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乱象:山西近百孩子莫名致死致残病发前均打过疫苗(四)--- 王克勤

在疫苗盒上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是否合法?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药品标签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制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因此,药品标签不得印制“××省专销”、“原装xx”、“进口原料”、“xxxx”、“专利药品”、“××监制”、“××总经销”、“××总代理”等字样。药品标签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规定:该统一标志使用范围xx于“各级各类疾控机构的建筑标识及其相关物品、设备;疾控机构的指示性路标”。同时,“疾控机构标志的图案使用时,不得在标志中增删任何内容。”

“有了这个标签,他就可以垄断山西二类疫苗市场,将其他疫苗经营企业排除在山西市场之外,即排除异己,制造暴利。”

“田建国不仅在山西推出了全国独创的标签疫苗,而且让山西卫生厅为其进行行政推销。”“这个标签既没有我单位的承办印制科室,更没有保管部门,经费来源也不明。”陈涛安如是说。

省卫生厅连续发文推销“标签疫苗”

2006年4月6日,山西省卫生厅下发晋卫疾控200613号文件,在其附件《山西省2006年麻腮风联合疫苗免疫接种活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订购,逐级分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正规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为保证免疫接种的安全有效,全省要统一使用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CDC专用’字样的疫苗。”

2006年5月22日,山西省卫生厅下发晋卫疾控200621号文件的附件《山西省2006年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2006年流脑多糖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中,又重复了上述文字。

2007年3月16日,山西省卫生厅又下发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在其附件《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依然有上述文字。

晋卫疾控200621号文件还规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免疫规划以外人群主要推广使用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强的“北京牌”乙型脑炎(Vero细胞)纯化疫苗(乙脑纯化疫苗)。各级应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规定了一系列宣传推广二类疫苗的标语。

2007年3月,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再次重复了以上内容,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华卫成了垄断疫苗网络的官商”

“仅仅通过标签控制还不够,田建国为全面控制山西疫苗市场,在原有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基础上,成立了各地疾控中心配送中心分中心,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疫苗垄断经营网络。”陈涛安说。

从2006年4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为甲方(由主任栗文元签名),华卫公司董事长田建国为甲方委托代理人,与长治、晋城、临汾、吕梁、忻州、朔州等地疾控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

省疾控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合作协议》第19条规定:“在所辖区域内执行综合市场治理计划,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疾控中心的规定,山西各地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订购和逐级配送的疫苗,同时必须贴有“山西疾控专用”标签,如有违反,承担免疫接种是否安全、有效的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这样,华卫公司拥有了既能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调控、引导市场,又能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向社会倾销疫苗的双重身份。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五:疫苗垄断利益揭秘

■本报记者 王克勤

“卫生部企业”华卫公司进入山西,通过省卫生厅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推出了标签疫苗,“还做成了一笔又一笔可观的生意。”

华卫公司从中获取了多少利益呢?为何相关部门如此热情相助?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关系?

尚未开张,先获资产

山西省疾控中心提及华卫公司的{dy}份文件,即将省疾控中心“一千多万元资产送给华卫公司了”。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出台200521号文件,向各市级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通知说: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华卫公司负责清理。

几天后,2006年1月6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下发《货款结算账户告知函》称,“依据山西省疾控中心200521号文件,由山西省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委托华卫公司托管运营和处理债权债务。”

《告知函》列出两个账号,除了省疾控中心的财政专户外,另一个就是华卫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水碓子支行开设的账号。

山西省疾控中心原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根据2005年11月11日省疾控中心出具的《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31日生物制品供应站收入支出情况》算了一笔账:田建国接手之前,生物制品供应站拥有债权:2960.07536万元;库存:二类疫苗库存374.4098万元(其中包括过期疫苗8.4317万元);债务:省疾控中心欠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2003.7935万元。

债权+库存-债务=1330.69166万元。

也就是说,华卫公司接手省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时,实际接手了133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扭曲卫生部文件销售二类疫苗

华卫公司的第二笔大生意就是“扭曲卫生部文件变相销售收费的二类疫苗”。

2006年1月28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麻疹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一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加强对麻疹疾病的控制。

陈涛安说,2006年4月5日,山西省卫生厅以落实卫生部《通知》名义,发布了《山西省2006年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实质上是推销二类疫苗。省疾控中心根据该《方案》要求,印刷发行了“预防接种通知单”,约束全省基层预防接种门诊,必须为幼儿接种“普祥立适”牌麻腮风联合疫苗。

麻疹疫苗是免费的一类疫苗,而麻风或麻腮风联合疫苗是收费的二类疫苗。

山西省疾控中心出台的《预防接种通知单》进一步规定“普祥立适”牌麻腮风联合疫苗84.2元/人份。

“省卫生厅扭曲卫生部文件,压制一类免费疫苗,推销二类高价疫苗。疾控中心直到2008年1月10日,即一类免费麻疹疫苗失效前20天,才向基层接种点配送,导致全省各地大量一类麻疹疫苗失效。”陈涛安说。

记者看到中央电视台某栏目在此期间制作的部分采访录像显示,太原市周围一些地方当收到麻疹疫苗时,业已失效。

反季节销售乙脑疫苗

2006年8月11日,山西省卫生厅下发了晋卫疾控200626号文件《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山西省各地积极开展应急接种。

陈涛安认为,乙脑是山西省常见传染病,截至8月9日,全省11个地区,有6个地区存在散发乙脑病例,总共发生69例,其中44例散发在老疫区运城市的一些县区,山西省大部分县区并无乙脑疫情,开展全省乙脑疫苗反季节应急接种很不正常。他的理由是:

首先,乙脑病是由蚊子叮咬传播,乙脑疫苗每年3—5月份接种较合适,8月中旬已过了乙脑疫苗的接种时期。2006年9、10、11月,山西省都在应急接种乙脑疫苗,接种后1个月产生抗体,那时蚊子已经没有了,老百姓不但白花了钱,而且,对于感染乙脑病毒未发病的人,接种会增加发病的可能性。

其次,灭蚊防蚊、清理卫生应是预防乙脑流行的有效措施。卫生厅文件却强调,预防接种是xxx的控制疫情措施,加上部分媒体不断报道零星散发的乙脑病例,于是,在山西省形成了反季节接种社会运动,争抢接种的拥挤现场不但提高了乙脑传播几率,由恐慌、混乱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计。

再次,根据《疫苗条例》第二条规定,应急接种疫苗都应是免费的。但是,本次应急接种,每人份却收费28元。

业内人士指出,乙脑疫苗2006年的出厂价为每人份9元,而山西接种者以28元购买,其中的环节是:北京华卫公司销售疫苗时,每人份收取4元的配送费、3元的贴标签厂家返利,以每人份13元价格给市疾控部门,市疾控每人份加4元给县疾控,县疾控再加4元给乡镇一级。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2007年11月7日发布的消息,2006年运城等地发生乙脑疫情后,山西省疾控部门及时组织第二类疫苗240万人份,实际应急接种192万人份。

以每人份赚取7元、共接种192万人份计算,华卫公司在运城乙脑疫情中净赚1344万元。

陈涛安估算,全省应急接种共消费疫苗500余万人份,以每人份赚取7元计算,可净赚3500万元,乙脑疫苗在春季采购的是9元/人份,但到了秋季生产厂家要销毁即将失效的疫苗,8—10月采购乙脑疫苗价格极低,一人份不到一元钱,如此计算,每人份赚取12元,可净赚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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