能不愿听,但客观真实。现实法律服务中,讲真话、讲实话、不愿虚假承诺的律师、法律服务者,往往不能取悦于当事人,当事人腿一抬就迈进胆大、敢拍胸脯的律师办公室,因为他们头脑中只想着胜诉,却没有想到胜诉与否不是律师、法律服务者能够决定的,也不是哪个法官、检察官、办案民警所能决定的,案件的胜诉除了取决于案件本身理长理短,还有许多许多人为因素;许多当事人,聘请了律师却还相信法律皮条客的话,在律师眼皮底下上了皮条客的当,交了活动费,扔到水里都不响,却还拱手说谢谢。
贫困地区怪事多。许多人骂法律不健全,骂办案人员枉法,到头来自己做的怎样?是推波助澜还是自觉xx?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当然,法律服务市场最终还得由司法行政机关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