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用别人的杯子喝了口水,杯子的主人不满意,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并出现肢体冲突,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就这么一件P大点的事,一般情况下恐怕xx大叔都懒得去管,但是,在河南睢县,一个65岁的老汉就因此被行政拘留7天,只因为,那个杯子的主人是乡长。
据报道, 65岁的魏克兴所在的村有耕地三年前被征用作房地产开发,征地时政府承诺的补偿至今未xx,22日上午,魏克兴与同村几位农民找乡政府了解情况,讨要征地款。11时,好不容易等到了乡长蒋友军,在乡长办公室里,又渴又饿的的魏克兴看到办公桌上有一个水杯,就说,先喝口水再说,然后伸手去拿水杯。乡长立即喝止,两人发生口角后,乡长起身冲到魏克兴跟前,与魏克兴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乡长当场打电话给派出所把魏克兴带走。当日,魏克兴被拘留7天。呵呵,真没想到,这地方的xx办案效率真高!
虽然乡长向记者赌咒起誓说是魏克兴先动手,“如果我说了一句瞎话,我死全家三口”,但同去的村民则称亲眼看到乡长冲过来,先动手扛了魏克兴一膀子,而派出所则表示是进行了调查取证,认定魏克兴殴打他人,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拘留7日的处罚。就这件事而言,无论是谁先动手,也无论乡长说的是不是瞎话,更无论乡长家会不会出什么不吉利的事,都没有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后果,用乡长自己的话说,“如果是老百姓之间,这类小纠纷就算了”,但魏克兴不幸遇到的是乡长,所以,警局最终做出了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大概,乡长那句不拘魏克兴,他将“没有办法在这个地方干下去”,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这件事与众多的悲剧性事件对比起来,似乎根本不值得一提,但细究事发的前因后果,则涉及到法律面前,不同身份的人是否平等的问题。也许,乡长和xx都不会承认魏克兴被拘留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冒犯了乡长,但是,我敢和他们打五毛钱的赌,如果魏克兴用的不是乡长的杯具,肢体冲突的对象也不是乡长,这老汉肯定不会被拘留,不知道乡长和xx敢不敢和我打这个赌?
敢不敢打赌不重要,重要的是,乡长和xx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是如何看待他们名义上的主人的。我在这儿不能乱做揣测,但是,我们可以做一个有趣的假设:如果用乡长杯子喝水的人,不是来乡政府讨说法的农民,而是乡长的顶头上司,乡长还敢吱声喝止吗?还敢怒气冲冲地冲上前去和用他杯具的人肢体冲突吗?这个问题不用打赌,我敢说,答案{jd1}是否定的,没准儿,乡长还会受宠若惊地抚摸着他的宝贝儿杯具,美滋滋地说:领导不嫌我脏耶!领导用了我的杯具喝水了耶!!这是何其地荣幸耶!!!
我不知道那个因动了乡长杯具的老汉,在拘留7日后会如何看待他的乡长公仆,也不知道和魏老汉同去的农民如何看待他们的xx公仆,但我知道,官员如此轻看百姓,如此擅用公权制裁和报复对其不恭的百姓,是官员权力欲膨胀的表现,也是百姓和官员的主仆关系被严重异化的表现,而这无疑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不能不让人心寒的社会悲剧。这,就是一个杯具引发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