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忆xx——1967年的“煤气费用分摊协议”

平民忆xx——1967年的“煤气费用分摊协议”

2010-03-18 09:00:18 阅读82 评论25 字号:

 

目前在上海市区已经普及了多年的家庭管道煤气,在四十多年前还是稀罕之物。为了能摆脱天天点火生煤球炉子的烦恼,居民们对煤气是望眼欲穿。然而当真正把街坊列入煤气发展规划时,又有许多棘手的困难。我在前些日子无意之中发现两张发黄的油墨印刷品,就是明证。

{dy}份是“谅解小组的补充决定”。这是如今很难想象出来的一个重大课题——“一表多户制”如何分摊费用。根据这份“补充决定”可以看出此事的由来。

  

这次重新正式办理登记“一表多户制”家庭使用煤气的结果,计有387户,占本里弄的户数81%,比上次登记的户数增加9%,充分反映同志们对这一革命事业是热情拥护的。从分摊费用的办法中来看,同志们都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的态度,有矛盾不上交煤气公司,自己协商解决,有困难不推责任自己克服的坚强信心。还有少数通过协商,户与户之间过去不团结的得到相互了解,xx隔阂团结一致了。这种态度充分表示我们对一表多户制的革命事业是热诚的,同时也正是煤气公司对我们应有的要求和目的。但是,从从思想认识方面还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别,大致可分以下几种:

【解读】安装煤气上升到“革命事业”并且“热诚”“热情拥护”的惊人高度,恐怕也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出现。撇开这些政治化言辞,真正的症结所在,则是“一表多户制”。

1.有的同志对“一表多户制”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认为我们我们劳动人民能装上煤气,感到莫大幸福,过去做梦也是未曾想到的,从心眼里感谢党和xxx对劳动人民的感怀,是这次{swql}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带来的福音,积极拥护,主动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很多同志通过算细账懂得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原煤,减少国家对煤气事业的投资,又可以节约很多煤气表和白铁管以及其他人力物力的费用,用到其他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对用户来说,可以减轻负担,提前20年或更多的时间用上煤气,使家庭环境整洁、生火便利、时间快捷,认为的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办法。虽然明知在分摊费用方面增加了一些麻烦,但是想到破“私”立“公”、兴无灭资的伟大共产主义思想,充足信心克服困难。

3.对“一表多户制”还没有深刻的认识,看到大家申请我也申请,对分摊费用的办法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也有少数人对使用煤气是不是比煤球便宜亲自调查之后才申请登记的。

4.有些同志对“一表多户制”始终不感兴趣,也有少数同志自以为比他人“聪明”,让他人先装、看看苗头再作打算。

【解读】以上1234中,2道出了关键——“减少国家对煤气事业的投资,又可以节约很多煤气表和白铁管以及其他人力物力的费用,用到其他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对用户来说,可以减轻负担,提前20年或更多的时间用上煤气”。

 根据这些情况,经向煤气公司作了简略的汇报,获得了初步审查意见,并通过我们研究作如下的特告与补充的决定。

1.我们里弄申请登记“一表多户制”使用煤气,是xx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对煤气费用的分摊办法是各自协商决定,有矛盾自己解决,但是我们考虑到将来在实际使用当中难免不无纠纷,因此我们对各户采用的分摊办法xx没有意见。现在我们在各户所采用的比较先进的方面归纳为一个较完整的分摊办法,供各位参考,并请订出协议共同遵守。

2.“一表多户制”是一个革命的事业,决不会因部分不欢迎而使全盘受到影响,我们可以{jd1}放心,如这些已经正式办理登记手续尚缺乏诚意的,可以申请取消登记并不参与签订协议。

3.因是过街楼或一幢一户的,应{jd1}服从煤气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决定,可能与左右住户合并一表,不能坚持以一个门牌为理由。希望彼此之间在先公后私的基础上,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作好思想准备。

