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咨询了正在整理货物的促销员小王。小王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道饮用xx矿泉水实施了新标准,他们在选购矿泉水时,“只要注意瓶盖是否松动,瓶身是否透亮,有没有异物漂浮就可以了”。对于“溴酸盐”,小王则表示从未听说过。 正在挑选饮用水的市民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来没听说过“溴酸盐”,更不知道饮用水中也会含有致癌物。“我一直不相信平常喝的矿泉水是真的来自什么高山深湖,以为都是从自来水管里过滤后灌出来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买矿泉水饮用就是图个方便,从来没想过这种瓶装水中也可能隐藏着致癌物质。在随后的采访中,相当多的市民对“溴酸盐”一问三不知。 新的饮用xx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旧标准相比,{zd0}的特点就是新增了饮用xx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指标限量,规定每升饮用xx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 溴酸盐 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xx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 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 因此,用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xx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溴酸盐新标准 从10月1日起,新的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饮用xx矿泉水》(GB 8537-2008)将正式实施[1]。 据有关专家介绍,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xx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水质准则》中,将水中溴酸盐的限值定为0.025mg/L,2004年修改为0.01mg/L。我国现行的《》亦规定溴酸盐限值为0.01mg/L,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一致。 对于矿泉水中溴酸盐限值,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未作规定,其他国家有的有规定,有的没有规定,有规定的也不尽一致,如欧盟规定为0.003 mg/L,美国规定为0.01mg/L。由于早期我国很少使用臭氧对水进行xx,因此,我国《饮用xx矿泉水》国家标准未制定溴酸盐限量要求。但近年来,矿泉水企业普遍采用臭氧xx工艺,致使溴酸盐现象凸显出来。2006年,国家标准委下达了《饮用xx矿泉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并对矿泉水中溴酸盐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参照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对溴酸盐限值的规定,将国家标准中溴酸盐限值初定为0.01mg/L。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瓶装水中溴酸盐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在已经进行了检测的104种瓶装水中,有13种产品溴酸盐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限量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已通知这些产品生产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所有生产企业加强工艺控制,保证矿泉水溴酸盐含量符合饮用水标准。 2009-11-12 10:54:00 来源: (昆明) “不是10月1日起,国家就规定每升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须小于0.01毫克吗?怎么昆明市场上的矿泉水都没有标明啊?”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矿泉水的质量安全问题。 《饮用xx矿泉水》新国家强制性标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国标删除了PH值和阴离子含量的标示,新增了饮用xx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指标限量,每升饮用xx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且必须标注在外包装上。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市场后发现,确实没有xx矿泉水产品标注溴酸盐含量。
一位不愿具名的饮用水生产厂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企业需要采用新工艺,投入大笔资金购买新设备xx来符合溴酸盐指标。相关人士解释说,设备投入使用需要一定缓冲期,就可能导致目前市场上出现饮用水仍未标注溴酸盐的现象。 昆明市质监局负责人上月底作客春城会客厅时表示:“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新国标的要求,在抽检xx矿泉水产品时增加溴酸盐的检测指标。”(都市时报记者吴双红) (本文来源:昆明信息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