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参考报》周二报导,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合制定了三个行业自律性文件,以整顿国内混乱的铁矿石进口市场,从而扭转其在铁矿石谈判中的不利局面。
该报援引一位未具名xx消息人士的话称,{dy}项规定要求企业注册标准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2009年度海关统计进口铁矿石总量应达到100万吨(含100万吨)以上。《经济参考报》由新华社运营。
报导称,除了设定进口资质{zd1}门坎,第二项规定要求铁矿石进口商必须报告其买卖合同的详细情况。
报导称,第三项规定将禁止进口铁矿石倒卖的情况。在此前多年内,一些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钢铁企业下属公司经常会利用资质的便利,从事铁矿石贸易,一边低价进口铁矿石再转手高价倒卖给那些没有长期协议资格的企业。但根据新规定,具备铁矿石进口资质的必须是钢铁企业或其代理,而且进口的铁矿石不得倒卖。
据报导,如果企业被发现违反了上述规定,就将受到处罚。
近些天几家国有媒体也对上述新规定做了类似报导;其中《中国证券报》上周五报导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与国内112家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进口商召开闭门会议,宣布并通过了包括《2010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进口铁矿石合同定期上报登记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规定》在内的三个行业自律性文件。
《经济参考报》称,上述文件经过了长达半年的反复磋商,已于3月12日正式上报商务部。相关规定将于2011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