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黑龙江)风电项目一次设备(互感器)招标

    

龙源电力集团(黑龙江)风电项目一次设备(互感器)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委托,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风电项目一次设备(互感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包1:大锅盔、太平顶风场升压站项目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3台,型式TYD-220/√3-0.01H;220kV干式电流互感器6台;
包2:大黑山、小黑山风场升压站项目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3台,型式TYD-220/√3-0.01H;220kV干式电流互感器6台;
包3:曙光风场升压站项目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3台,型式TYD-110/√3;110kV干式电流互感器6台;
包4:带岭东山风场升压站项目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3台,型式TYD-110/√3;110kV干式电流互感器6台。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
交货地点:包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锅盔、太平顶风场升压站内业主指定位置交货(落地价);包2:黑龙江省黑河市大黑山、
小黑山风场升压站内业主指定位置交货(落地价);包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曙光风场升压站内业主指定位置交货(落地价);包3黑龙江省伊

春市带岭东山风场升压站内业主指定位置交货(落地价);。
交货期:所有设备均于2010年7月10日前交货。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型式试验:具有国家xx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4、运行业绩:具有独立设计并制造本次招标产品的市场业绩10个以上,且安全可靠运行3年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

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电站或变电站经营者签字的、证明变压器成功运行的文件);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

万元);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

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3月26日起至2010年4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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