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规范

某某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规范

2010-04-09 22:11:04 阅读20 评论0 字号:

某某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规范

一、进出校门规范

(一)基本要求:

(1)进出校门必须规范佩带校牌。

(2)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校,迟到者须到保卫科如实登记(以3分钟预备铃响   未进校门为界定为迟到)。

(3)骑自行车来校,到校门口必须主动下车,推车进校,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或其他机动车辆来校,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4)尊敬师长,见到老师和职工要主动打招呼。

(5)注重仪表,发型和服装要符合中学生特点,不佩戴首饰、挂件,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头发保持本色(黑色),不化妆,不穿高跟鞋、拖鞋等。

(6)住宿生除周六下午至晚上21:00前,及班主任、年级主任批假外,其他时间不得出校门。

(7)放学离校须文明有序,不得抢先拥挤。

(二)违规扣分:

(1)学习时间迟到者每人次扣0.5分,不如实登记者另加扣1分。

(2)无校牌者,不予进校,待证实后,由班主任领入,并作扣0.5分处理。

(3)校牌佩带不规范每人次扣0.5分,未将校牌彩绳挂于颈上,校牌直挂于胸前,正面向外的,一律作校牌不规范佩带处理。

(4)到校门不下自行车每人扣0.5分,在校内骑自行车者,每人次扣1分,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每人次扣1分,且扣押其摩托车、电动车。

(5)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头发染色、穿奇装异服、穿拖鞋、佩戴首饰等,每人次扣0.5分。

(6)放学时,抢先、拥挤、起哄者每人次扣1分。

(7)未经批假擅自出校门者每人次扣2分。

二、校牌管理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校牌统一由政教处核发,要求校牌上有本人相片、班级、姓名和政教处加盖的印章。

(2)保持校牌干净、整洁、原形,不得自行裁剪,不得在校牌上涂改、贴他人相片、明星照、加贴纸片等物。

(3)学生佩戴校牌需将校牌彩绳挂于颈上,校牌直挂于胸前,正面向外,学生凭校牌进出校门、参加各种活动、到阅览室看书。

(4)遗失校牌应及时带班主任出具的含学生姓名、班级、校牌类别的证明到政教处补办。

(5)校牌表面不清、无相片或贴相片处贴了非本人照片、明星照、无班级、无姓名、无政教处印章的校牌应立即交回或收缴,重新补办。

(6)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借用、盗用他人校牌,及假冒仿制校牌。

(二)违规扣分

(1)校牌不合要求,一律没收并扣0.5分。

(2)各种检查中,未戴校牌加扣0.5分。

(3)遗失校牌必须12小时内到政教处补办,逾时则每人次扣0.1分。

(4)学生不得借用他人校牌,借者扣2分,被借者扣2分,盗用假冒仿制校牌扣2分并给予相应处分。

(5)人手一块校牌,多一块扣2分,依此类推。

三、集会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按规定地点入座,集合快、队伍齐。

(2)精神饱满,认真听讲,会间不吵闹、谈笑、看书报、做小动作等。

(3)开会时不随意离开座位和早退,会议结束时要听从指挥依次退场。

(二)违规扣分:

(1)缺席1人次扣1分。

(2)集会拖拉,队伍不齐扣1-2分。

(3)有吵闹、谈笑、喧哗、看书报等扣1-2分。

(4)会议结束时,退场无序,抢先拥挤等扣1-2分。

(5)集会结束后有垃圾扣1-2分。

四、两操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各班所有住校学生必须全数出操,有特殊情况者须向班主任请假。

2、按时参加早操。不迟到、早退,更不得缺操,所有住校学生须提前5分钟到场并整好队。

3、早操队伍整齐。横、竖均成直线。

4、早操队伍安静。不准吃食品、不准谈笑。

5、早操动作规范、整齐。学生做操时,手不得插在衣袋内,不得穿拖鞋,无停做半节操以上现象。

6、服从统一安排和指挥。做完操后,领操学生须集合整队。

7、各班均应配备一位学生在年级内交叉检查早操人数及质量。

8、早操体育老师全部到场,负责组织、检查、整顿所辖班级早操活动。

(二)违规扣分:

