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肇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佛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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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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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肇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佛肇段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2009〕960号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粤发改交通〔2010〕219号批复修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粤建市函〔2010〕115号批复初步设计,广东省西北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决定就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广肇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佛肇段(佛山西站至肇庆站DK30+000~DK113+630)线路全长79.619km,其中高架线路69.144km,地下线路(含U型槽地段)9.028km,路基 1.447km。设站9个,其中高架站8个,分别为狮山、三水、大旺、大沙、肇庆东、鼎湖、大冲、肇庆;地下站1个,为佛山西站。预留狮山工业园、云东海站。
1.2 本次招标范围:共9个标段。
标段 标段范围
GZZH
-1标
DK32+687.68~
DK39+850
skzh-1标 DK43+309.38~ DK45+689.61
GZZH
-2标
DK39+850
~DK50+274.7
GZZH
-3标
DK50+274.7~DK55+434.83
GZZH
-4标
DK55+434.83~DK64+683.15
skzh-2标 (DK64+683.15~DK65+379.06、DK65+529.46~DK66+781.03)
GZZH
-5标
DK66+781.03
~DK76+214.52
大旺高架站
GZZH
-6标
DK76+214.52
~DK87+384.07
GZZH
-7标
DK87+384.07
~
DK91+800
GZZH
-8标
DK91+800
~
DK97+088.29
GZZH
-9标
DK97+088.29
~DK108+827.03
SKZH-3标 DK103+402.77~DK106+403
1.3 资金来源:部分财政、部分自筹。
1.4 项目计划总工期:4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地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各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四项之一:
①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
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
③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
④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必须与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2 所有标段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小于 2亿元人民币。
2.3 业绩要求:
2.3.1 GZZH-1、6、8、9标:从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时速200km/h(或以上)铁路或轨道交通项目的桥梁工程15公里(或以上)的施工业绩;
2.3.2 GZZH-2、4、5、7标:从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时速200km/h(或以上)铁路或轨道交通项目的桥梁工程15公里(或以上),并具有时速200km/h(或以上)铁路或轨道交通箱梁预制15公里(或以上)的施工业绩;
2.3.3 GZZH-3标:从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时速200km/h(或以上)铁路或轨道交通隧道工程10公里(或以上)的施工业绩。
2.4信誉要求:在2007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合同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无工程质量及安全重大责任事故。
2.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高级工程师。若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在职员工。
2.6 其他要求:
2.6.1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6.3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包括母子企业等)的企业不能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申请投标。
2.6.4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1 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人民币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文件资料押金每标段100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在退还技术文件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资料押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
招标人财务部门在确认到账后开具资料押金收据,投标人携带银行汇出凭证原件领取收据,凭收据到招标人处领取技术文件资料。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或支票方式,各投标人应注意跨行转账的时间差,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
4.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 已填好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按标段分别提供),此表在网上自行下载。
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同时对多个标段报名的只需提供一套文件。
4.3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按标段分别提供。
5. 其他说明: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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