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3·15”,每一个有关质量的事件都牵动人心。
一篇名为《捷达曝出“刹车门”厂家欲隐瞒质量缺陷》的文章将矛头直指国内保有量{zd0}车型之一的捷达,引起广大车主的强烈关注。
媒体报道捷达隐瞒“刹车门”达一年
据媒体报道,一份获得自一汽大众内部的文件中要求各4S店要对一定批次的捷达轿车进行检查,检查的目标是ABS控制单元线束插头是否进水。通知只要求经销商对库存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对已经售出的车辆明确指示不需检查。
其中涉及2008年出产的底盘号后八位为83074037到83115052之间的车辆。该文件发于2008年8月25日。
这就意味着对捷达“刹车门”事件,厂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已达一年之久。
一汽大众客服对此事正在确认中
北京部分一汽大众的4S店表示并没接到相关文件。捷亚泰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现在还没接到过相关文件或通知,对于捷达是否存在“刹车门”问题,她表示“不清楚”。该店一位技术人员也表示没接到过有关通知。但对于“ABS控制单元线束插头是否进水以及是否会对行车安全产生严重影响”,该技术人员称,ABS是刹车的辅助系统,即使ABS存在一些问题也不会影响正常刹车。“以前的捷达车都没有ABS,2002年之后生产的捷达才安装了ABS。”另一家4S店亚之杰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去年曾接到过一份关于ABS系统的通知,但是内容她已记不清楚了。“如果车辆有问题,您可到当初购买的店面解决问题。”随后记者致电长春一汽大众的客服,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注意到关于“刹车门”的问题的报道了,目前厂方对此事正在确认之中。
律师建议厂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
北京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委员会会员张维云律师表示:“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的经营者和相关各方的义务来说,厂商有向国家质监部门报告的义务,并且向消费者发出通知,以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厂家在处理过程中方式是否恰当。因为ABS系统对汽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系统,7月份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也规定生产商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举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这种维修的质量、进度和范围也并不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很难xxxx隐患。
对于捷达“刹车门”问题,数千位网友对此表示不解和难以接受。多数网友表示:为了避免进入召回程序后巨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少数厂商往往隐瞒产品缺陷,或者私下采取技术服务的方式对车辆进行召回维修,明知这样的做法违背国家规定,但仍然照此操作,最主要的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网友们认为厂家的这种做法“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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