4.煤气费用,安装一只煤气炉,收费13.5元,安装二只收费30元(均不包括架子),此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希望事先做好付费准备工作。

5.幢代表应尽的义务:

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大公无私搞好户与户之间的团结。

②代表各户出席有关安装煤气事项,保证将会议决定传达到每一户去。

③如因情况变化,分摊费用办法不相适应时,应召集有关各户共同协商解决。

④负责收缴安装费及每月分摊的煤气费用。

6.对一表多户制不是不欢迎,而是拥护,并且需要,只因居住面积过小,认为没有地方可以安装而放弃的,可以补办申请登记手续,将来可由煤气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设法给予便利。

7.由于我们工作上的缺点,宣传解释工作不够深入而影响少数同志对一表多户制认识不足而放弃的,现在仍可补办登记手续。

8.补办申请登记手续,定于本月十五日止。逾期恕不受理,希勿自误。

以上各节希请注意!

此致

敬礼

裕福里谅解小组启

(1967年)5月8日

 

第二份是“协议(草案)”。

裕福里居民使用一表多户煤气费用分摊的协议(草案)

本里弄全体用户在学习xxx光辉著作“老三篇”的精神,通过伟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破“私”立“公”的原则下,对于一表多户使用煤气费用的分摊及有关问题,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订立本协议(草案)。

一、本里弄安装煤气依据自愿原则,如有顾虑者可不登记。

二、分摊费用是各幢根据各自住户不同的具体情况,自己协商订定的办法分摊,有矛盾决不上交煤气公司,自己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一时没有更xx的分摊办法,自愿暂时按照以下的分摊办法计算。

分摊煤气费的办法:以30%为基本数,70%为每人平均分摊数,例如,甲、乙、丙、丁四户合用一表。当月煤气费账单为19.20元。人口数,甲户九人,乙户七人,丙户五人,丁户三人,共24人。70%每人平均费用=19.20元×70%÷24=每人0.56元。30%每户平均费用,19.20元×30%÷4=每户1.44元。甲户9人是9×0.56+1.44=6.48元。乙户7人是7×0.56+1.44=5.36元。丙户5人是5×0.56+1.44=4.24元。丁户3人是3×0.56+1.44=3.12元。(以此类推,2人户是2.56元,1人户是2元)

三、临时户口及来客不满七天不算,住满七天以上的以半人计算,住满20天以上以全人计算。常住户口外出亦同样计算。

四、住读学生和住宿在工作单位每星期回家一次的学生、职工均按半人计算。

五、双职工家中无人烧饭,三餐有一餐停炊者按八折计算。

六、单、双职工,家中有人烧饭,有时带饭或菜到厂中者,亦作全人计算。

七、跨月的临时户口在分摊上月费用时居住天数尚未到达计算标准的,应并入下月计算。

八、本协议草案如有未尽事宜,或在试行中发现有问题时,得提出讨论修改。

九、本协议草案除用户分发一份外,送派出所、居委会、煤气公司各一份。

裕福里谅解小组启 67.5.8 

在写《》之前,我就在无意之中发现了这份43年前油印的“一表多户煤气费用分摊协议”,足以为那个蜗居年代的百姓生活的真实情景提供有力的佐证:

——居住条件的差劣阻碍了煤气事业的发展(“因居住面积过小,认为没有地方可以安装而放弃的,可以补办申请登记手续,将来可由煤气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设法给予便利”);

——煤气事业自身的捉襟见肘又制约了居住条件的改善(煤气表的短缺将使居民煤气推迟20年安装煤气),于是不得不“一表多户制”。

我家当时属于那个“一表多户制”的区域,几经协商终于在1967-11-1开通、装上煤气。但是,仅仅40天后就被全家扫地出门,所以这个“协议”的执行情况究竟如何就不得而知了。〖见《》(四)〗。

【“。——时隔数十年,xx在一些人心目中已经淡化甚至异化了。作为一个亲历者,我要记下这些真相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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