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厂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法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招标设备名称
1标段 生水加热器
2标段 进口调节阀
3标段 进口疏水阀
4标段 减温减压装置
5标段 高低压厂用蒸汽联箱
6标段 生产、生活、服务水泵
7标段 传力橡胶接头
8标段 抽汽管道闸阀
9标段 进口给水闸阀
10标段 进口高加旁路阀
11标段 四大管道支吊架
12标段 四大管道管件
13标段 电动给水泵起吊装置
14标段 筒仓检测保护装置
15标段 缓冲滚筒
16标段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17标段 电磁除铁器
18标段 贮煤筒仓客货两用电梯
19标段 电动三通及缓冲装置和锁气器
20标段 筒仓用空气炮装置
21标段 筒仓防爆装置
22标段 渣水冷却板式换热器
23标段 锅炉制粉系统自启闭式防爆门
24标段 柴油发电机组
25标段 厂用电监控系统(ECS)
26标段 低压干式变压器
27标段 220kV微机监控系统(NCS)
28标段 风量测量装置
29标段 全厂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30标段 中水深度处理
31标段 工业废水处理
32标段 耐腐蚀水泵
33标段 耐腐蚀自吸泵
34标段 工程制造质量检验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xx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业绩要求见前表。
4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zxj}、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 -2010年4月12 日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