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再次强调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中国政府网的新闻通稿里,说了两个“毫不动摇”。{dy}个“毫不动摇”就是强调国资依然需要进的——“要继续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然后才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然后结论为“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
若是这种民间投资依然在“准入”和“补充”之间摇摆,即使有各项操作的细则出台,能使中国民间投资继续壮大,也难以改变经济上政府是{wy}花旦的局面,所谓已形成共识——要在未来若干年内把中国经济调整为内需型主导的结构——也会是空中楼阁。
道理很简单,无论中央、地方,只要是政府,都不会是市场的全部;更不能以政府之强势,成为{wy}主导市场的利益主体。从经济现实之中最基本的统计中都能够看到,民间投资形成的非公经济事实上已不是中国经济格局的补充,而是中国经济的基石和顶梁柱——这是任何准入的恩赐都不能造就的。
去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非国有企业规模工业企业的数据中,非国有企业的税收比重2008年为61.90%,利润总额比重为70.34%,就业人数比重为79.70%。也就是非公经济带来的税收天下三分,二分为非国有;而就业更是惊人地出现几乎每10个国民,就有8个人在非国有企业里打拼的现象。
面对这个数据,还要对民间投资恩赐一些领域,还说“重要补充”,这说明中国国民财富,在中国全部的财富种类中,还没有优先的正当性。这同样也反映了民间资本无法在中国的各个实体行业中具备平等的地位,存在着隐形的玻璃门!在投资渠道不畅的前提下,民间资本涌入楼市既是主动之举,但其实也是国家不公正的导向使然。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