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9.5MW工程动力电缆、光缆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9.5MW工程动力电缆、光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内容:
动力电缆I标段(招标编号:CHDT179/09-SB-0301)。
动力电缆II标段(招标编号:CHDT179/09-SB-0302)。
光缆标段(招标编号:CHDT179/09-SB-0303)。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
格预审。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
2、投标人应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能力,投标人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投运业绩,近3年内要求至少有8个与
招标设备材料规格型号相同的且供货数量相同或大于招标数量的供货合同,且至今安全稳定运行满两年以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
设备质量问题(如有华电业绩请单独说明并附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
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
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
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动力电缆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20000万元以上,信用等级AAA企业(含AAA)以上; 光缆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5000万
元以上,信用等级AAA企业(含AAA)以上。
七、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
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
量使用PDF格式文件),报名表用WORD文件。
2.经验和业绩,包括其详细说明及工程业主联系方式。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
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4月13日17:00以前。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
业务联系人: 孙众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36586/ +86 010-51113228
传 真(Fax.):+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910287314
电子邮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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