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的日记
【京华时评】车灯坏了还是良心坏了
2010-03-11 09:31发表
本报特约评论员 蒋萌
人们常说:人心是杆秤。如果秤本身存在偏差,衡量还能准吗?
郑渊洁在其博客中讲了一个“不是童话的童话”——北京所有的车灯都是坏的。郑渊洁自述开车19年,汽车年检从没一次通过,“通病”是车灯不合格。不合格就得花钱修。检测场不过是拧拧螺钉,甚至只要交钱就盖合格章。有一次,郑渊洁把刚花钱“检修合格”的汽车开回检测场再次检测,结果还是“不合格”。
此等邪门事,在业内人士眼中见怪不怪。一名汽车销售经理说:“我替客户验车一年多,验的新车加在一起也有四五百辆了,没有一辆车灯是合格的。”还有老司机支招:“刹车也全凭师傅给你踩得狠不狠。我在车里放盒玉溪,保证一次过。”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有点谱了。机动车检测场说你的车灯不合格,合格也变不合格;说你的车灯合格,不合格也变合格。其中的奥秘是,交钱就合格,不交钱就不合格。这种事许多车主都经历过、愤愤过,又没法与机动车检测场掰扯。的确,合格章握在人家手里,交钱合格,走为上策。一辆车12元的“灯光修理费”看似不多,但北京市机动车去年底已突破400万辆,仅“坏车灯”一项,蕴含的经济价值就不可小视。
由此也引出其他问题——机动车检测场由谁管理与经营,谁来对机动车检测场进行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换言之,在该法实施之前,机动车检验是由公安部门管理、经营的机动车检测场负责。此后垄断破除,社会经营的机动车检测场出现。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质审核和监管,也逐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转移到质量监督部门。
郑渊洁在19年里一直遭遇“车检门”,说明这是历史遗留病。但这病,并未因车辆检测社会化、各机动车检测场“公平竞争”而xx。或者说,新出现的机动车检测场看似打破了垄断,却继承了某些乱收费传统。在利益共赢下,机动车检测场或许将“车灯修理费”等等视为潜规则。
另外,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检测场的设备,实际只做了一半工作。因为,仪器终归是人操作的,如果检测人员“睁眼说瞎话”怎么办?“北京所有的车灯都是坏的”,难道公安与质监部门从未听说?
去年6月1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该国标规定,不再强制维修前照灯远光光束照射位置与近光光束照射位置。然而,许多车主并不知道新规,检测场照样“要想从此过,留下修理费”,有关部门又干吗去了?
车灯能照亮漆黑的道路,也让车主们看清了某些人的灰色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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