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和几位千年老友聊起了当年恋爱时的光景——那时候我们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各自千丝万缕地“写”着恋爱——说是“写”,因为那时候恋爱的手段除了写还是写,写现代诗,填词牌,要么就是一篇散文,格调统统是婉转低徊的。
昨日重现,虽然结局都是失败了的,可是,真唯美。
我说,想起了那位男朋友同学,心里头感觉还是有爱他的吧。
坐我身旁的女同学抛过来一个白眼:什么爱,不服气罢了。
我微笑着回望女同学一眼,子非鱼,呵呵,说的是她的感受,不是我的。
我有什么不服气的呢?爱是爱过的了,我相信当时彼此是真心对待的,散也是斩决地散了的,如果说有一些拖泥带水,那也是我,后来莽撞地找到他所在的学校,以为长发披肩的背影是凄凉的会使他感动的,可是哪有,也许当时在他的眼里看到的,不过已经只是一个壮硕的女生罢了——那时候我的体重真当得起这壮硕两字。
后来便再没有片言只字的往来,直到现在。
偶尔遇到熟人提起过他,我不曾刻意回避过,坦然地像听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像春天里初发的一根韭菜(和秋天的菠菜有得一拼),就那么青翠而又实实在在地存在过。
三姐家的院子里,今春头茬儿韭菜快要下来了,打来了电话,约好了收割的日子。
有一次烤面包,烤架上的锡纸没包好,面包的糖稀粘在了烤箱上,过后洗也洗不掉,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每次用烤箱,遗留的糖稀受了热,满屋子都会飘着那种甜腻的香味,不禁怀念之前的烤面包是多么地好吃,也许比吃的当时更加倍地觉得好——也许这就像是那场恋爱留下的记忆的味道。
这个比喻或许不够浪漫不够优雅,可是,管它呢——饮食男女么,也不算唐突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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