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发电厂2×130MW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招标
发布时间:2010-04-12
开标时间:
萧山发电厂2×130MW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能源[2008]79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本工程为供热改造工程,2009~2010 年完成1号、2号发电机组的设备、系统改造和供热管网建设,按实现150t/h(包括了电厂已供热负荷)过热蒸汽供热能力。、总投资约为1.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的萧山发电厂内及萧山南部供热区域 ,计划于2010年12月底 建成。
萧山发电厂2×130MW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招标
1、标段内容:萧山发电厂2×130MW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招标;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5具有xx机构颁发的相应等级压力管道元件(膨胀节)制造许可证,并具有与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产品数量累计达500套以上,以及单个合同数量达100套以上的投运业绩,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表);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包括受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兄弟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5月4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04月13日 至2010年04月19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
联系人: 向 东 手机: 13521994340
电 话: 010-52086726 51095832
传 真:010-5109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