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3日电 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宣布国内成品油价格自4月14日零时起上涨,汽柴油{zg}零售价每吨上涨320元,平均每升上涨0.24元(汽油约0.24元/升,柴油约0.27/升)。
通知称,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xx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2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420元和668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
目前,我国对成品油零售价实行{zg}限价制度,也就是说,石油公司可以在政府要求的{zg}零售限价的基础上向下浮动。截至4月9日收盘,布伦特原油现货、迪拜原油和辛塔原油三地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的原油加权均价为每桶79.074,三地均价超过上次调价的均价 74 美元,比基准价上涨5.69%,变化率早已突破4%。
据初步统计,如果加上4月14日油价上调行动,从去年3月25日到现在,国家发改委已经6次上调油价。
2009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要求汽油价每吨上调290元,柴油价每吨上调180元。
2009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要求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400元。
2009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要求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600元。
2009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要求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要求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