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村民竟被地方政府底钉铁钉腋下穿牙签关押体罚1_凉月_新浪博客
泗洪县上访的村民竟被地方政府和派出所底钉铁钉腋下穿牙签 脚踹膝盖 关押体罚扣记者

     
   乡(镇)政府作为农村最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应该依法行政,带领并引导当地的村民致富和保护一方百姓的平安、主持正义、廉洁为民;乡(镇)派出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理应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和政府,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然而,2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江苏省北部的一座新兴城市宿迁市调研时,却发现宿迁市泗洪县的一些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就像一些抗战电影、电视剧中,侵略中国的日本兵和汉奸特务,将一些被捕的不肯变节的地下党员江姐、刘胡兰等人采用欺骗、诱惑等野蛮、残酷的手段进行严刑拷打一样,将上访告状的无辜村民抓回去进行暴力处罚。导致一些村民6次被抓、全家被暴打伤害后精神失常。记者接到全国人大批转的材料后,按照领导的安排,冒雨前往宿迁市进行调查、采访。
  
   好心借地借出祸端 依法要地被抓殴打
  
   1980年2月,土地承包分田到户后,全国各地的粮食普遍增产增收,各地粮食系统收购储存粮食的库房显得颇为紧张。为了方便群众卖粮、存储,江苏省泗洪县曹庙乡粮管所(下称粮管所)与泗洪县曹庙乡盛圩村第11村民小组(下称11组)协商占地建设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粮站(下称盛圩粮站)事宜。11组村民认为设立盛圩粮站可以方便售粮,受益当地的百姓。经原曹庙乡人民公社同意,粮管所使用11组村民20亩土地,每年一次性给付村民300元补偿费(含青苗补偿费)。在农忙时,村民优先使用盛圩粮站的晒场收晒粮食。
  
   1984年8月,粮管所再次扩大库房,第2次与11组村民协商。粮管所决定给付村民每亩土地补偿费600元(含青苗补偿),另外每年再一次性给付11组村民300元作为农业税补偿,仍旧同意11组的村民在农忙时优先使用盛圩粮站晒场为条件,第2次使用11组村民的9.9亩土地扩建盛圩粮食储存仓库。
  
   粮管所使用11组29.9亩土地到1990年4月时,由于国家的粮食系统改制,泗洪县粮食局成立泗洪县粮食购销公司(下称购销公司)。盛圩粮站倒闭后,粮管所不再支付11组村民土地补偿费和代交农业税。在11组村民不知悉的情况下,购销公司以粮管所的名义对外私自签订《盛圩粮站库房出租协议书》,将盛圩粮站的库房改作生产胶合板。经营不善,胶合板厂多次转包后,{zh1}转包给戴勇个人经营。
  
   期间,2001年8月,曹庙乡盛圩村原第9、10、11、12、13村民小组在区域行政规划调成时合并为盛圩村第3村民小组(下称11组)。
  
   2007年9月3日,泗洪县曹庙乡党委书记陈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由,和泗洪县粮食局研究决定用盛圩粮站1980年临时借用11组29.9亩土地建设康居示范村。在村民不知情而且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与胶合板厂的{zh1}一个承包人戴勇私自签订了《商品房开发协议书》。11月20日早上,戴勇在没有依法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拆除了盛圩粮站的部分粮库和办公用房。
  
   在施工中,得悉情况的11组村民自发前往阻止并提出收回原借给粮管所使用的29.9亩承包地的使用权。被迫停工的开发商戴勇立即将情况向陈庆反映。陈庆和乡长石俊、派出所长姚平武一起,随即组织曹庙乡政府的全体干部、派出所的民警、联防队员20多人,与戴勇召集的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一起赶到现场,亲自指挥、监督施工。11组村民上前准备阻拦时,陈庆、石俊、姚平武、戴勇等人随即指挥所有在场的40多名公安人员、联防队员和乡政府平时养护的专业〝xx″以及戴勇召集的社会闲散人员一起对村民进行群殴。当场将村民陈胜平、杨霞、王月平打伤住院xx10多天,花去5000余元医疗费。为了取得村民闹事的证据以便进行处罚,石俊、姚平武用摄像机拍摄群众“闹事”的镜头。丢下受伤的村民不管,让所有打伤村民的人员逃离现场并再次开会研究部署如何〝收拾"村民。
  
  
  
