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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财产及其权益不动产一体性标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参考《俄罗斯民法典》的基本思考,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用于其经营活动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同时鉴于其整体财产价值的集中性而将经营团体的财产视为不动产,其中包括用于其经营活动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器材、原料、产品、用益权等有体物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等无体物。但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专利权则不宜纳入不动产中。”
“4.著作权中财产权和专利权的无体动产性标准。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具有越来越大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对知识产权财产性质的定位决定着对知识产权的扬或抑的制度走向。由于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等是使经营团体或服务团体等民商主体及其产品、服务特定化的标志,其作为附着物而成为不动产的组成部分有其明显的价值与逻辑判断。但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和专利权则是具有十分明显的独立性,它们不仅可以使作为物质载体的动产的价值得以提升,而且可以xx如同动产那样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流转。”(含有商业秘密的商业函电-电子邮件、传真、商业书信、日志、便笺等,还有含有计划、分析等内容的文件,合同等。)
费安玲:《不动产与动产划分之罗马法与近现代法分析》(载:主编/江平 【意】S.斯奇巴尼 执行主编/费安玲《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文选)——罗马法与物权法、侵权法及商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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