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6 23:22:47 阅读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主讲人介绍:黄小山,(网名:驴屎蛋),本职是律师,是北京奥北别墅区的业主之一,之前是反对建立阿苏卫垃圾焚烧厂主要人员之一,年前受北京政府邀请,与众多专家、官员一起赴日本、澳门考察垃圾处理。需要注意的是,驴屎蛋是{wy}一名民间代表。
首先,驴屎蛋一再强调,他首先是阿苏卫事件的主要人之一,然后才是这次赴考察日本、澳门考察的一名成员。对于半年多以前发生的阿苏卫事件,驴屎蛋一提起来依旧是颇为感慨,一是认为当个人与政府之间有矛盾冲突时,要尽量避免采用对抗的方式来解决,这样做,只能是个人吃亏*。二是坚决认为,中国国内如果在短期内就实行垃圾焚烧,于国于民都是一场灾难。
*(注:当时示威游行者,有27人被xx当场带走,7人后来被执行治安拘留)
接着,驴屎蛋花了很多时间,描述了对日本垃圾处理的感想,并同时与中国垃圾对比现状进行了有效地对比。也许是因为阿苏卫事件造成的影响力,驴屎蛋受到了赴日本考察的邀请,自己也认为这几乎在以前是难以想象了。值得钦佩的是,驴屎蛋并没有因为内心那少许得意而放松了立场,相反,在整个考察过程中,驴屎蛋不但关注垃圾处理,而且把更多时间用在观察日本社会对环境的态度。他发现,日本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决心,已经涉及到日本国民的每一个细节,甚至细化到了烟民的抽烟习惯*。应该说,正是驴屎蛋看到的日本全社会的这种态度,更加坚定认为——中国是绝不能实行垃圾焚烧!
*(注:驴屎蛋展示了自己从日本带回来的便携式烟灰袋,烟灰带有非常详尽的图文示意,即使没有日文基础的人也能{dy}时间知道,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驴屎蛋之所以依然否定在中国实行垃圾焚烧,有三个重要依据,一是,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能够进行垃圾焚烧,是因为垃圾进行了有效分类,垃圾的分类已经多达十种以上。二是日本的全民环保意识和自觉性,是垃圾有效分类基础保障,而在中国,这点根本就做不到,即使政府强制实行,也无非是把好事变成了一纸空文的作秀。三是,垃圾焚烧在中国是“企业经营行为”,而日本则是“政府公益行为”两者有非常非常大的性质区别,显而易见的是,驴屎蛋认为只有后者可靠。
驴屎蛋提出一个大胆的创新,那就是把垃圾进行厌氧发酵处理,既可以解决垃圾处理,还可以解决土地沙漠化,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成本低。
{zh1},驴屎蛋分析了垃圾分类在中国的可行性,他认为,在中国只需要做到“干”“湿”“有害”三种垃圾区分开来,就已经是很不错的成就了。但即使要做到“分三类”,也必须进行立法不可,否则贯彻下去将难以保证。
发言结束后,会场内迅速进入了讨论,应该说,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非常赞同驴屎蛋的观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