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更祥)54岁的汪基发在医院病床上躺了40多天,医生称他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1月30日,汪基发在惠州市协和医院胃镜检查台上准备接受胃镜检查时,从检查台上摔下来昏迷不醒。医院称,汪基发在未接受检查之前,心肌梗塞导致突变。目前,汪基发的医药费用达到10余万元,他的家人正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家属:准备做检查台上摔下来
54岁的汪基发在惠州市协和医院做护工。家属称,老汪患有“矽肺”、“胃窦炎”等疾病。1月30日,汪基发给老婆和女婿打电话:“我胃不舒服,想做个胃镜检查”。汪基发的女婿老秦及妻子老周随后赶到医院。
老秦告诉记者,他们赶到医院时,汪基发已经挂了号。由于在医院工作,汪基发自己比较熟悉医院的情况,他让妻子女婿陪着自己去医院做了CT检查,然后到胃镜室准备做胃镜检查。老秦说,考虑到岳父身体状况,当时他和岳母进到检查室内准备协助检查,一名护士让他们到门外等待。
汪的妻子老周称当时胃镜室大门虚掩,自己趴在门外往里看时发现,护士给汪嘴里塞了检查用的牙套,返身去取其他检查用器具,这时汪就突然从检查台上摔了下来,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老秦说,检查室里当时没有医生在场。护士冲出门叫来医生,几名医护人员立即对汪基发实施抢救。汪基发随后被送往重症监护室,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苏醒过来。汪基发的儿子告诉记者,汪基发目前已经花费10余万元的医药费用,医院一直在催缴费用。医生称,汪基发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医院:是突发心肌梗塞与检查无关
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当日汪基发尚未开始接受胃镜检查xx。医护人员到场抢救,检查发现汪基发突发心肌梗塞。由于此前汪基发可能一直未留意自己患有心肌梗塞疾病,躺在检查台上突然发作,导致意外发生。胃镜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xx之前,躺在检查台上的汪基发就突发心肌梗塞,这个不应当属于医疗事故。
汪基发的家属认为医院在该事件中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前日,汪基发的儿子赶到惠州市卫生部门,提出就此事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据悉,按照相关程序,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只能满足三种条件之一:由医院与患者双方共同直接委托,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部门将申请移交医学会;或者进入法律程序由法院申请。
律师:双方双重关系医院或要担责
广东惠宏信律师事务所袁绍敏律师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袁绍敏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汪基发与惠州市协和医院之间具有双重身份关系。首先,汪基发是医院的护工,与医院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其次,汪基发在医院看病,与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袁绍敏谈到,从劳务合同关系来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场地突发伤亡视为工伤。在该事件中,要看作为用人单位的医院,是否有尽到对发病员工的护理义务,汪基发的家属可以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另外,作为同时扮演着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里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要看是否尽到对病人的照顾义务,在检查xx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有否耽误抢救xx时间等,以此来界定医院是否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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