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6年12月13日西部商报:甘肃临夏刑庭庭长一家四口被杀,孙子死时被反捆。
??????前日晚,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的儿媳推开公公的房门,只见陈义明爬在地上,身下一滩血,早已不省人事,在惊恐中儿媳随后发现了被残害的还有7岁的儿子,同时在卫生间地上还躺着被害身亡的婆婆和小保姆。她赶紧拨打120求救,并拨打110报警。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得知消息后赶到事发的家属院看到,门口附近许多群众在围观,七八辆警车停在楼下,警方已封锁了现场,据记者了解,被害人是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他家住在16栋4楼。据居民称陈义明一家人待人和善,没有和谁发生过冲突。出事时,周围的邻居没有听见什么响动,陈义明马上要退休了却出了这样的事,大家都想不到。120确定四人当场死亡记者随后赶到120急救中心,据参与抢救的大夫介绍,接到急救电话后,他们和110xx一起赶到现场。进屋后发现,陈义明趴在卧室地上已经死亡,房间有明显翻动过的痕迹。在卫生间的地上发现跪坐着的女主人和小保姆,被胶带反捆着,已死亡。在另一间卧室,小男孩被反绑在凳子上,头部有明显的伤痕,虽然体温尚存,但已经没有了呼吸。事发后紧急上报省高院记者采访时,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马院长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向省高院上报的“关于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及家属遇害的报告”,部分内容是:12月11日晚20时34分,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家中出事,陈义明一家四人均已死亡。遇害原因不明,公安系统正在侦查。
在事发现场记者了解到,陈义明现年58岁,妻子58岁,孙子7岁,小保姆16岁。11日晚7时至8时陈义明儿媳在回家的路上向家中打电话,但是家中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8时左右,儿媳来到家门口,按门铃没有人来开,于是就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只见公公趴在卧室地上,身旁一滩血,已经死亡。感到不妙的儿媳忙到自己孩子房中,却看见7岁的儿子被人反绑在凳子上,嘴上缠了胶带,焦急的母亲急忙撕下捆绑孩子的胶带,孩子的口中流出了血沫,吓坏了的母亲急忙到其他房中寻找亲人,却在卫生间发现了婆婆和小保姆。
记者在法院二楼看到陈义明的办公室房门紧闭,拒绝任何人进入。记者采访工作人员时,他们普遍表示,对陈义明被害感到非常震惊,起初听到这一噩耗,都不相信是事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想不到昨天还正常上班的陈义明,睡一觉醒来就已永远离开了他们。还有同事回忆说,因为前{yt}天气不好,所以陈义明在当日下午5时许就回家了。知情人告诉记者,陈义明原来当过教师,后在政府机关当过秘书。1992年调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办案认真,执法公正严格,工作突出,1994年开始担任刑二庭庭长。
昨晚9时许,记者拨通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政法委詹书记的电话,詹书记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在贵州出差,但这件事的发生,我感到很震惊。”随后记者采访临夏回族自治州和临夏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已确定4名死者为他杀,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案件正在侦破之中,不便透露其他内容。在昨晚记者发稿前了解到,公安部门已抽调得力干警,连夜开展对此案的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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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6年08月22日信息时报:
8月1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审判大楼大审判庭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犯故意xx、故意伤害、抢劫等罪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在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金色家园入室抢劫,砍死三名大人,勒死一名小孩的灭门惨案的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并与其他死刑犯一起被押赴刑场伏法。
xx输钱遂起歹念
2004年8月份,熊旭东经朋友梁某介绍到东莞市好运来装饰公司做水电安装工。9月,熊旭东曾经在虎门镇港口路金色家园A栋1201房做过水电安装,熟悉该房情况。11月下旬,熊旭东由于xx输了钱以及家里建房缺钱,遂产生进入1201房实施盗窃的念头。
11月24日17时许,熊旭东窜到金色家园,先后从A栋804房、1202房观察1201房的情况。23时许,熊旭东见到1201房的灯光已经全部熄灭,便从还在装修的1202房拿了一把裁纸刀,从该房阳台爬到1201房的客厅阳台,然后进入1201房的客厅内。
夜深人静连杀四人
熊旭东先在1201房的上层进行搜索,但没有发现财物。随后,熊旭东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到1201房下层的客房搜索财物,搜索时惊醒了正在睡觉的保姆敖芝,熊即用菜刀向敖的头部乱砍,致敖当场倒地。
接着,熊旭东走到主人房前敲门,张简荣坤(台湾省台北市人)出来开门,熊趁机向张的颈部砍了一刀,并威胁被害人张简荣坤、许满利(孕妇)交出财物,许满利把一个手提包交给熊旭东。熊出房后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只有700多元,于是再次回到主人房门前,发现门已经被反锁,便用脚踢开房门,用刀向张简荣坤的头、颈等部位乱砍。许满利见状反抗,熊用裁纸刀向许的颈部划了一刀,并将许踢倒在地,随后又从厨房拿来另一把菜刀,向两名被害人乱砍,又用皮带、电线捆绑许的颈部,并将电线绑在衣柜的手把上。
{zh1},熊旭东回到客房,见被惊醒的许满利5岁的儿子许钟元正躲在床下,又用皮带将其勒死。
劫财潜逃终获死刑
熊旭东从1201房共抢得人民币11000多元、三星T508手机一台(价值2088元)、摩托罗拉V600手机一台(价值3332元)等财物,并逃离现常8月25日下午2时许,4名被害人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熊旭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熊旭东为劫取他人财物,竟连续杀死四人,其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应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熊旭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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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某天,已结婚生子的杨章国在塘厦镇驾驶摩托车搭客时遇到已为人妇的纪平玲,载上纪平玲后向纪提出性要求。纪平玲同意后,杨章国搭载纪平玲到塘厦平山开了一出租房,在该房与纪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应纪平玲的要求,杨章国租房与纪同居。
去年3月22日23时许,杨章国和纪平玲在出租房内因钱的问题发生争吵。纪平玲用手抓杨章国的脸部、上身,杨章国就动手打纪平玲。由于杨章国当时非常气愤,将纪平玲按倒在沙发上,用手掐住纪的颈部直致纪休克,然后挖出纪的眼球扔进厕所冲走。怕纪平玲未死,杨章国又扯下编织袋的带子套住纪的颈部,用力拉勒致纪死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xx罪判处杨章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搭客骗司机劫财又劫命
犯罪嫌疑人周昌良与同伙冯大明、邓华等人经事先密谋,以租车运货或以租乘摩托车为由,将小货车司机或摩托车搭客司机骗到预定的地点,合伙采取或捆绑或持刀威胁的暴力手段将司机控制住后,对其实施抢劫。周昌良以此手段伙同冯大明、邓华等人共作案3次,抢得小货车、摩托车、手机、现金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