(1)各班所有住校学生必须全数出操,请假者以班主任所批假条为准。缺操每人次扣1分,迟到每人次扣0.5分。

(2)早退每人次扣0.5分。

(3)做操时吃食品、谈笑、手插在衣袋内、穿拖鞋等每人次项扣0.5分

(4)做操时学生停做半节操以上每人次扣1分。

(5)检查早操人数及质量的学生未交检查结果每次扣1分,检查不认真、不公正、数据不足每次扣1分。

(6)未集合整队每次扣1分。

五、起床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按时起床,无睡懒觉现象。

(2)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洗刷,不往走廊或走廊外倒水。

(3)叠好衣被,摆放整齐。(具体要求见寝室管理制度)

(4)早操铃响前5分钟,迅速离开寝室到达操场。

(二)违规扣分:

(1)未按时起床者,每人次扣0.5分。

(2)在走廊漱口,往走廊或走廊外倒水每人次分别扣0.5分。

(3)未叠衣被,且摆放不整齐者,每人次扣0.5分。

(4)早操铃响前5分钟,未离开寝室者,每人次扣0.5分。

六、就寝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在寝室吵闹、喧哗、玩耍等。

(2)不得到外面游逛、进网吧、打xx、xx、看录相、电视等。

(3)毕业班学生允许适当加班,但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返回寝室。离开教室后,尽量做到声音小,不得攀谈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熄灯后,严禁开水龙头取水、洗衣服等。

(5)注意安全、严禁用蜡烛照明、用稻草铺床、在蚊帐内使用蚊香驱蚊等。

(6)就寝时寝室长应到小黑板上登记就寝人数。

(7)晚上就寝关门关灯,离开寝室关灯关水锁门。

(8)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留客住宿。

(9)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在外住宿。

(10)固定床位,不乱摆乱放,学生在固定床位就寝休息。

(11)不向寝室外扔纸屑、倒饭菜、吐口水等,不在寝室吸烟、打牌,不往下水道乱扔杂物。

(二)违规扣分:

(1)熄灯后在寝室吵闹、玩耍,每人次扣0.5分。

(2)外出游逛,上网吧、打xx、xx、看录相、电视等,每人次扣2分。

(3)毕业班学生加班后在路上或寝室吵闹者,每人次扣1分。

(4)熄灯后,取水、洗衣服等,每人次扣1分。

(5)在寝室用蜡烛照明,用稻草铺床,在蚊帐内使用蚊香驱蚊者,除没收用品外,每人次分别扣1分。

(6)用手电照明长时间看书或其他目的每人次扣0.2分。

(7)未登记就寝人数,未签到每次扣0.5分。

(8)就寝、离开寝室不关门、不关灯每人次扣0.5分。

(9)未经批准,留客住宿者,每人次扣3分。

(10)未经班主任批准,夜不归宿者每人次3分

(11)就寝熄灯后或早操铃响后,仍未进出寝室楼每人次扣0.1分。

(12)私自乱摆放床位扣0.5分,不按固定床位就寝每人次扣0.5分。

(13)向寝室外扔纸屑、倒饭菜、吐口水每人次扣0.5分,在寝室吸烟每人次扣0.5分,打牌每次扣1分,往下水道扔杂物每人次扣1分。

七、午休规范:

(一)具体要求:

(1)午休起止时间由学校规定。在此期间学校、寝室大门关锁,学生不得在寝室逗留或者在校园其他地方玩耍,不得无故进出校门。

(2)学生在午休时间内,必须进行午休,原则上住宿生在教室午休,走读生一律在家中午休。

(3)需要在校午休的走读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前返回学校,到教室午休,中途不得进出校门。

(4)午休期间,关锁寝室大门,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外游逛,上街购物等。

(5)不得在校园内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和从事各种球类活动等。

(6)午休时关水,不得开水龙头取水,洗刷物品等。

(7)不得在教室、寝室、公共专场所谈笑、唱歌等。

(二)违规扣分:

(1)午休时间擅自进出校门者,每人次扣1分。

(2)在校园内外游逛,视情节扣0.5分,上街购物者扣1分。

(3)在校园内外进行各种文体活动,分别扣1分,并没收其乐具和球具。

(4)开水龙头取水,洗刷物品等每人次0.5分,情况特殊者除外。

(5)在教室、寝室、公共场所谈笑、唱歌等,视情节每人次扣1分。

八、课间规范

(一)基本要求:

(1)课间文明休息,在教室里和走廊内要轻声慢步,不追逐嬉闹。

(2)课间休息时不私自走出校门,有特殊情况须提前离校者,由班主任写证明交保卫科老师,经同意方可出校门。

(3)不在教室、寝室及其走廊和附近地点玩篮、排球、足球等。

(4)不在教室、寝室内外打xx、xx、打乒乓球,不从事棋类活动等。

(二)违规扣分:

(1)不文明休息,在教室、走廊喧哗、追逐嬉闹,每人次扣1分。

(2)课间休息时间,私自走出校门者,每人次扣2分。

(3)在教室、寝室内及其走廊和附近地点玩篮球、排球、足球者,每人次扣1分,并没收活动用品。

(4)在教室、寝室内打xx、xx、乒乓球、从事棋类活动等,每人次扣2分(xx则加倍扣分),没收活动用品并予以相应处分。

九、清洁卫生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教室、寝室、清洁区坚持每天两小扫,每缺扫一次扣2分。

(2)清洁区做到无乱石、脏物、杂草,水沟无淤泥等。

(3)教室做到桌凳,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门窗、墙壁干净、门窗干燥。

(4)寝室做到物品摆放规范有序,地面、门窗、墙壁干净、地面干燥。

(5)讲究卫生、热爱劳动,不吃零食、不乱扔果壳、纸屑、包装袋等。

(6)清扫的垃圾一律装入篓内,清洁区内树叶应扫到树兜下,不能扫到流水沟中。当天倒进垃圾坑内,无乱撒、乱倒现象。

(7)不得利用学习时间打扫卫生。

(8)考试、运动会和补课期间照例打扫卫生。

(二)违规扣分:

(1)教室、寝室、清洁区坚持每天两小扫,每缺扫一次扣2分。

(2)打扫不彻底,视情节扣0.5—2分。

(3)教室、寝室、物品摆放乱而无序,每次扣0.1—1分。

(4)乱扔瓜壳、纸屑等每人次扣1分。乱扔垃圾包每人次扣2分。

(5)垃圾不按规定倒入池内,有乱倒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树叶扫在流水沟中,每次扣0.5分。

(6)未按规定时间打扫卫xx现1次扣1分。

十、垃圾桶管理规范

(一)具体要求:

(1)师生共同爱护垃圾桶,不得损坏垃圾桶。

(2)各班应每天负责本班清洁区范围内垃圾桶中的垃圾xx,每周五大扫除时间洗抹一次垃圾桶外表。

(二)违规扣分:

(1)损坏垃圾桶,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5分。

(2)每天未xx垃圾桶中的垃圾,每次扣1分。

(3)未将垃圾丢入垃圾桶内,按随地乱扔垃圾论处。

十一、用膳规范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提前用膳,不得利用学习时间用膳,每餐的买饭时间为1个小时。

(2)严禁学生在校外用膳。

(3)文明用膳,自觉排队,不插队、挤队。

(4)讲究卫生,不使用泡沫饭盒、薄膜塑料袋,不随地泼水,不蹲在凳子上用膳。不在教学楼内用膳。

(5)爱惜粮食,不浪费饭菜,不乱倒剩菜。

(二)违规扣分

(1)提前用膳者,每人次0.5分,学习时间用膳者每人次扣0.5分。

(2)插队、挤队者,每人次扣0.5分。

(3)刁难、嘲讽管理老师和学生干部者,每人次扣2分。

(4)使用泡沫盒者,每人次扣2分,使用薄膜塑料袋每人次扣1分。

(5)随地泼水,蹲在凳子上用膳者,每人次扣2分。

(6)乱倒剩饭菜者,每人次扣1分。在教学楼内用膳者每人次扣1分。

(7)在校外店摊用膳者每次扣2分。

十二、自行车停放规范

(一)基本要求:

