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也成弱势群体_法官言法_百度空间
法院,乃国之审判机关。法院,是处理民事、刑事、行政纠纷的机关,自然是矛盾集中的地方。在西方国家,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法院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它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或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国经济虽然在高歌猛进的快速发展,但司法体制改革却没有跟得上时代的步伐。虽然司法在不断的改革,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但司法独立仍处于呐喊阶段,甚至有时呐喊也只能找个僻静无人之地聊以解闷。上下级法院在法律层面上属于指导监督关系,然实则系领导关系,这一点倒不如检察院说的那么干脆,在法律中直接写明就是领导关系。下级法院的一切都直接或间接地被牢牢的控制在上级法院手中,这一点毋庸置疑。闲话少说,言归正传,现在就说说法院缘何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弱势群体。

    我相信,大多数人尤其是法院系统外的人看到这个标题,一定会嗤之以鼻,甚至谩骂指责。会说诸如“得了便宜还卖乖”“当婊子还想立牌坊”“法院若是弱势群体,其他机关和普通人还有活路吗”等等话,这种心情我也xx理解,就是当我进入法院之前,我也深信法院{jd1}是强者,有着{jd1}的话语权,手握法律的利剑,掌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然而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整个社会给法院造成的工作难度和压力,已经划破了我梦想中的威严与神圣。

    一、法院在本地区要比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简称四大班子)低人一等。院长的行政地位比四大班子低个级别,说起话来自然就底气不足。党领导一切,法院自然要向其它任何机关一样听从于党的指挥,这无可厚非。法院的工作,需要党的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政协协助,本无xx议,但四大班子的领导往往会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对法院的工作插手过问打招呼递条子作批示。即使是私事,法院亦不能不给面子,否则就会给你戴上枷锁,念起紧箍咒,即使不死也得脱层皮。法院副庭长以上的干警都要经党委把关、人大任命,你不给人家面子,人家自然也不给你面子(无论公与私),有时候打不死你,但给你小鞋穿也会让你如坐针毡,危如累卵。

     二、法院受制于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如果是正当的工作关系,走的都是法律程序,法院一定会全力配合。但有些事你不给他们面子,他们就会以形式不一的合法的理由找你麻烦,今天查查这,明天查查那。有人会说身正不怕影儿斜,脚正不怕鞋歪。话虽如此,但是平白无故的让人牵着鼻子,公xxx,孰会好受。即使最终查你无事,但惹得一身腥臊味是不值得的,肯定会影响形象,关系着前途。

    三、法院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及下级政府,无可奈何。法院到同级政府所属部门或下边的乡镇政府办事,请他们协助,但多会被地方保护主义给挡回来。当然,人家不会明目张胆的不予配合,但找个理由不是难事,法院明知却无可奈何。按照法律,法院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惩罚,但是操作起来难于上青天。比如罚款,人家不交,法院还能如何,实在不行政府领导打个招呼,最终也会不了了之。正经事没办成,还得得罪人(当然,如果能办成也不怕得罪人)。(这里主要是指县级法院,级别高的法院情况会好些,它们所对应的部门的素质也会高些)

    四、法院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顾虑重重。法院尊重能够代表公平中立,敢于直言的代表委员。然而,目前代表委员的素质让人堪忧。有多少人能对得起那神圣的身份,有多少人又能在其位谋其政,不得而知,但近些年来站着茅坑不拉屎的日益凸显。这些在政治上有身份的人,在两会上有发言权的人,在日常有话语权的人,同时也多是本辖区某行业内的有影响力的人物,他们若成了公堂上的一方,法院绝不敢小觑。有人会以政治身份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达不到要求,自会到处乱咬,反而能博得他人的同情,把矛头指向法院。

    五、法院面对当事人闹访,力不从心。法院是处理矛盾的地方,是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当人们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或无法达到自己预期目标的时候,就会把矛盾交给法院。法院要想让当事人双方都能取得满意结果绝非易事,有一方不满就会走上诉或上访之路。由于各种原因,上访渐成气候,宁愿上访也不上诉,他们不相信法院,不相信法官,更相信领导的条子和交办的督函。正常上访、合法上访、出自良心的上访,也xx可以理解,但如今胡搅蛮缠靠上访来实现自己不该得的利益的人也多了起来。一有上访信访的,相关部门就会要求法院限期结案,否则便会处理人。法院就会腾出手来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来应对,整文件报材料应接不暇,致使其他工作不得不搁下,造成其他人不满又上访的恶性循环。

     六、法院面对政府招商引资保护性企业,望之兴叹。招商引资,是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大手笔,自然会赋予这些企业非国民待遇。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无可厚非,但不应以牺牲其他人的利益来保护招商引资企业的利益。当这些企业成为诉讼的被告或被执行人时,相关部门或领导就会出来给法院“出谋划策”,让法院沿着他们画好的路走下去,如果法院不识趣,领导丢乌纱小兵受处分也就“情理之中”了。

      尽管对法官的各方面要求要比其他行业的人高一些但法官也是人,亦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法官也不能、也无法将自己置于事外,法官也只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法律、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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