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剧院项目冷却塔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大剧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宁发改〔2009〕17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自治区发改委,使用单位为自治区文化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即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特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剧院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自治区博物馆东侧,规划建筑面积48610?,主体地上6层(穹顶{zg}点高度56.6米),地下一层(局部三层)。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宁夏大剧院项目冷却塔设备供货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制造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经销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在宁夏地区的指定代理的授权证明;
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1)(2)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0年1月5日上午9时至2010年1月12日上午9时(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联合办公室)报名。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销商须同时提供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制造商在宁夏地区的指定代理的授权证明原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有一个投标人报名)。
(4)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样本或其他产品介绍资料以供参考。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项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使用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联系人:张正彪
电话:0951-5692101
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
邮编:750001
传真:0951-5692101
邮箱:zzb10632391@163.com
招标人: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好学、马利荣
电话:0951-5692121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后院一号
邮编:750001
传真0951-5692121
邮箱:bozheng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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