(1)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

(2)严禁校园内骑自行车、进校门时应主动下车、出校门后才准上自行车。

(3)学生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教师自行车停放处。

(4)自行车应统一、整齐停放于指定位置。

(5)自行车停放应疏密适度,方向一致。

(6)停放自行车时,不得弄倒其他自行车,更不得把自行车停放在倒下的自行车之上,应扶正倒下的自行车。

(7)自行车停放应不得阻碍正常交通。

(二)违规扣分

(1)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每人次扣1分。

(2)校园内骑自行车每人次扣0.5分。

(3)进出校门不主动下自行车每人次扣0.5分。

(4)学生自行车停放于教师自行车处每车次扣0.5分。

(5)自行车停放横七竖八、方向不一致每人次扣0.5分。

(6)自行车停放阻碍交通每车次扣0.5分。

(7)把自行车停放在倒下的自行车上每车次扣0.5分。

(8)自行车未停放于指定位置,每车次扣0.5分。

(9)故意弄倒他人自行车,每人次扣1分。

十三、其他规范

(1)不按时刊出班刊、布置班容者,每次扣1分。

(2)不按时交送各年室所需有关表册、数据等,每次扣1分。

(3)撕毁布告、标语、擦抹板报、通知的,每人次扣1分。

(4)在公共场所(含厕所)乱写乱画,每人次扣1分。

(5)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扣分,主要责任扣5分,次要责任扣4分,群殴(单方两人或两人以上)加倍扣分,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处分并依情节裁定赔偿医药费,如邀校外人员参与,则开除学籍,必要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无论在校内校外,均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生自行负责;触犯《刑法》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律开除学籍。

(7)辱骂教职工,每人次扣2分,给予记过处分。

(8)刁难、戏弄、辱骂维护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干部,每人次扣2分,给予记过处分。

(9)爬球架、铁门、房屋平顶等每人次扣3分,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10)抽烟、喝酒、谈情说爱的,每人次扣2分。

(11)进桌球室、进网吧、游戏室,每人次扣2分。

(12)进营业性舞厅,看黄色录相、xx,每人次扣5分,给予记大过处分。

(13)随地大小便,每人次小便扣1分,大便扣2分。

(14)在校园内外生火,燃放烟花鞭炮、打xx、玩汽枪等,每人次扣3分,造成损坏,造成伤亡,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负责。

(15)私自下河塘洗冷水澡,每人次扣5分,给予记大过处分。

(16)偷窃公私财物,每人次扣5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并退赔赃物,帮助销赃者另作处理,特别严重的开除学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私接照明线路,私自使用电器者,每人次扣5分。

(18)教室、寝室内外打钉挂物每人次扣2分,造成后果者照价赔偿。

(19)把纸、杂物、泥沙倒入下水道扣3分,造成后果者出资请人清理。

(20)攀爬围墙、铁门、铁栅栏、走护栏、外窗台和屋顶者每人次扣2分。

(21)夜不归宿,上通宵网者每人次扣3分,给予记过处分。

(22)非周六晚上时间看电视每次扣1分。

(23)晚上爬围墙、铁门及铁栅栏外出者均视为夜不归宿,上通宵网,每人次扣3分,记过处分。

(24)在校园内说脏话、下流话、开黄色玩笑,用手机或小灵通传播黄色信息者,每人次扣2分。

(25)在校园内僻静处严禁一男一女单独在一起,男女同学散步或谈心时必须至少3人在一起,否则每人次扣1分,并要求向保卫科作出合理解释。

                                                                                                           某某中学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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