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雨腥风 “四七年”(3)_Morgan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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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换个角度,1947年的土改复查的确是“凯歌行进”的,其昂扬的旋律是《谁养活谁》。  这一带有浓厚时代风格的“政治交响乐”后来响彻大江南北,并因地而宜,衍生出众多地方版本。

  四川版的《谁养活谁》:
  谁养活谁呀,大家看一看;没有我们劳动,粮食不会往外钻。耕种锄割,全是我们下力干。脸朝地,背朝天,一粒粮食一滴汗。地主不劳动,粮食堆成山!
  谁养活谁呀,大家瞧一瞧;没有我们劳动,棉花怎能结成桃!纺纱织布,没有我们就作不了!谁养活谁呀,大家来谈一谈;没有我们劳动,哪里会有瓦和砖!
  打墙盖屋,全是我们下力干,新衣褂、棉袄,全是我们血汗造,地主不劳动,新衣穿成套……
  陕西版的《谁养活谁》: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看一看,五更起半夜眠,一粒粮食一滴汗,地主不劳动,粮食推成山。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瞧一瞧,新衣裤大棉袄,全是我们血汗造,地主不劳动新衣穿成套……
   1947年9月28日,xxx修改、批转的四野3纵7师版《谁养活谁》: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看一看,没有咱劳动,粮食不会往外钻。耕种锄割全是咱们下力干,五更起,半夜眠,一粒粮食一滴汗,地主不劳动,粮食堆成山。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瞧一瞧,没有咱劳动,棉花不会结成桃。纺线织布没有咱们呀干不了,新衣服,大棉袄,全是咱们血汗造,地主不劳动,新衣穿成套。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说一说,没有咱劳动,哪里会有瓦和砖。打墙盖房全是咱们出力干,自己房,二三间,还有一半露着天,地主不劳动,房子高又宽。
  范凤学先生在《五莲县的“土改”、支前和华东局实验县工作》中记:
  (五莲县)1946年,为贯彻中央“五·四指示”精神,从下半年开始发动群众,开展“谁养活谁”的教育,开展“土地还家”运动。
  现照抄日照版的《谁养活谁》如下:
  谁养活谁呀,大家看一看;没有穷人开荒山,财主哪来千顷田?没有穷人来种田,财主家粮食哪能堆成山?没有穷人把屋盖,财主哪有楼堂瓦舍一片片?没有穷人种棉养蚕纺线和织布,财主家哪有绫罗绸缎穿?
  想一想,看一看,穷人养活地主还是地主养活咱?想一想,算一算,不信神,不靠天,全靠共产党把身翻,斗倒地主和恶霸,封建势力连根端,也有吃来也有穿。斗倒地主和恶霸,穷苦大众坐江山!
  “百万雄师过大江”后,《谁养活谁》传唱为江南方言的《啥人养活啥人》,但仍是万变不离其宗。
  至于《谁养活谁》最早起于何时、何地,笔者无考,目前所能查找到的资料中,“发明权”属刘少奇。
  在《我为少奇说些话》中,邓力群回忆:
  1942年春,刘少奇接到中央的指示,要他回延安……他就一路走,一路听汇报,一路发表意见……刘少奇……说……减租减息……最重要的,是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当时他讲了一个要解决“谁养活谁”的问题,是地主养活了农民,还是农民养活了地主,这个问题不弄清楚,搞减租减息也好,将来搞土地改革也好,千百年来受惯了封建剥削的农民,就总觉得没有理,不能成为自觉自愿的行动。农民长期受到欺骗愚弄,一直认为,种的是人家的地,当然得向人家交租子,人家的地,我们没收过来,良心上过不去。所以刘少奇一路总是讲,搞减租减息不能只靠行政命令,要做群众工作,首先要解决谁养活谁的问题,说明是农民养活了地主,不是地主养活农民,把这个千百年来的案子翻过来。我们确实也有这个经验,劳动创造世界、“谁养活谁”这个问题不解决,搞减租减息可以明减暗不减,土地改革可以明分暗不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以后,农民的头脑眼界、思想观念豁然开朗,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减租减息,应该把土地分给农民,理亏的不是我们,理亏的是地主。他们千百年来,剥削者几辈子压在我们头上,如果没有我们劳动,他们不可能生活。这个问题的解决,据我深切的印象,是提高群众思想觉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正确贯彻实行党的路线的重要基础,是后来实行“土改”的重要法宝。

