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畅通销售渠道,密切供求关系,《中国无公害养殖网》将采取以下模式和办法,在全国营销xxx保健系列饲料等产品。
一、营销模式 《中国无公害养殖网》实行在以各省分站为独立核心,设立(市、区)总代理,县设代理商,乡设营销员、村设示范户的营销管理模式,即四三二一模式。具体内容为四级网络、三级加工、二级营销、一级示范。即由总公司统一提供技术配方、核心原料、授权委托书、商标品牌、产品包装,省级分站或地、市级代理商{dj2}生产和经销“科农”牌系列中药保健预混料、浓缩料、全价料、中药保健营养素,同时经销“崔氏饲料伴侣tm”、微生物饲料发酵剂及相关配套技术;或由省级分站提供技术配方、核心原料、授权委托书、商标品牌、产品包装,地或县级代理商负责生产经销“科农”牌系列中药保健预混料、浓缩料、全价料、中药保健营养素,同时经销“崔氏饲料伴侣tm”、微生物饲料发酵剂及相关配套技术;乡级营销员负责专营“科农”牌系列中药保健预混料、浓缩料、全价料、中药保健营养素,同时经销“崔氏饲料伴侣tm”、微生物饲料发酵剂及相关配套产品。
二、各级职责
(一)省级分站。负责一省(市、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选聘市县级代理商和建立饲料加工网点,并负责授权和管理;
2、负责核心原料的供应和对产品加工、应用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3、负责省内媒体和广告宣传,协调和解决当地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负责各级代理商和营销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和培养产品应用示范户;
5、建章建制,规范市场。
(二)县级代理商
1、搞好县级市场调查和开发;
2、负责县级市场网络建设;
3、选择、培养乡级营销员,并指导其工作;
4、负责加工和供应全价料;
5、经营和供应秸“科农”牌系列中药保健预混料、浓缩料、全价料、中药保健营养素、崔氏饲料伴侣tm、微生物饲料发酵剂及相关配套产品。
(三)乡级营销员
1、负责开发乡级市场;
2、组织产品应用示范;
3、负责产品应用的技术指导;
4、组织进货和为用户供货;
5、负责秸秆加工。
(四)村级示范
1、熟悉产品应用技术和方法;
2、确认产品功能、作用和应用效果;
3、准确、完整地计算和传递产品应用信息;
4、积极当好当地产品应用的xxx。
三、代理条件
(一)代理商要具备畜牧、饲料和市场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快速开发市场的能力;
(二)有比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健全的营销队伍和可供借助的社会关系;
(三)有一定的物资基础和资金实力;
(四)认可《中国无公害养殖网》推出的相关产品,认同并践行公司创业使命、兴业宗旨、发展理念及市场开发的战略、策略、方针和措施等。
四、代理产生
公司发展和确认代理商,一般要经过三个步骤:
一是试用产品,熟悉和认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用效果;
二是试销产品,证明产品在当地有市场、有用户,自己有能力把产品卖出去;
三是代销产品,待产品在当地已有稳定销量和忠实客户,已连续进货三次以上时,可申请与公司签署协议,{dj2}代理销售公司产品。
五、市场操作
市场操作一般要完成三个工作步骤,四个工作阶段。
(一)工作步骤
一是应用示范,让用户搞清楚产品怎么用和用了怎么样?达到认可应用技术和经济效果的目的。
二是媒体宣传,主要通过召开现场会、产品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把产品及其应用效果传播出去,让当地政府和广大用户都知道。
三是网络建设,即建立、健全销售和服务网络,为用户提供及时和周到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图示:
↗技术 ↗政府 ↗ 技术指导
市场操作步骤:应用示范→媒体宣传→网络建设
↘效益 ↘用户 ↘售后服务
(二)工作阶段(县级代理)
1、{dy}阶段,起步阶段(第1个月)。市场调查,制订方案,布点示范,示范户不得少于1-3户。
2、第二阶段,推进阶段(第2、3个月)。启动媒体宣传,组织促销活动,靠应用示范作用,实现本地市场的突破。规范化养殖示范户要达到10家以上。
3、第三阶段,扩张阶段(第4、5个月)。紧紧抓住老用户,快速发展新用户,使产品销量持续上升,区域市场初步形成。规模化养殖户要达到50家以上
4、第四阶段,成熟阶段(第6个月以后)。产品已为广大养殖户认可和接受,成为区域市场的主导产品,代理商应突出抓好市场维护、规范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六、营销目标。每县年销售目标至少300吨(各类产品销售总合)。有条件、有能力、有实力的代理商也可做地级代理,但需创造出业绩,逐步升级,并以县为单位 核定产品营销量。
七、产品价格。
1、总公司对全国各级代理商按不同出厂价格提供核心原料和相关配套产品,运费由代理商承担。
2、产品销售价格以公司公布的指导价为基准,具体根据各地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3、产品营销,各级代理商可根据承担费用的不同,适当加价向下铺货。营销员必须按全国统一销价格向用户售货。对示范户可实行一定的的优惠价格供货。
4、对大中型饲料厂,各省分站要按出厂价格统一供应xxx核心料。
八、购货数量。代理商首次购货量每县必须保证2吨以上,以后每次购货量不得少于一吨。
九、费用承担
1、公司负责全国范围的营销宣传和促销费用;
2、开发地方市场的费用由代理商自理,公司不予分担和承担;
3、公司给省级分站供货,运费由省级代理商承担;省级分站给下级代理商供货,运费由下级代理商承担;发生在各代理区域的运输、保管、搬运等费用,由本级代理商和营销人员自行承担。
十、供货方式
一般采取汽车配货和铁路慢件运输方式供货。
十一、结算办法。核心原料及配套产品供应方式一律现款现货,款到付货,不赊不欠。
十二、营销规则
1、产品营销实行统一品牌、包装、广告等标识,各地代理商不得改换产品包装、产品名称、商标等销售产品;
2、产品营销必须严格界定代理区域,各地代理商不得越区串货销售产品。
3、产品营销必须严格执行终端销售价格,严禁各地代理商高于或低于全国统一价格销售产品,搅乱市场秩序(个别地区将酌情考虑调整终端售价)。
4、产品营销要诚实守信,不得做虚假宣传,欺骗用户;不得掺杂使假,坑害用户;
5、产品营销必须按公司的统一运行模式和规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不得无所作为,不得跨区窜货经销产品。
以上规则,一经违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
十三、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对示范户实行优惠价格供货问题。示范户是当地市场开发的xxx,是{dy}个吃螃蟹者,是产品进入当地市场的有功之臣,对产品应用的新、老示范户,各地代理商均应按优惠价格供货。
(二)对公司开发代理商的管理问题。对于公司发展的代理商、示范户,一经确定省级分站,即由省级分站统一管理和提供服务。
(三)各级代理商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或因违约、违规被取消代理资格,其前期投入的市场开发费用由代理商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