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的午餐:碳配额
——应对气候变化笔记二十二
按照是否进行“总量控制”划分,碳交易可分为碳配额与碳补偿两种体系,前者在当今发达国家市场中占据主流,后者在发展中国家逐渐风靡。
“配额”是与“总量控制”相伴生的一对概念:只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行业)的碳排放总量被量化限制后,碳排放权才能变成一种稀缺的商品进行交易。我们知道,一种物品只有在供给稀缺时才会产生交易价值,否则即使像阳光、空气这样的生活必需品,由于它们的供给是无限量的,故也无法产生交易价值。碳排放权也是如此,没有总量控制的碳排放权是没价钱的。
当一个区域的碳排放总量被限定后,比如前文提到的欧洲航空业,那么这时业内的碳配额(碳排放权)的价值就凸现出来:一家航空公司如果只分配到10万吨的排放配额,而它要有12万吨的排放,那么多出的2万吨排放权就要花高价到市场中去买,否则就要受罚,这无疑会提升公司的运营成本,而为了保持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不致于因亏损而被淘汰出局,它就不得不在减排上下功夫——至此碳交易在促进减排上的巨大威力就显现出来。
所以碳配额交易的实质,就是在一个原本是自由排放的领域,通过对排放上限的封顶,从而把不受约束的排放权,人为地改造成一种稀缺的配额的过程。配额的价值也与其稀缺的具体程度有关,市场中能够流动的配额越少,其价格也就越高。这就如同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一样,粮、肉、布、油等日用品的消费在当时都属于配额市场,每家每户分到手的相应粮票、肉票、布票、油票数量,就是政府给予各家的基本配额,而越是在市场中紧俏的商品,其票证的交易价值也就越高。
作为一种减排机制,碳配额交易方式与单纯的行政手段相比,其优势极为明显的,该交易机制下的企业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企业可以按照相对成本的比较,来自行决定是投资于减排设施,还是到市场上去购买所需的排放额度,从而实现以成本效益模式来管理企业碳排放问题。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最重要是控制整个区域的碳排放总量,个别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其实是无关宏旨,通过这种办法,就可以让市场的力量来进行调节,避免对单个企业的硬性管制,逐步达成降低排放量的目标。
当然,碳配额交易模式也有其不足,尤其是起步阶段,由于政府对市场的不熟悉,在配额分配上可能冷热不均,造成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
仍拿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来说,尽管自正式开始碳排放权交易的运作以来,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占到欧盟总排放量的近50%,成为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学习的楷模,但在实际排放权交易操作过程中,欧盟也的确遇到了很多麻烦。
欧盟的碳配额每年都要分配给各国,再由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大排放企业。对那些排放大户而言,这些分到手的配额原则上是不够用的,这样才能刺激它们采取减排措施。但近几年来,由于欧盟各国普遍遭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减慢,很多过去的排放大户如能源、钢铁、发电、水泥等行业的企业,其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原来预测的排放量要降低很多,以至于它们甚至没有开始减排,就拥有了多余的碳排放配额,这无疑是天下掉下的馅饼!企业此时不但不用加大对减排设施的投入,还可以直接把这些配额拿到市场中去卖——欧盟各国辛苦劳作制定出的如意算盘失效了!
根据国外媒体的报告,欧洲的碳配额交易体系已经使一些{zd0}的碳排放企业受惠,仅2008年,就有十家企业额外获得了总价值为5亿欧元的碳交易配额:欧洲钢铁业巨头安赛乐.米塔尔获得了超过40%的多余配额;法国水泥巨头拉法基也获得了大约12%的多余碳配额,其他如瑞典钢铁公司等企业也都有10%的多余碳配额,这些盈余配额都是由于过多发放免费配额造成的。它的后果是欧盟的碳交易市场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碳配额价格急剧下降。二氧化碳价格在2008年中曾飙升到峰值,接近30欧元,目前二氧化碳的交易价格掉到了10几欧元。
实际上,早在欧盟交易体系刚刚建立的初期,碳配额价格就曾发生过巨大波动,究其原因,也都是因为配额分配量掌握不好的缘故所致,这些都可以看做欧盟发展碳交易所付出的学费。这也为后来者做了提醒——美国在向欧盟学习过程中,就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规避措施。
据报,美国的RGGI(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区域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组织)在3月10日组织了一场碳排放配额的拍卖,以每吨2.07美元的价格,拍卖了2009-2011年{dy}个排放控制期内4061万吨的配额;2012-2014年的第二个控制期总配额2138万吨中的98%也以每吨1.87美元卖出。
RGGI在美国主要立足于削减电力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目前已经有十个州加入了该组织,RGGI提出的目标是在2019年前,将目标区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0年的排放水准上减少10%。而减排的具体办法,就是在区域内实行排放许可权配额交易。
RGGI在具体实践中,就充分借鉴了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相当比例的“付费午餐”额度——现阶段的协议规定:在RGGI体系中,美国各州至少要将25%的排放配额进行拍卖,这就有效避免了像欧盟出现的那种因供应过剩而引发的碳配额价格暴跌。
在中国,由于目前还未发展到对碳排放进行总量控制的阶段,因而也就不存在对企业实施“碳配额”的问题,但中国企业却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实现减排,那就是“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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