【11】

   “谁养活谁?”这是土改中遇到的{dy}个观念的问题。  按理说,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最迫切。数千年来,农民揭竿而起的{zd0}愿望莫过于分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但几千年的封建压迫,却也使农民形成了另一种心理,即等级观念,一些农民甚至觉得地主的田地养活了农民。
  这是一个矛盾,然而又是事实,当时参加土地改革的许多人都遇到这个问题。
  冯友兰先生回忆:
  在这次“土改”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养活谁”。地主认为,地主有地,农民有劳动力,农民种地主的地,是互惠的关系,公平合理。并且,土地有限、劳力剩余,地主可以选择佃户,地主选谁,是对谁“恩赐”、“赏饭吃”。这种观点,也在农民心里有同样的反映……觉得xx地主阶级似乎不很“合理”,觉得“理不直,气不壮”。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卷[M],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土改”初期,许多地方进行得不顺利,农民发动不起来,甚至出现农民将分的财物悄悄送还地主。所以工作组在“土改”开始时,反复宣传:不是地主养活佃户,而是佃户养活地主。
  当时,批斗会上对地主最常见的质问是:你会种地吗?不会!你会织布吗?不会!那你家里的钱财是哪里来的?俺爹留下的;你爹会种地吗?不会!你爹会织布吗?不会!那你爹家里的钱财是哪里来的?俺爷爷留下的;你爷爷会种地吗……在这一连串的质问下,很简单地就得出答案――剥削!
  就这样,历史的强者和历史的智者的共产党人,不但给了农民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土地,还解答了“为什么”,从而撕掉了广大农民道德上的{zh1}一块遮羞布。
在《建构和谐社会应当利用“宗族”资源》中,许平中先生这样分析:
  中共在土地革命中依靠贫苦农民的力量,与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非常相似。但历史上真正的“贫民起义”都陷于失败,没有取得政治成就。中共的根本优势在于,它有xxx理论为武器,并把“劳动价值论”改造为堂堂正正的“造反有理”论,这就把xx社会秩序的斗争赋予了xx的正义性。中共宣传家又把问题简单归结为“谁养活了谁”的问题,直接激发了贫苦阶级中本来就潜伏的对富人阶级的嫉妒和仇恨(启发了“自觉性”),将他们组织到“翻身闹革命”的运动中来。
  在《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中,张鸣先生写道:
  因此,要想发动群众,实现动员,必须建构一种新型的运动伦理,以替代或者部分替代农村中的“老理”。给农民讲一种新的道理,无疑是建构运动伦理的{dy}步,用“土改”干部的话来说,老理是“地主的横理”,而新道理则是“真理”,必须教农民用“真理”说倒“横理”。于是,xxx主义的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在“土改”运动中通俗地变成了“谁养活谁”的道理,从地里不耕种锄耪就不打庄稼的常理,告诉农民只有下地劳动才能换来财富。这些道理,工作队(团)在最初的“访穷”时就反复讲,“摸心病”,“解疙瘩”,结合具体的赤贫户的实际讲解“谁养活谁”的道理。而后,小会讲,大会讲,直到积极份子可以用这种道理在斗争大会上跟地主“讲理”,才算告一段落。
  接下来就是算账。既然只有劳动才能换来财富,那么地主的一切就都是从农民那里剥夺来的,也就是说,贫雇农的穷,是因为地主将本属于贫雇农的东西无偿地拿走了,不仅一辈拿,而且祖祖辈辈拿,按辈算,按年算,按季算,甚至按天算,早在“土改”运动序幕阶段,晋察冀地区的一些地方“算老账”就有算到乾隆年间的。这样算下去的话,再无偿地分掉斗争对象的土地财物,人们也就心安理得了,因为到人家屋里拿东西,无非是将过去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

