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数字音频系统中,节目制作、播出及传输系统数字设备的满度电平值。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数字音频系统,其他数字音频系统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919-1994 数字声音信号源编码技术规范
SMPTE RP 155-1997 数字电视磁带记录中的数字音频电平
EBU R 68-2000 数字音频制作设备和数字音频录音机中的校准电平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dBu
以0.775V(有效值)为基准电压时的电压电平单位。表示为:dBu=20lg(v/0.775)。
dBu的计算只考虑电压电平本身,而不考虑与相应的电功率电平之间的关系,不考虑阻抗是否为600Ω。
dBu通常用来描述专业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电平。
3.2
数字满度电平 full scale digital level
数字音频设备中A/D或D/A转换器所能转换的{zd0}不削波模拟信号电平。
3.3
dB FS dB full scale
数字音频信号电平的单位。
0dB FS等于“满刻度”的数字音频参考电平,是用于带有A/D和D/A转换器的数字音频设备的一项指标。“满刻度”是指转换器可能达到“数字过载”之前的{zd0}可编码模拟信号电平。
3.4
A/D转换器和D/A转换器 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or and digital to analog convertor
A/D转换器为模拟/数字信号转换器。
D/A转换器为数字/模拟信号转换器。
3.5
数字过载 digital overload
描述A/D转换器输入信号超过满刻度(0dB FS)范围的情况。
由于0dB FS是A/D转换器所能转换的{jd1}{zg}电压电平,没有任何数字电平可以超过0dB FS,所以0dB FS的电压电平和所有大于它的电压电平产生相同的输出码元。
数字音频设备所采用的编码方式应符合GB/T 14919-1994的规定,即采用的编码方式至少相当于PCM 16bit均匀精度。
数字音频设备的满度电平值,即{zd0}可编码电平值,用与其相对应的1KHz正弦波信号电压电平表示。
在广播电视音频系统中,数字设备的满度电平值0dB FS对应的模拟信号电压电平为+24dBu,参见附录A。考虑到我国广播电台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允许满度电平值0dB FS对应模拟信号电压电平+22dBu的数字设备继续使用,参见附录B。
附 录 A
SMPTE RP
155-1997对数字音频设备满度电平的相关表述
SMPTE RP 155-1997对数字音频设备满度电平的相关表述如下:
a) 校准信号为比系统{zd0}电平低20dB的1KHz正弦波。考虑16比特有效位编码,此{zd0}电平的正峰值为7FFF(十六进制),负峰值为8000(十六进制);
b) 电平检测表应校准到稳态参考信号(-20dB FS)相当于音频节目信号的正常工作电平。
注: 由于我国广播电视系统中采用+4dBu作为音频系统的校准电平,所以数字满度电平应为+24d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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