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死”亟待法律服务升级

  □时言平(北京媒体人)

  翻看16日的新闻,又有两桩xx局和看守所内“诡异死亡”的事件见诸报端:一桩是江西九江某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上厕所摔死”,医生也对记者表示是“被要求没办法”的情形下写下“心肌梗塞”的死因。另一桩则是安徽绩溪一公民竖着进警局,却横着出来,警方也称是不小心“摔死”。(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08版)

  看国外或者香港的影视作品,往往有这样的桥段: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在警方没有找出证据之前,仍不可一世地说:“我有权保持沉默,你找我的律师谈。”也许很多人会骂那些xx是怂蛋,但殊不知他们这么做才是真正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xx这份职业神圣——打击罪犯靠的是法律,而不是拳头。

  而在内地之所以会不断涌现各种吊诡的死亡事件,除了警方的习惯性傲慢、执法者对法律的无知和对暴力的迷信之外,最重要还是法律服务的缺位,导致走进警局的公民的权利缺少最起码的法律保障。试想:如果哪{yt}有人被抓进警局可以说:“在我的律师到来之前,我什么都不说”,那么当下层出不穷的“XX死”消失之日也就为期不远了。

  因此,要终结层出不穷的“XX死”,完善法律服务很关键,而政府应该对普通百姓普遍地提供法律援助,采取有效地措施让执法者的权利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让弱势群体的权利及时得到保护。并且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产品”的形式,促进社会法律服务产品的升级和推广,让更多的人能够且乐于享受到法律服务产品。而当法律服务能够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政府或者执法机构损害的时候,一句“我要起诉你”或许就足以震慑住那些越界的权力和行为,也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可是,我们现在有条件说这句话吗?滞后的法律服务、缺位的法律援助,在公民生命健康权在警局或者看守所遭到执法者暴力伤害的时候,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任凭权利和生命在越位的权力面前遭到恣意的被蹂躏、践踏甚至剥夺,法律却不能加以有效地干预和约束,那将是最持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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