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明白了我为什么说不出个“pi”
他们走后,晚下6点多钟吧,我爱人打了房产热线96191,也管供暖,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说一些相关规定,根据辽宁省供暖办法
热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及时缴纳采暖费;
(二)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三)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
(四)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五)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六)不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的其他行为。
因热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室内供热设施而影响供热效果的,责任自负。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我看了这个法规之后,我心动了,对于私改,应先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罚款,而且{zg}罚500元。那他们罚我5000元不是违法了吗?
之后我要察看了沈阳供暖办法,看过之后我绝望了,里面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一)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暖气管线、接通管网、增加暖气片、扩大用热面积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拆除、迁移和改建暖气设施的;
(三)私自在供暖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窃用热水的;
(四)乱动或毁坏控制阀门,造成供暖设备运行故障,中断仪表电源,影响供暖的;
(五)对所负责的热网设备不进行维护,不按期检修和不搞防寒保温而造成严重跑、冒、滴、漏或设备事故的。
第二十九条
供暖公司是有权罚款的,而且他们给我的“拆改通知”里面罚款的项目是“热能损失费”,意思是说,我供暖公司,虽然无权罚你们私改的款,但你们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我们可以罚你赔偿经济损失。罚款的数额是看给我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就像领导一句话,罚这点还少了呢!
我心想,那罚多少才是正常的呢,按照每小时水流量罚,还是按估计被偷的算,看来5000元这个数值是按估计的吧,如果这2个月来,按每小时算,这个数值确实不够吧。如果按估计算,那{yt}按偷几个小时呢,偷多少呢,这个如何衡量呢。这个经历让我看出,是按被罚的人顺不顺眼的算吧,我因多说了些(自认为是实话)话,让人不快了,就被罚了{zg}额,我心想不如罚我500000000000000000算了。
错我是认了,但罚款的金额让我产生的疑问,我让爱人给物价局打个电话,咨询一下罚款的认价依据什么,物价局给我们最简洁的回答“这个我们不管”。
我还贼心不死,总认为这事可以不用罚款就可处理。打了沈北供热办的电话,没说我被人罚的事。人家说,改个冲洗就会罚吗,问题不大嘛,不能吧。后来我打了蒲河供热办电话,他们说私改不对,有没有偷水一律算偷水,罚款应该,罚多少自定。
我不是小偷,我不是孔子
爱人说我不应这个态度对他们,那我又应什么态度呢,我有些困惑了。他们说你们做过小偷,我就真的做过吗,他们给我做了个比喻,一个xx犯,杀了人,虽然说自己没有xx,也没被人抓,你就说他没杀过人吗?就像我是一个小偷,虽然我说没偷,现在没人发现我没偷,可谁能证明我以前没偷过呢,这像这个道理一样,谁又能相信我没偷呢,是啊,小偷的道具摆在那里,我能说过我没偷吗!这就像xx在一个人家里发现了xx工具一样,你怎样证明你没xx呢!有哪个圣人的自家温度与别人家差相10度左右,做案工具又摆在那里,大呼我没偷呢?恐怕也只有三黄五帝,孔子大人了
我哑口无言,我没发证明,我起誓发愿只能让人笑,我的证据只是个传说。
因为我家供暖好,我又有做案工具,我变成小偷了……
是我不懂这个社会,还是社会不懂我
我的爱人的态度明显和我不同,他也许在经常在外面走动,了解社会,而我就只会天天在家看“正在行动”“新北方”“生活导报”这些无聊的节目吧,可能是我看了太多的正义得到弘扬,坏事必定曝光这样的故事吧。天天幻想只要有理就可以走遍天下,人言自由万万岁。
爱人认为我是理想主义者,不现实,如果开始就服软,说几句好话,罚个一千二千,或者私下给个个把千的,也不直于罚这么多。我心里为什么就是不服呢,都和谐了,我发现有戾气了,我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爱人叫我不要出声,私下叫了那两个手下回来,说了些小话(我都快气爆了),说少罚些吧,他们说,开始不是有商量的余地嘛,现在可好,领导发话了,罚的钱数都写在那个拆改通知上了,不能改,我爱人好说歹说,他们同意少罚500,(不是不能改嘛?),我爱人又说不少好话,那工作人员说,最多可以少罚1000,不能再少了,埋怨是你的妻子不好,爱人也说女人嘛,都这样。
唉,我变得好不实抬举。
之后,我还要不实抬举一些,因为我要找找媒体之类的试试,看看能不能让这些家伙的嘴脸都让大家看看。但我爱人则担心罚款又要增加了,还担心,我们理不强,又没有新闻性,没人会理我们。叫我认了吧!我哭了,泪不争气往下流,爱人劝我不要哭了,我说我就是不服,心疼钱,他说了一句叫我泪水决堤的话:“哥可以挣,不要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