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_分离设备知识_百度空间

最初认识北京,是父母在天安门前的一张合影。年轻时候,妈漂亮,爸英俊,是英俊的解放军,很般配。那时,我老哭着问他们,怎么去北京不带我?妈说,那时我还在肚子里.。然而,幼时没这概念,就看照片里没我,很伤心。认为他们不喜欢我,所以不带我去北京,看着照片哭,感觉自己好孤单。

      后来,看见的北京,是在书里,提兜的图案,日记本里的照片,挂镜上的印图.。看见最多的就是,人总是那么多的天安门,颐和园,北海,人民大会堂,开完会走出的少数民族的代表,衣服鲜艳,个个笑逐言开。小时,到处都是xxx的照片和飘满红旗的天安门.。由于父亲一直搞文艺工作,所以经常来北京.给单位采购戏服,书画用的一切。所以小时候,也有幸老穿北京买回来的衣服,吃北京买回来的饼干和蛋糕,还有尼龙袜子,凉鞋,好看的发带。现在尼龙不算什么,那时我们穿的都是棉的,尼龙是新型产品,很时尚。如今又流行回棉的了。发带上面有金丝,很漂亮,我和妹妹带上到处炫耀。父亲是心细爱美的人,给妈妈买的衬衣,总是那么好看。妈的衣服,一直都是父亲给买,我觉得妈很幸福,该买什么,父亲就给买回来,那是个温情的年代。

       再后来在北京出炉的政策中,{yt}天长大。从xx"四人帮"到三中全会,再到香港回归。那时写作文,老写在英明{lx}华国峰的领导下,实现四个现代化,其实也不知道四个现代化是什么。然后又写,三中全会象一把金钥匙打开农民的心,都做“万元户'”。然后说,香港要回归了,那时看香港电影明星,仿佛跟看美国好莱坞一样,感觉特遥远。照片上的那个灯火辉煌的地方,终于我们要回来了。小学地理,还在香港旁边括弧里写着英,那时特狠慈嬉老太婆。小小年纪,就懂的爱国了,这大概是一个国人最起码的本能吧。当时听说香港要回归,很高兴,还算了一下香港回归时,自己年龄多大了,挺漫长的一个过程。

      {dy}次来北京已经是90年代初,妹妹结婚,,来北京住.就跟着她来玩.我带一岁半的女儿.那时的地铁好象就到西单.那时西单的广场没有这么时尚漂亮。转了故宫,动物园,北海。那时妹妹已经有了身孕,不辞辛苦,陪着到处转。回来,腿都肿了。妹夫已经做好饭,妹夫是个不错的人,很有耐心,脾气也好。他后来把弟弟给弄到北京,北京之缘,拉开序幕。

      喜欢上北京,是因为认识了他。那个难以忘怀落木萧萧的秋天,他出现在我生命里。他是北京铁路分局的,一个工作非常认真,性格很有魅力的男人。在我生活失落而低迷的时候,,他的出现,仿佛一道阳光照进一间久暗的屋子,仿佛阴雨绵绵里,一把撑在头上的红雨伞,灰暗的生活,亮起来。

      他每月都到北京开一次会。回来,总是给我买衣服,装饰物什么的。但每次买的衣服都不能穿,他没有父亲的好眼光,他不会买。但我也会穿上给他看,不让他失望。有{yt},我在单位,他打电话说要去北京,问我去不去,我心理慌慌的,拿不定注意。他说,去看你妹妹,开车很快,于是我晕晕地答应了。国道在修路,不能走,车开在太行山腹地,我晕车了,他一直在后面抱着我。他后来爱我,已经不避讳他周围任何人了。办完事,已经夜晚了,我们去天安门广场,这天正是香港回归日,广场热闹非凡,人们情绪高昂,锣鼓声声。后来我写了诗《那个晚上》。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大学生不时把衣服扔起来,这热闹的场面感染了我一向沉郁的心,我开朗起来,他牵着我的手,我沉醉在北京的夜,仿佛喝了酒。

       然后就任他牵引,也是从那夜开始,他一直牵引着我。那夜,他把对我的爱淋漓尽致地爆发。回来的路上,在易县吃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他后来的写照。易县的肘子做的好吃,我们三人要了一个。端上来以后,他三下两下把那肘子就着米饭消灭了,把我和司机看的目瞪口呆。他吃完,对着我们两,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件事,我永远也忘不了。车上,他说,昨晚活动量太大了,我不好意地低下头。

       后来,他调到北京了,我开始了想念的日子,直到如今。在{zh1}走的那天,我去看他,他正在接站,看着他蓝色背影,带着白手套的手举着,我泪眼朦胧,这个我所爱的身影,一直萦绕我心里。他调到北京后,我们只能电话了。那时我们眼里只有对方,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有空就来看我,我也来北京看他.他每次都在丰台站接我,在夜晚的灯光里,等我。然后我们吃饭,溜达,缠绵。白天,我们逛商场,一个一个转。他喜欢给我买衣服,看着我穿着漂亮漂亮,他很高兴。他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却老给我买。我们在北京,有过许多浪漫开心的日子。我们从没有过任何争执,每次看见他,我都是腼腆的。,然,他牵我的手,那一握,我的身心就都交给他了。多年以后,分手后他打电话还这么说我,老是羞答答,这就是爱情吗?在许多闲逛北京街头的日子里,是幸福美好的。所以,我对北京特别有感情。

       今晚,听着汪峰的《北京,北京》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北京有太多的爱的痕迹。刚来北京,一看见城乡购物中心就哭。曾经我们经常来这里,那时的城乡不错,现在不行了。有一次,我来北京看他,他接我,看我穿的衣服旧了,马上带我到城乡,门还没开,他握着我的手等着,一人买了个煎饼笑嘻嘻地吃着,回忆是忧伤的,当时快乐甜蜜着。有段时间,感觉煎饼的味道是最美的,还有玉米羹,还有日本料理。我们喜欢在街上闲逛,有说不完的话。现在每一次踏上街头,心里总不能平静。一切已成过去,不再伤痛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曾经拥有过挚热的爱情,忘记吧,,正如邓丽君所唱<忘记他>。

      现在喜欢北京,不再因为他了。因为在北京生活,就把北京当家,喝着北京的水,听着北京的话,认识北京的人.。在北京,我没有漂泊感,喜欢这古老的北京和它悠悠的韵味,喜欢听北京话,喜欢北京胡同里长大的北京男人,很可爱,没有外地人的狡黠,他们懒散而幽默,喜欢自嘲。他们外表冷傲,却具有同情心。北京人把一切看的很淡,他们只喜欢享受生活,不象外地人斤斤计较,整天做着发财梦。大部分人来北京是为了挣钱,所以不把北京当家的爱。虽然我也是外地人,但我爱北京,爱北京那份处世不惊的淡然。走在夜街上,适宜听着许巍,汪峰的歌.慢慢品味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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