  运动是一场革命,当然不能光讲“道理”,还要揭露和彰显地主阶级的罪恶,才能“破”掉“老理”,“立”起“真理”,即确立“运动伦理”。揭露和彰显有多种途径:
  一是典型塑造法,即将地主中作恶多端的恶霸突出出来,以予典型化叙述。各地都编辑了一批诸如《地主的罪恶》、《地主剥削农民的故事》这样的通俗读物,甚至编成戏剧和其它说唱文学四处演出(如《白毛女》、《血泪仇》等),以罪恶的点,代表所有旧精英的面。在斗争的时候,也以针对个别有劣迹地主的诉苦斗争带出所有的斗争对象。
  二是纠纷提升法,即启发人们回忆寻找所有跟斗争对象之间发生的纠纷和磕绊,将所有的日常纠纷都上升到阶级压迫的高度上。经过启发和算账,贫雇农几乎都能意识到过去在与斗争对象打交道中吃了亏,而这就是剥削和压迫,从而反推出地主土地财富积累的不合理性,进而说明现在剥夺他们是道德的合理的。
  三是迂回归罪法,即经过一种曲折的归类方式,将看起来不相干的过错与罪过,都归结到地主阶级的罪恶行为上去。比如山东诸城的一些被父亲卖掉的妇女,过去一直埋怨父亲狠心,经过启发教育,意识到她们的被卖,是家庭穷,而穷则是地主剥削的结果。最有意思的是太行区平顺县的一位妇女,她丈夫因为屡次偷盗,被干部扣押xx身亡,过去一直恨干部,经过启发,也意识到她丈夫之所以偷是因为穷,而穷根子则是因为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
  {zh1}是揭露伪善法。此法一般用在那些一向有“善人”之名的旧精英身上,这样的人一般多方施惠,农民对之有好感,因此就寻找他们其它方面的错处,以言行不一来揭露其“伪善”的面目,使农民意识到,“善人”才是最凶恶的阶级压迫者。揭露与彰显地主阶级的罪恶,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给斗争赋予道德批判的意义,也是构建社会中的异类的过程,而这种异类千百年来一直以非人的手段剥削压迫着穷人,不仅因此欠了穷人的账,甚至欠了农民血债(如果近几代没有就往前推),而且因自己的行为沦为“非人”。既然斗争时面对的是“非人”,那么做得再过火也就不是罪过了。
  {zh1},初步确立“穷善美”的等式。既然富人的富是丑恶和罪恶的象征,富人等于坏人,则作为对立面的穷人的穷,自然是善和美的化身,穷人等于好人。在几乎所有的“土改”宣传品中,富都是一种罪恶,富人统统为富不仁,行善也是伪善,意味着对穷人更大的欺骗和伤害,而反过来,所有的好事都是穷人干,穷则不仅意味着道德高尚,乐于助人,还意味着富有爱国精神,勇敢坚强。运动深入以后,穷人也开始感到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了,太行区武安县的佃户,斗完地主之后,大街上背布袋的最光荣,谁问他干啥的,他就理直气壮地说“佃户”!到了这一步,不仅有助于打掉贫雇农多年的自卑心理,运动伦理的建设也进入了较为深层的道德自我评判的层次,使运动对传统日常伦理的颠覆,建立在一个比较可靠的基石上。
  遂之,“土改复查”中“斗争果实”的意义,并不仅在于经济翻身,而是成为参与“翻身”的历史见证,这进而实现了“土改”之“翻身”的政治化与“斗争果实”的符号化。
  太行“土改”报告中曾提到:
  分配果实的时候……只要他分到一条腰带他也高兴,足以证明自己是“根上的人”,是“翻身户”。
                       ――《土改史料》,370页
  李放春先生1997-2000年间参与孙立平教授主持的“二十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口述资料收集与研究”这一项目,在《历史、命运与分化的心灵——陕北骥村“土改”的大众记忆》中,李先生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王亮在骥村清算地主运动中是积极分子,他回忆起当年分配的斗争果实时兴高采烈:“我分得喝烧酒杯子,这么粗啊这么高,给我分那四个。回(家)来啊我们老人(即他父亲)那阵说:“你那是些甚?”我说:“这是喝清酒杯子”。“你还要喝清酒了?!你连黄酒也喝不上,还要喝清酒!”我咱放得那柜子上,就放那圪头了。这可是好杯子,喝清酒杯子可是好杯子了!那(我)这回来呀睡下,第二天早晨我还起来不晓得做什么去了。(返)回来呀,我说“那几个杯子哪里去了?”那(即他父亲)早就端那(即杯子)出去打(即摔碎)了!(笑) “要那做甚了?!那给你抹黑了嘛!”打它驴日的,倒一把圪渣啦!”
   “谁养活谁?”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经济学命题,不过是劳动价值论与物质价值论之争,而且在经典xxx主义那里,也从未讲过,体力劳动、或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恩格斯甚至非常有预见地断言: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
  然而,在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在“两个前途”、“两种命运”的决战面前,中国共产党人或是曲解了xxx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或许当时就是真的不懂,从而得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谁养活了谁”。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历史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兜了半个多世纪的圈子,又回到了本来的座标点。
  此时,无论怎样解答谁养活谁这个问题,当时共产党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但如从历史的长远而言,这不过是一个“游戏”结束了,另一个刚刚开始。而对于这个民族来说,并没有赢家。
  这,或许是另一种惩罚!

