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篇 物业管理企业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设立
公司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基本特征是:(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是一种企业法人;(2)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通过其在法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经济利益;(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而成立的企业法人,区别于依照民法的规定设立的其他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出资人或者股东组成,所有出资人或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几点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或者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对公司的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xxxx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5)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总额与各股东出资额均应在章程中记载,并须一次缴足;(6)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公开xxxx的公司,股东人数比较固定;(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较股份有限公司简便。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信用基础是资本而不在于股东个人,出资形式只能是现金或实物,而不能是信用或劳务;(2)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3)资本划分为均等的股份川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多的优越性,如有利于集中资本,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有利于自由转让股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适应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需要等。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凡是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均应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公司 国内公司是指投资人全部为中国国内公民和法人的公司。
涉外公司 涉外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独资或外方合资公司。
分公司 分公司是本公司或总公司的对称,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其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分公司的特征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本)公司承担。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股权和经营的业务活动受其他公司控制的公司,亦称为附属公司或从属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控股公司或母公司而言的,其股票的半数以上(有时无须达到半数)归于实际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所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的特征是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亦称持股公司或股权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另一个或几个公司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必须是母公司(母公司不一定是控股公司),被控公司为子公司。控股公司按其控股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两种。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亦称公众公司、公开公司是指其股份按一定程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是指按合法程序建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对物业进行管理的企业性经济实体。
物业管理公司组建原则 根据物业管理的内涵,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的原则是zG)企业化;(2)专业化;(3)社会化。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行业,其性质是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
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思想 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为宗旨、以经营为手段,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统一为目的。
物业管理公司分类 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物业管理公司可分为全民、集体、私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商独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