   11月21日,村民在向泗洪县委、县政府多次反映无效的情况下,赶到宿迁市人民政府求助。中午11时30分左右,得悉情况的陈庆、石俊、姚平武、戴勇等人开着4辆车,分别采用围追、堵截、设卡、收买的方式将在家中做农活的共产党员解述利、村民王发忠以及在宿迁市政府门前反映情况的刘从平、王之州、盛学才、盛全才用黑色布套套住头部后,抓捕到泗洪县“分金亭”酒厂招待所三楼事先设置的〝学习班″学习。由于解述利、王发忠没有参与上访活动,乡政府、派出所就以2人策划、活动积极分子为由抓捕。
  
   在〝学习"期间,所有被抓的村民全都被折麽得生不如死。每个村民之间不但不能互相说话,而且连互相看一眼都不行。陈庆、姚平武、石俊亲自带领乡政府的全体干部、乡政府的〝xx"和派出所民警、联防队员、社会闲散人员每天14次轮流对参与〝学习″的村民随意进行打骂、侮辱,同时采用面壁(鼻尖部不能离开墙体)、罚跪、蹲马步、做俯卧撑等酷刑进行折磨,而且要按照陈庆、石俊、姚平武、看守人员规定的标准动作操作,稍有松懈随即遭到殴打、辱骂。导致村民解述利{yt}5次被殴打,连续罚跪2天,面壁2天。党员王之洲连续6天未解一次大小便。为了不让村民发现拘押地点和现场环境,抓捕时,每个村民的头上都套住黑布套,每审讯4~5个小时就再次用黑布套套在村民的头上,拖拽撕扯着每一个村民在原地来回转圈或者附件及其他地方的楼房的上下楼梯间反复跑动,等村民转迷了方向,分不清东西南北之后再继续施以酷刑。
  
  
  
   更为严重的是,被抓的几个村民中,5个男女同居一室。全部蹲马步连续1小时、趴在地上做俯卧撑,每次至少50个(次)数。每次做俯卧撑时,每一个村民都必须是全身出汗而且全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并且当场跪地求饶和保证今后不上访、永远不告状了为止。否则,做完了蹲马步、俯卧撑之后,再继续用鼻子尖尖紧贴墙面站立,直到写下xx不上访、xx告状的《保证书》后方可休息一会儿。
  
  
  
   村民王之洲、圣学才2人被严令紧靠墙体面壁站立,看守人员像孙悟空用金箍棒为唐僧在山区的空地上指画安全图一样,用笔在墙壁上画出〝体型图",让村民定型站立。稍有不从或者出线者、稍微晃动着,加倍进行体罚、殴打、辱骂。每天早上9点和下午5点,学习班每人只给一小碗(大饭店给顾客剩饭用的小碗,2口喝完,下同)稀饭,一小块手掌心大小的薄薄烧饼(2口吃完)。被折磨得饥饿难耐的解述利,和其他村民一样,只好利用去厕所的机会大喝厕所中的凉水充饥、保命。
  
   乡信访办主任杨友同每天亲自讲授信访条例知识,陈庆、乡长石俊亲自给全体村民讲解、灌输“屈死不告状”、“民不与官斗”、“告到哪里也不赢”、“告到联合国了也要回来找他们处理”的千年古论。陈庆每天晚上10点左右亲自前往〝学习班″巡视、检查村民的〝学习"效果。〝学习″7天以后,每位村民被迫交纳400~1000元罚款。为了逃避责任,陈庆和石俊以“收拾”村民贯有的经验为由,要求在每位参加学习的村民各自寻找亲友出面{jd1}担保和保证并以后不上访、永远不告状的《保证书》上签字画押后释放。同时威胁,谁要是出去了把〝学习班"的事情说出去了,就要再次进“学习班”加倍处罚,xx释放。
  
  
  
   解述利1000元、刘从平400元、王之洲400元、盛学才400元、王发忠450元、盛全才400元全部交给了在“学习班”中担任“教导主任”的乡信访办主任杨友同手中时,杨友同不予开具任何罚没款票据。乡政府规定,哪个村民如果索要票据的话,就继续呆在〝学习班″学习,直到放弃索要票据并找人担保方可释放。
  
   随后,为了继续控制、威胁村民,陈庆、姚平武、石俊等人要求村支书李万华给没有参加“学习班”的村民刘华明等8人打电话,强劝其“投案自首”,交纳罚款,争取从宽处理。几次殴打、处罚后,一位女村民陈胜平精神失常。
  
  
  