【12】

 

  长期以来,“土改”一向被看作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的关键,特别是1946年至1948年的“土改”,历来被视为一个“欢歌笑语”的乡村田园叙事,但如实事求是地考察这段历史,1947年的中国,尸横遍野。

  一具尸体,一个悲剧!一个人的悲剧,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更令人痛彻心肺,这是一场“气势磅礴”的悲剧,一场“激情洋溢”的悲剧,也正因如此,“悲而难悯,哀而难助”!

  这是岁月的风雨,永远吹打不去的!

  关于“土改复查”的惨烈,1984年5月,曾任中共五莲县委{dy}任书记的辛玮先生在《回顾1947年五莲县的“土改复查”工作》中这样回忆,当时:

  甚至有的干部认为,减租减息是向地主要“粮”,土地改革是向地主要“地”,“土地复查”是向地主要“命”!

  既然是“要命”,那一切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这个“理解”,是在六十年后的今天。

  当时,也曾有人对此甚为不解,如岚山区后村镇东曲河村(原属日照县)的郑振东,县参议员, 1938年送子(过继儿子)郑仲哲赴“岸堤干校”(“抗大”山东分校)学习,时郑仲哲已任八路军营团级干部。

  据1938年任中共鲁东南特委委员的崔介在《进军鲁东南》中回忆:

  (特委)当时的工作主要抓两项,一是扩大宣传我党政治主张,大力发展武装;二是训练培养干部,发展党的组织……办军政干部训练班……在要求参加八路军或到训练班学习的人员中,发现可以深造的人物,即介绍其到岸堤军政干校学习。如李建修、郑仲哲、范鉴亭等同志,都是这样去岸堤干校学习的。这些同志经过学习,热情很高,头脑清楚,无论发展武装或作地方群众工作,都是我们很好的本钱。

  对“土改复查”中的“过火”,郑振东认为这不符合共产党的政策,结果,兄弟三人全被活活砸死(详见郑世耀先生之《赤胆忠心郑振东》)。

  与郑振东同命运的,还有日照县三庄镇范家楼的范聚东(详见拙作《抱愧九泉范聚东》)……

后村镇小邵疃村的郑培银老人(上中农)回忆:1947年,还乡团到了石臼,区公所把“山前”(岚山区高兴镇范家村一带)的100多个地主、富农押到了小邵疃村的虎睡岭,在捨林里{yt}挑了11个杀了,第二天又杀了6个。那时,村里男老力都出伕子了,只剩下了一些半大孩子和老人,挖了两个像白菜窖的大炕,一堆埋了,没几天,都叫野狗扒出来,撕了个稀八烂。

那年,郑培银虚岁十六。

  一个甲子过去了,老人眼前不时现出那些嘴里嚼着人肉、啃着死人骨头的野狗。

据说,这些死者的后人都没敢为之收尸。其实,那被野狗啃得稀八烂的人骨,分不清张三李四,已没尸可收!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伟人的确高屋建瓴。

  而此时,郑振东之子郑仲哲、范聚东之子范熙彭正为新中国南征北战,不知此时是否也正投身于如火如荼的土改?

  郑振东是“日照县抗日纪念塔”的两位设计者之一(另一为后村镇西山字河村的郑法乾),1945年在欢庆抗战胜利的鞭炮声中,郑振东为在民族解放而捐躯的840位先驱立塔以志。

  但他绝不会想到的是,仅仅一年,他竟成了第╳╳╳位,而且史书无记,塔上无名!

  日照市志载:

  日照县抗日烈士纪念塔:1945年秋建,1946年6月落成,塔高10.5米,八路军战士雕像2.5米,总高13米,塔的东西两面刻着自1932年日照暴动至抗战结束牺牲的840名烈士的英名。

  郑仲哲:1979年3月任中共旅大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入2005年9月11日《大连日报》“抗日老战士名单”,

  2005年11月15日《大连日报》在《有这样一群可敬可爱的老人》中记:

  从单位离休之后,郑仲哲回到阔别多年的山东老家。可老家的景象却让郑仲哲的心沉甸甸的――因为资金不足,村里的小学校停办了,孩子们每天要翻山越岭四五里路到邻村上学;因为70%的水源被污染,村里180多户人家饮水困难。从老家回来,郑仲哲的心一直无法平静,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在有生之年尽自己的{zd0}力量,为家乡建设出把力。打这以后,郑老在生活上精打细算,从不乱花一分钱。即使到了春节,也再没有给孙子、外孙子压岁钱……。孙子、外孙子十分不理解,郑仲哲便给他们讲自己童年生活的悲惨经历,告诫他们要把零用钱花在学习上,用在助人为乐上。年复一年,郑仲哲的积蓄已有20万元,他把省吃俭用攒下20万元存款全部捐献给家乡,让家乡的孩子们坐进了新学校,让家乡的乡亲们吃上了干净的水。

