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重点项目(企业)行政审批直通车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发展环境,我市建立了重点项目(企业)“直通车服务”。一是畅通联系渠道。向重点项目单位、重点企业发出公开信,宣传“直通车服务”办法、方式,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将办理动态、服务措施及时反馈给申办单位。二是明确专人管理。安排各窗口负责人为“直通车服务”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办理本窗口重点项目单位、重点企业审批服务事项,及时向业务科反馈办理情况。三是实行一事一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的原则,需向上级部门汇报的,窗口负责人及时汇报落实;需协调解决的,立即协调办理。四是提供便捷服务。正常工作时间之内未办结或正常工作日之外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加班办理;重点项目单位、重点企业因故不能到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窗口与业务科上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是强化联合审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单位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只需向业务科室提供申报材料,由该科室安排相关窗口联合办理。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工作台帐,对“直通车服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与窗口评先评优挂钩。对协调积极、效率高、服务好的窗口,加分并通报表扬;对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不按期落实协调事项或落实不力的,扣分并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