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坚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学科建设思路,充分发挥传媒领域学科特色和综合优势,形成了以新闻传播、广播影视艺术、信息科学与技术为龙头,文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目前,学校设有14个学院,拥有新闻学、广播电视艺术学2个xxxx学科,1个xxxx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博士点,48个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类别,78个本科专业。
中国传媒大学致力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建校5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广播电视领域高层次人才,为党和国家的传媒事业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广播电视人才摇篮”、“信息传播领域的知名学府”。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其中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9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有继续教育在读生150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25人,其中专任教师1044人。拥有一批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教授、学者。近年来,有1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2人次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2人荣获{gjj}教学名师奖,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7人次荣获北京高校教学名师奖,30人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脱颖而出,教师队伍的整体学术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xx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作为信息传播研究领域的学术重镇,中国传媒大学致力于传媒内容和形式创新研究、传媒高新技术研发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咨询服务,形成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学校建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播电视研究中心、广播电视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语言分中心、新媒体研究院和文化产业研究院,建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数字媒体工程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学校主持完成了国家数字中短波广播技术标准制订与系统研制、参与国家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技术标准制订,在数字广播技术领域处于国内{lx1}、国际先进水平。学校办有教育部“名刊工程”期刊《现代传播》。
学校建有校园多媒体网络、数字有线综合业务网、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有1个{gjj}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和3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告实践教学中心,动画实验教学中心,影视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多媒体教室、演播馆、实验室等装备精良,功能完善;图书馆形成了信息传播学科内容丰富,纸质、电子、网络形式多样的馆藏体系。
-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踏实勤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 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10年7月前毕业),个别无博士学位的学科应具有本学科{zg}学位;在学习经历中,应具有“211工程”重点大学(或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脱产本科学士学位(含本硕连读,不含大专续本);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 无工作经验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
- 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常住户口。
-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肯于奉献,艰苦奋斗,为人师表;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于2010年7月前毕业);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学位在“211工程”重点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获得。
- 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 具备一定理论水平,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美学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研的能力,善于培养典型、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常住户口。
-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踏实勤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 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于2010年7月前毕业);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学位在“211工程”重点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获得。
- 无工作经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专业对口,做到学以致用。
- 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