【13】
这不仅是日照,也不仅是滨海区、或山东,是整个北中国!
  笔者的同事孙成民先生是莒南县洙边镇(老莒县)人,他曾听村里的老人说,刚开始土改复查时,都是左邻右居的老少爷们,又没什么深仇大恨,下不了那个狠手。所以,只好和别村换着斗,东村今天砸死了西村3个,西村只砸死了东村1个,回来一看折了本,明天再砸回来,砸来砸去,就砸红了眼。

  这在日照同样司空见惯,在今岚山区(原属日照县)巨峰镇的大土山、小土山、土山东庄一带,就是村与村换着打的。

  苗长水先生在《犁越芳冢》中这样记下沂蒙山区沂水县的“土改复查”:

  男人中先打死的是三猴子刘堂,算起来倒是个标准的地主,自己不干活,雇了两个长工……农民在斗争会上把三猴子倒背手吊到树上,问他要藏起来的元宝。其实,三猴子就是馋个地,有点钱都置了地,是土地主,不藏元宝。可他结巴,“我我我”的还没我出下文,绳子就松了,{dy}摔就七窍出血,第二摔身子就蜷了,又提上提下了五趟,那就纯粹是摔个肉包袱……刘堂摔死的时候,周围一片欢呼……第二个打死的不算地主,二十亩地五口人,农忙时候雇人,自己也干,外号张拐固……张拐固被农会翻身大队的青年们弄到汶河滩里,一白腊杆子横扫过来,打断了腿,然后连棍子加石头,一会儿就解决了。

  打死的人都爆尸野外,发出一股逼人的腥气。第二天张拐固一个两岁的儿子跑到那儿,看见父亲满脸是血躺在地上,小孩不懂事,就去给他父亲擦脸上的血。方启(农救会长)见了,说:“这孩子这么小就有感情,长大了岂不是个祸害?”抬手一铁锨,将这孩子劈为两半。

所以也就没人再敢收尸。尸体很快就腐烂了,臭气熏天。
  在《1947年胶东解放区土改复查的问题》中,曾亲历“土改复查”的王文正先生记:

  1947年……7月7日,华东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华东局书记饶漱石等人来胶东,召开各地委委员以上干部会议,批评胶东区党委在“土改”运动中存在的所谓“右倾”。此后胶东区的“土改复查”运动出现了严重的“左”倾错误。有些地方提出“搬石头”,把所谓成份不纯的干部视为“绊脚石”搬掉;派出干部到各村实行“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分情况地斗“地主”、打“恶霸”。在“一切由贫雇农当家说了算”的影响下,打击面逐步扩大,乱打乱杀的现象较为普遍……8月,区党委又组成“土改复查”工作队,由组织部副部长李研吾带领到西海专区平度、掖南搞“土改复查”。8月中旬,我们工作队从莱东县出发,路经莱阳(属南海专区管辖)、招远(属北海专区管辖)、掖南等县时,就看到有的批斗会的台子两边贴着“血流变成河,尸骨堆成山”的对联,横幅写着“打死无论”;有些村庄的墙上写的大标语:“一不做、二不休”、“过大河不怕水淹”、“打破头使扇子扇”,等等。当我们走到招远县境内的一个村庄,天近傍晚,见到村边有二三十个人,除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外,其他全是妇女(青壮年大多出去支援前线)围着一个被xx在地的男人,那个站立的男子手持棍棒在打躺在地上的男人。工作队的人路过都看见了,谁也没敢吭声就走了过去……工作队于8月下旬到达掖南县夏邱堡……李研吾抽调出宋村雨(1949年4月任中共莱东县委书记时逝世)、孙士达和我组成工作小组到该县郭家店区调查土改复查运动中乱打乱杀的情况(后来西海地委书记苏继光派组织部部长田绰永、掖南县委书记刘歧云派组织部部长刘廷君参加)……经初步了解……该区分区委书记在“土改复查”开始时就放弃党的领导,放手叫农会掌握大权,并召开全区群众大会宣布,这次“土改复查”的被斗对象,大家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因此不少村庄除少数地富外,有些被斗对象(包括某些一般群众和共产党员)仅仅是因个人成见和私仇而被打死。宋村雨和我在郭家店镇调查,发现该镇一个共产党员(名字忘了),自己事先并不知道要批斗他,与往常一样去田里干农活,突然有人叫他回村,当他走到村头,就莫名其妙的被一伙人打死了……

  王文正先生真不愧一位坦诚的唯物主义者!

