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14:43:25 阅读7 评论2 字号:大中小
安全鞋防静电,导电的一些基本要求
本标准从1996年3月1日起实施,1996年5月1日起所有生产的,、导电鞋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后标准版本与84年版本在内容、结构上有较大区别: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94)足保护专业委员会(SC3)于1993年起草的《安全鞋、防护鞋、工作鞋规范及试验方法》(ISO/CD8782-1)中关于防静电鞋、导电鞋的要求,对国家标准GB4385—84《、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和GB4386—84《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电阻值测试方法》进行修订的。本标准规定的防静电鞋、导电鞋的电气性能及检验方法与ISO/CD8782—I中的4.3.4和5.7~致,这是为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在依据ISO/CD8782进行修订GB4385—84和GB4386—84时,鞋的物理机械性能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经实践证明可行,直接引用我国鞋类相关标准
修订新版本内容包括:
前言
7 使用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产品分类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 检验规则
附录A 电阻值的测定方法(标准的附录)
84年版本内容包括:
引言
5 质量监督
2 性能指标
3 穿用要求
4 鞋底的电气性能检验
1 穿着场所
6 标志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4385—84和GB4386—84。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长幸、黎钦华、甘庚辰、王宏升。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静电性能和导电性能的各类鞋。
本标准规定了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2 引用标准
HG/T 2495 劳动鞋
QB 1002~1005 皮鞋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zx1}版本的可能性。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 产品分类
3.1 防静电鞋
b)防静电布面胶底鞋。
a)防静电皮鞋;
3.2 导电鞋
b)导电布面胶底鞋。
a)导电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