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04年正式启动,此前,交通部开展了内河水运发展战略研究、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长江、珠江等主要水系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等工作,这些工作成果为本次规划的编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又组织开展了内河运输发展需求分析、航道布局规划方案研究和港口布局规划方案研究等专题论证工作,总结了多年来我国内河水运发展的规律,同时借鉴了欧美内河水运发达国家的经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分别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家和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交通部门的代表进行了咨询、论证工作,征求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在《规划》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使得《规划》更科学、更完善,也更符合我国内河水运发展实际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实施期为2007-2020年。《规划》将全国内河航道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高等级航道和其它等级航道;将全国内河港口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内河其它等级航道以及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各省(区、市)内河水运规划中明确。
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规划布局方案是:
在水运资源较为丰富的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京杭运河与淮河水系、黑龙江和松辽水系及其他水系,形成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简称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的布局,构成我国各主要水系以通航千吨级及以上船舶的航道为骨干的航道网络,规划内河高等级航道约1.9万公里(占全国内河航道里程的15%),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14300公里,四级航道4800公里,分别占75%和25%。高等级航道有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淮河,沙颍河,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黑龙江,松花江,闽江。
全国内河主要港口规划布局方案是:
形成由28个内河港口组成、以区域主要城市对外辐射的主要港口体系,包括泸州港、重庆港、宜昌港、荆州港、武汉港、黄石港、长沙港、岳阳港、南昌港、九江港、芜湖港、安庆港、马鞍山港、合肥港、湖州港、嘉兴内河港、济宁港、徐州港、无锡港、杭州港、蚌埠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哈尔滨港、佳木斯港。
四、规划的实施效果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内河水运建设和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水运资源,有利于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完善,将对我国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规划布局的内河高等级航道、主要港口遍及20个省(区、市),连接了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56个,占全国的25%,连接了国家一类口岸27个,占全国的29%。实现了主要资源地与消耗地的有效联接以及主要江河的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可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促进沿江、沿河产业密集区的形成,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规划实施后将形成由通航千吨级船舶的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核心的全国内河航道、港口体系,有效引导和促进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实现内河水运的产业升级和现代化。内河水运优势充分发挥,并与其他运输方式共同构筑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
––到2010年,内河航道通过能力可在目前基础上提高约40%;到2020年再翻一番。船舶航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单位运输成本大幅降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规划的实施可节约大量土地,尤其是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土地资源匮乏地区建设高等级航道网,是缓解土地资源压力、扩大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的有效举措。同时,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部分河道行洪能力,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