  1947年,北中国各解放区的土改复查严重“过火”,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就是正统的中共党史,也或多或少都有一笔。

  中共诸城市委党史委在《诸城县的“土改”和“土改复查”运动》中记:

  全县12个区各区xx都在百人以上,有的区多达六七百人。

  时任中共华东局委员的舒同(《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9辑第351页,《舒同主任1947年8月在渤海区党委高干会议上的讲话》)坦承: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曾一度出现“左”的错误,各地大量出现对地主富农乱打、乱抓、乱杀现象。不少地方“一开斗争会并不经过清算、说理阶段,也不准被斗者申诉,一开始就是打人、打死人,甚至每会必斗,每斗必打,每打必死,以打死人多为坚决。

  1947年8月,《中央工委关于华中土地改革概况向中央的报告》中直来直去:

  分地后即进行划地界,废老契,立新契。追老契成为“土改”斗争中最尖锐的一幕,地主挨打,上“望蒋台”等处罚,多在此时,群众对地主,要打一才能做百,不打个榜样,把点眼色看,地主是不会倒威驯服的。

  在东北,1948年2月7日,刘少奇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到:
  东北土地斗争中打击面占人口25%,实在太多。
――《东北财经》{dy}辑,368-369
【14】


  1947年的“土改复查”,之所以野火燎原,一个直接原因:“无法无天”!
  战争的紧迫,决定了“土改”的匆忙。
  从时间上讲,当时北方解放区“土改”是在战争环境下仓促展开,只有一个目的,既没公正的法律,也没缜密的政策,自然就无具体实施办法。
  从空间而言,中国土地问题历史太长,积累的麻烦很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制定一部可操作的法律性文件确非易事。
  因此,1947年9月,在西柏坡刘少奇、朱德、董必武主持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起草的也只能是《中国土地法大纲》。
  既然只是“大纲”,它所规范的只能是方向。而且这个目标甚至简化到老少易懂的4个字――“平分土地”。
  所以一年之后,在1948年中央九月会议上,主持北方“土改”的中央工委负责人刘少奇坦承:
  在土地问题上,有土地法大纲,但没有具体办法。
  那么,在此之前呢?各解放区的“土改”,用xxx主义的一句行话,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借用现代流行语,则是“跟着感觉走”!
  在“土改复查”中,中央和华东局一再强调“群众路线”, 强调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
  1947年7月7日,华东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对华东局1946年的《九·一指示》予以否定,指其犯了“原则上的错误”。重新规定土地,要求在实行新指示时,“大权必须交给百分之90%的农民”,明确指示:
  应该根据90%的农民的意见行事,如果党的规定与90%农民的要求不符合时,则应修改党的决定……在“土改”中一切清算调查、分配复查、调整或重分,均需先经过贫农小组讨论,再经农会讨论通过,即可实行,不需再经任何机关核准。
  结果,山东各地党组织都程度不同地放弃了对农民运动的领导,尤其是取消原有司法机关,将xx权由地委以上机关下放到县、区甚至是农民临时组成的“法庭”,造成局势严重混乱。
  同年6月26日至7月16日,滨海地委召开莒县、莒南、日照、竹庭4县县委书记会议,会上提出:在“土改复查”中,要彻底摧垮封建势力,从政治、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并指出:
  今后只要斗争目标不错,只要走群众路线,尽管放手,不必再多方限制和束缚。
  对这一“放手”,笔者在日照乡间走访时,老人说,除了“均分土地”,其它所有的,一乡一个样,一村一个法,谁该杀不该杀,该怎么杀,都在村干部嘴上,杀红了眼时,干脆大撒把。
  后村镇那块赶上的是运动后期,今东、西邵疃当时是一个村――大邵疃,村里准备开批斗会,被斗的人就在台下跪着,“农会(贫农团)”的头去将帅沟的区公所开会,会上明确通知停止xx。可开会的人还在回来的路上,村里一个“二流子” 郑淑厚拾起棍来,就砸死了4个。因在村里民愤太大,第二年春,村里把郑淑厚送到区公所,关了些日子,区长跟着回来,开了一晚上会,说是不准打了,让民兵当夜看好,第二天放他。可当夜民兵就把他吊在梁上吊死了。当然,是说他自己上吊的。
  郑淑厚、郑绍信父子原在八路军山东二旅军械厂,不照调干,跑来了家。“四七年”赶上运动,一时兴风作浪。
