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矿石采样装置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福建
一、招标单位: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
四、招标内容: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矿石采样装置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取证全过程工作。
五、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银行xx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有效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矿石采样装置的厂家。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矿石采样装置的能力,且近5年(2005年1月-2010年1月)有2台(套)及以上数量矿石采
样装置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矿石采样装置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参加投标方需提供铁矿石商检取制样业绩。
7、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
力。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
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其他条件:
为具备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各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复印件。
10.1 企业状况介绍、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原件)。
10.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0.3 ISO质量认证证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资质证书。
10.4 近5年公司同类、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及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等)。
10.5 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涉及公诉的资料。
10.6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经审计的近三年(2007、2008、2009年)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10.7 自有设备状况。
七、投标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上述必备条件、有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均可持有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代
理证书。
2、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若投标申请人所申报材料内容有失实情况,
则该投标申请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八、报名方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书。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10日9:00时止;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2010年5月10日9:00时;
4、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述日期与时间若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联 系 方 式:
业务联系人: 孙众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36586/ +86 010-51113228
传 真(Fax.):+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910287314
电子邮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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