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起诉西方媒体获完胜| 代理·广告发布区- 创业网论坛—中国{zd0}的 ...
日前,新加坡政要李光耀、李显龙父子,再次通过新加坡司法系统,对美国《xxxx》集团提出诽谤罪诉讼,并获得赔偿。这是李光耀父子对西方媒体诉讼案中的又一次胜利。其实,李光耀以个人名义控告媒体“诽谤”的官司,从1965年至今已达20多宗,且全部都以李光耀的胜诉而告终。

  称李氏父子是“政治皇朝”惹官司

  

  据报道,16年前就曾为所撰写文章诽谤了新加坡政府领导人而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重复类似言论的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专栏作者鲍林,因上个月再次发表具同类诽谤含义的文章,而于3月24日在报上再一次公开道歉,并承诺向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国务资政吴作栋和内阁资政李光耀,支付总额16万新加坡元(约合11.4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赔偿金,并另外支付3位新加坡领导人的律师费。

担任3位新加坡领导人代理律师的德尊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文达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收到赔偿金和律师费之后,3人表示不再追究。

  事情的导火索是,《国际先驱论坛报》国际版,在今年2月15日刊登了一篇题为《都是一家人》的文章,由专栏作家鲍林撰写,文章把李光耀父子列入“亚洲政治皇朝”名单,言下之意是说李显龙登上总理宝座,并非实至名归,而是父位子袭。这篇评论隔天也在这份报纸的网络版上出现。

  李光耀等人认为,这篇文章会让读者误以为李显龙不是靠自己的能力登上总理之位,因而委托律师控告《国际先驱论坛报》、其母公司《xxxx》公司和鲍林等涉及诽谤,并索求名誉损害赔偿。

  3月24日,《国际先驱论坛报》终于向李光耀等人高举白旗“投降”,分别在第七版和网络版上刊登《道歉启事》,承认鲍林的写法可能让读者误以为李显龙不是靠能力获得总理职位。《道歉启事》写道:“我们要郑重声明,无意让读者得此结论。这篇文章和违背当年承诺的行为,可能让李显龙总理、内阁资政李光耀和前总理吴作栋感到苦恼或尴尬,我们为此表示道歉。”
事件主角已经两度“犯案”

  

  《青年参考》报记者追查发现,事件主角之一的专栏作家菲利浦·鲍林,来头不小。鲍林19岁自英国剑桥大学毕业后,曾担任英国《金融时报》驻香港记者,后来又当上香港《远东经济评论》总编辑,长期xx亚洲局势,目前是自由撰稿人。鲍林的妻子是香港xx政客毛孟静,两人目前都在香港居住。

  巧合的是,1994年8月,鲍林便已卷入类似官司。当时他在《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暗示当时的副总理李显龙能达到当时的地位,不是因为他的才干,而是因为他是内阁资政李光耀的儿子。这篇文章被指诽谤。

  《国际先驱论坛报》随后向当时的吴作栋总理、内阁资政李光耀和李副总理道歉,并对吴作栋作出35万新加坡元(约合24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赔偿,李光耀和李显龙则各得30万新加坡元(约合21.3万美元)。《国际先驱论坛报》的督印人、执行编辑和鲍林,当年也保证不再重复类似言论。

两大原因让李光耀完胜

  

  外界分析,多年来,李光耀在与西方媒体的诽谤官司中屡屡胜诉,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首先,李光耀是律师出身,是法律高手。面对李光耀这位高手,西方媒体很难有胜算。其次,在新加坡,诽谤罪官司除了要支付昂贵的法律诉讼费用外,还要面对巨额罚款。在冗长的法庭程序下,普通人往往因此倾家荡产,有些人因无力支付罚款被打入穷人堆。同西方媒体相比,李光耀不愁金钱问题,可以打一场持久战。而西方媒体往往由于财政开支考虑而求和。

  不过,香港“亚太国际关系学会”研究员陈振宁认为,李光耀通过追究西方媒体的刑事责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尽管这样做可能给人一种利用司法的印象,但从他没有动用国家公权力机关代为诉讼,而是直接以个人名义入禀法院,请求司法机关裁判。这样的行为说明李光耀意识到,将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与维护国家尊严区别开来的重要性。“如果{gjldr}动用公权力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那么,这个国家就不能称为现代法治国家,这才是最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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