  韩晟昊(原名韩早先)先生,旅韩华侨,曾荣获大韩民国{dy}枚颁发给外国人的国民勋章,是韩国总统卢泰愚派往中国的中韩建交的秘密特使,xxx在人民大会堂接见的爱国侨领,祖籍莒县,其祖父“闯关东”至吉林长白县,三代苦挣,牙缝里攒出一份家业,1947年在村里的公审大会上,他的“三叔、四叔、七叔都被村里的‘棍子队’活活砸死了……妻子郭淑珍和孩子,被村里当作地主财产分给了一个老光棍”。
  当时,仅二十岁的韩晟昊刚从外地回家,在父亲和大哥一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又被押上“审判”台――
  几千人的眼睛里在喷发着怒火,几千人在挥动着拳头高呼、咒骂。许多人从口中迸出的唾沫溅在他的脸上。会台上,一帮身强力壮的人,手握木棍,眼里迸射着兴奋与期待的光芒。随着口号声,那木棍扬起的时候,在阳光的照射下,紫迹斑斑,大约是已干了的血吧。
  他被押着向会台走来,人群中闪出一条狭窄的小路,他走到哪里,哪里就响起震耳欲聋的口号声,他{dy}次感到了人群的可怕。
  被押上会台之后,加入了受审判的一群人中,惊恐不安的低着头站在那里。主持大会的是一个姓乔的中年女人,她的脸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麻子,让他想起蜂窝。此时,她正一脸得意、威风和兴奋。大约在她大半生中,从来没有这样荣耀和威风的时候,她此时就是指挥这几千人的统帅,她喊一声口号,会场的人就跟着喊起来。
  公审大会开始了。在台下几千人的呼喊和指指点点之下,麻子女人兴奋的走近低头受审的人群,她来来回回的审视着,好像农妇在自己的菜园挑选萝卜一样,看中了一个,随意拔出来就是。但她这时拔出的不是萝卜,而是一个人。
  被她拉出来的人颤栗着,刚被拉到台前,只听到乔xx子说:“大伙说,这个恶霸地主,该死不该死呀?”
  只听台下一片喊声“罪该万死!”,“打死他!打死他!”
  “好,打死他!”她兴奋的喊,这喊声也是命令声。她的话音刚落,那些“棍子队”立即围上来,只见一阵棍棒起落,伴着台下几千人的口号声,咒骂声,那位被审的人发出几声凄惨的大叫,不一会就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具尸体。在这样的场合,一个人的生命显得这么脆弱!在这些往日老实本分的庄户人,此时把活活打死一个人当成一种享受,一种快乐,这场面,让韩早先感到恐怖与绝望。乔xx子见{dy}个受审者已经死了,又回过头来,在一个个吓得半死的受审者面前拉出另一个。
  有一次,韩早先分明看到乔xx子向他走来,吓得魂飞天外,低下了头,不敢看乔xx子的目光,但是,他感觉到乔xx子正在审视他。此时,台下的呼喊声此起彼伏……韩早先觉得自己就要晕到,他定了定神,坚持站住了。乔xx子就站在他面前,也许见他又瘦又矮,砸着不过瘾吧……在他面前迟疑了一会,转身拉出了靠近他的另一个。
站在台上受审的都是地主。不管他们是怎么富裕起来的,在这个年代,富裕就是罪过。老百姓都贫穷,有些人穷得饿死,家中没有吃的,没有穿的,连赖以生存的土地都没有。而此时站在台上受审的这少数人,他们却是富有的,他们的富裕让穷人们由嫉妒而产生恨。此时,这种怨恨的发泄受到政府保护,打死了人不但没有罪,而且还有功,有好处,于是,他们把怨恨向这些被公审的人身上尽情地发泄。
  这次公审大会就是把一个个活人用乱棍子砸死的大会,决定生杀大权的,就是这位满脸麻子的中年妇女,她想要哪一个死,哪一个{jd1}活不了,她此时比过去的皇帝还有xx,过去的皇帝要给一个人判死刑,也要先给那人定罪,而这位妇女却痛快多了,她是真正的活阎王……台台上已堆满了血肉模糊的尸体,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与恶臭,火辣辣的阳光烤得人打不起精神,主持会议的乔xx子大约也觉得玩腻了,过瘾了,宣布这一次大会结束。
  以上文字,出自《韩晟昊传》,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4月{dy}版,20-21页。
  关于该书出版的前因后果,作者毛会迎先生在后记中这样介绍:
  2004年上半年……山东省为宣传海外xx华人华侨对祖国及所在国取得的巨大成就,经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同意,由山东省文化旅游联谊会、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侨办、山东省出版总社、山东省作家协会、山东省对外宣传办公室、山东画报出版社等部门联合行动,启动了“齐鲁海外名人传记丛书”编纂工程。编委会主任由原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枫林、王克玉担任……书稿……编委领导进行了认真审阅,提出了宝贵修改意见,并邀请山东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了审阅,多次召开作品座谈会……历经一年努力,山东省“齐鲁海外名人传记丛书”{dy}部《感动韩国的中国人――韩晟昊》于2005年11月出版。
  而在已年过七旬的日照市政协原副主席赵全忠先生朦朦胧胧的记忆里,1947年日照“打地主”所使的“把棍子”是“红黑棍”,一道红、一道黑――红得瘆人,黑得悚然。