   更为严重的是,石俊乡长和戴勇等人为了掩盖打人真相。于11月20日,强行拉着并按住3名昏迷不醒的妇女杨霞、陈胜平、王月平的双手在早已写好的《材料》上按捺指印,也就是所谓的承认3名妇女身上的伤是自己人打伤的,与陈庆、石俊和戴勇等人无关。
  
   无辜受害依法上访维权 记者被扣村民被关押
  
   在村民被乡政府、派出所关押期间,陈庆、石俊、戴勇组织人员继续施工。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乡政府、派出所组织人员,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地巡逻。外嫁已有身孕的姑娘解刚的姐姐只是为村民说了一句不平的话,就被陈庆、石俊、姚平武等人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强行关押2天,托人说情、吃请、交纳罚款花费3000元后才被释放。
  
   2007年12月17日,被逼无奈的村民只好依法向泗洪县国土局提出书面申请,联名请求泗洪县国土局进行《土地权属确认》。泗洪县国土局在多次调查后认为,一、盛圩粮站范围内的29.9亩土地的使用权从建国以来一直归属11组村民承包、使用,11组村民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二、戴勇在建房屋及其土地没有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行为违法。泗洪县国土局稽查大队长朱豹告诉上访的村民,泗洪县国土局已经6次书面要求盛圩村委会通知戴勇停工,村支书李万华也在停工通知书上签字同意停工。但他们至今没有停工,泗洪县国土局的法律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了,现在也没有办法(处理)了。
  
  
  
   让11组村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1月23日,泗洪县国土局不但没有积极地依法对11组村民申请的29.9亩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确权,竟然要求泗洪县粮食局和戴勇等人以11组村民承包的29.9亩土地是其所有的名义,也向泗洪县国土局书面提出“土地确权申请”。泗洪县政府在不通知11组村民和村民委托的律师的情况下,泗洪县国土局一方面私下召集泗洪县粮食局、盛圩村委会单方面秘密召开“听证会”。一方面要求泗洪县粮食局和戴勇补办占地、建房的手续,加快速度继续施工。
  
  
   2008年2月2日,泗洪县政府突然作出洪政发(2008)7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认为,戴勇在11组村民承包的29.9亩的土地上(即盛圩粮站)建设用地,虽然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行为违法。但11组村民无偿给粮管所使用的29.9亩土地一直在粮管所管理并使用,据此将村民承包的临时出借给粮管所使用的29.9亩土地确认为国有,将使用权确权给泗洪县粮食局使用、建设。
  
   3月31日,泗洪县国土局随即将村民承包的29.9亩土地以国有土地的名义进行公开拍卖。将公开拍卖价值260万元(附着物价值194.3万元)的土地以65.7万元的虚假的拍卖价格〝拍卖"给戴勇开发商品房。
  
  
  
   面对泗洪县政府突然下发的洪政发(2008)7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村民们感到十分的不解。明明是村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无偿借给粮管所使用,土地的使用权应该归11组村民享有;明明是11组村民率先向泗洪县国土局依法提出《土地权属争议确权》书面申请的,时间比泗洪县粮食局提早20多天,泗洪县政府为何不按照村民率先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进行确权;明明泗洪县粮食局无权,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主体资格出来〝申请″土地确权。泗洪县政府为何还要单方面私自将11组村民承包的土地利用职权强行确认为国有土地性质之后,低价相当于无偿奉送给泗洪县粮食局、戴勇开发房地产呢?已经〝死亡"了的泗洪县粮食局又哪里来申请土地确权的〝主体″资格呢?2008年3月24日,11组村民以泗洪县政府私自下发的所谓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的程序违法、实体处理与事实不符为由,向宿迁市国土局申请复议。
  
   宿迁市国土局稽查队的王队长亲自派人前往泗洪县调查核实后认为,泗洪县国土局以泗洪县政府的名义做出的土地确权决定是违法的。但是,由于宿迁市国土局按照宿迁市有关领导的“指示”作出不予受理,只好要求村民向宿迁市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然而,自2008年4月10日至今,村民把申请复议的材料递交给宿迁市政府法制办以后,法制办以村民没有主体资格和复议的时间超过法定复议日期60天为由拒绝。随后,11组村民向宿迁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宿迁市中级法院依法确认11组村民在1980年间,好心借给盛圩粮站无偿使用的29.9亩的土地属于11组村民所有。但宿迁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刘素梅以11组村民没有作为原告身份起诉泗洪县政府、泗洪县粮食局的主体资格为由,予以口头驳回,拒绝立案审理。
  
  
  
