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招标文件
招标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目
{dy}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四章 承诺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
{dy}章 投标邀请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招标人)的委托,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3713
三、招标内容
包号
{dy}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第四包
说明: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
四、项目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
“十一五”期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本次招标为确定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产品及协议供货价格(安装到户的价格)。中标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和地区任务分配情况,配合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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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 4月 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8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中国照明电器信息网:。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不便现场购买,可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附加EMS费(人民币50元)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4月8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美泉宫饭店
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800米),电话:88869999 。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0年4月8日7:30至9:00
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2010年4月8日9:0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十、投标咨询单位和电话
投标咨询单位:标书网()
投标咨询电话:020-34094100,13022067895
投标咨询QQ:2796740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邮
开 户 银 行:
帐
联
联系人电话:
传
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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