   泗洪县政府、粮食局、国土局、曹庙乡政府、派出所的做法,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教授李显东教授、全国人大代表、人民大学民法学专家王利明教授、{zg}检察院、公安部、{zg}法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法官学院的专家,一致认为,泗洪县政府部门的做法严重错误;严重违法且涉嫌了刑事犯罪。
  
   对于乡政府、派出所非法设置“学习班”故意殴打、体罚并非法村民一事,记者和一位村干部以旁观者的身份和石俊乡长闲聊时,不料,石乡长却当着记者的面公开怒骂被抓捕的村民,现在是官官相护,乡里的官都是县里提拔的。你们告乡里就等于是告县里。古人说得好,民不与官斗,屈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搞个“学习班”无论怎么弄(指酷刑)都没事,你们告到哪里都不会赢的。
  
   至此,开发商戴勇在乡党委书记陈庆、乡长石俊、派出所长姚平武等人支持下,加快进度继续施工。无奈的村民只好向宿迁市政府、国土局、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政府等部门逐级按时反映、求助。江苏省省委书记梁保华接到11组村民反映的求助材料后立即批示,要求宿迁市政府和泗洪县政府立即查办、严肃处理。
  然而,当省委书记梁保华的批示转到乡政府后,陈庆、石俊立即安排专人审讯村民查找给梁保华书记写信的人。随后,石俊随即被破格调离到泗洪县信访局担任局长;原任所长姚平武立即被调离到泗洪县姚沟乡继续担任派出所所长。陈庆、石俊立即和新任的派出所长姬耀等人再次组织乡政府的全体工作人员、〝xx″、派出所的全体民警、联防队员以及戴勇组织的20多个社会闲散人员,亲自开车带队到戴勇的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并在戴勇施工场地的周围用白色的石灰粉画出一条〝警戒线″,凡是村民路过或者进入施工现场的,见人就打。村民张霞、孙加荣刚刚走到工地1米远时,就被乡土地管理所所长陈润涛、派出所长姬耀、乡长石俊等人抓住进行群殴。其他村民见状,随即找到一些稀薄的粪便准备泼洒继续打人的陈庆、石俊、姬耀、陈润涛等人,致使其离开戴勇的施工现场。
  
  
  
   为了确保戴勇的工程顺利实施、继续施工,2008年5月20日开始,曹庙乡党委书记陈庆、乡长石俊、派出所长姬耀以及乡政府、派出所、联防队员40多人向日本鬼子、汉奸突袭老百姓的村庄抓捕共产党员一样,不分白天、不分黑夜、xx砸锁进入11组村民的家中四处抓捕。将当时没有在施工现场的王辉、刘华明一并抓捕、审讯、体罚并罚款。
  
   5月21日,《法律与生活》杂志社驻南京记者站的记者杜祥君闻讯赶到采访。11组村民见状立即向杜祥君记者集体下跪、求助。就在杜祥君采访结束坐车准备离开盛圩村时,闻讯的陈庆、石俊、姬耀等人随即开车横堵在杜祥君的车头。将杜祥君和随行的王士中、王之洲等人一起扣押。陈庆、石俊、姬耀等人以记者采访没有报告乡政府为由,反复审讯、搜查杜祥君随身携带的采访本和采访机器,见记者的摄像机中的录像带(已转移)空白,采访本没有记录事件内容(已转移)之后,将杜祥君送到泗洪县委宣传部继续审查。《法律与生活》驻南京记者站的负责人安宁多次打电话给泗洪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金同闯交涉。在安宁站长明确要求非法扣押记者的全部责任由泗洪县委及其承担之后,金同闯副部长才被迫同意记者杜祥君独自离开泗洪县城。
  
   遗憾的是,陈庆、石俊、姬耀等人同时把王之洲、王士中2人用黑布套再次套住头部后直接带到泗洪县新车站招待所预先设置的〝学习班"和早以抓捕的村民王辉、刘华明一起〝学习″审查。11组除了外出打工和在家看门幼小的孩子以外,依然用黑色的布套将王之献、张霞、盛全才、盛友才、盛春燕、盛翠荣、王媛媛、王翠侠、曹玉龙、刘华云等14名村民套住头部第2次抓捕、关押在泗洪县县城新车站附近的招待所〝学习″审查。为了不让被〝学习″审查的村民以后认识、指认〝现场"留作证据。乡党委书记陈庆、乡长石俊、新任派出所长姬耀指令看管〝xx"将村民分别转换、关押在“分金亭”酒厂招待所、泗洪县洪翔中学东墙外许龙开设的〝自然堂"等多个地方继续进行殴打、辱骂、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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