    现代政治学教科书上写着:一个真正现代文明的民族,是尊重生命的民族,不论是生者,还是逝者,它不主张展示任何夸张的、让人情绪化的东西。即使政治主张势同水火的双方,不管是什么人,老人、儿童、妇女还是军人,任何人的死亡,这个社会都同样感到悲哀!

【15】

  至于国民党对中共的“共妻”之说,用时下的语言,其出发点{jd1}是为“抹黑”。但遵循唯物史观,在个别时期、一些地方,的确曾发生过。“土改复查”时,对地主的小老婆、大闺女,没几天,就由农会出面“介绍”给了“最穷最革命”的那些老光棍。不过,在许多老百姓的口里,还是用了那个最实在的字――“分”。对“分”到手的是地主的小老婆,还是大闺女,一些地方用的是中国最传统的“公平”――抓阄!对此,中共五莲县委党史委在《五莲县的“土改复查”运动》中如此记述:

  在1947年山东的“土改复查”中……有的农民……向地主提出苛刻的要求,或作出过激举动……甚至强行将地主的妻子、女儿当作浮财分掉。

  在《五莲县的“土改”、支前和华东局实验县工作》中,范凤学先生直书:

  在“农民要辈辈不断香烟”的口号下,强分被斗户妻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后村镇小邵疃村“农会”的头唐陆保看上了郑培甲的媳妇,就分到自己名下。郑培甲是烈士郑培宣的亲弟弟,国民革命军57军的,在安徽抗战时被日军飞机炸死,留有一子一女。郑培甲的遗孀誓死不嫁唐陆保,自己到山西头村找了个主,嫁过去不久就死了,两个孩子在小邵疃讨饭长大。

六十年后,日照一中校庆才知,郑培甲原是中共派到57军的地下党员。

  小邵疃的老人们说,唐陆甲就是个痞子,贪财好色,“土改复查”时净往自己家里划拉,后被开除党籍,“闯东北”去了。

  郑培宣,1994年版《日照市志》记:

  郑培宣(1912-1933),小后村乡小邵疃人。7岁入小学,13岁考入县中,品学兼优。1929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北平第十七中学。高中毕业,又考入北平师大。求学时,目睹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深为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忧虑。他和同乡好友郑光农等人接触了一些共产党人,参加了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寒假回乡,他和郑野云在邵疃小学创办《曙光小报》,宣传反帝反封建的进步思想。“九·一八事变”后,他经常参加罢工、罢课、游行示威等抗日爱国活动。1932年郑培宣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日照暴动失败……为尽快恢复日照党组织,郑培宣受命于危难之时,秘密回到家乡……在白色恐怖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四处寻找暴动失败时隐蔽下来的党员。他还用父亲卖地的80元钱,到上海买药品,给受伤的同志治病……正当县委计划在1933年2月22日秘密召开党组织代表会,酝酿发动二次暴动时,他于2月19日外出活动,在芳沟西岭被叛徒郑世果暗杀,年仅21岁。

1987年8月27日,李放春先生在陕北骥村实地放谈后,记下:
  1948年初,陕北骥村“掏元宝”(即“搞地主底财”)斗争中冒出来的民兵连长刘发就是此类人物的一个典型,这个地方“黑皮”(即流氓)在斗争当天用烧红的烙铁残酷拷打邻村一个地主,并成功迫使比他小近20岁的地主之女嫁给了他。刘的同龄人常友回忆:“那就是搞地主,打得那(地主)止不定(即受不住),怕不过,人家这女子叫:“不要叫打,不要打地老子的(即父亲)”,那些刘发就要人家这女子呢……那当个基干连长,那是全头儿,那想整端(即收拾谁)谁就整端谁,那阵那还,这人家怕过,人家那个女子去了。

――1997年8月27日访谈,《骥村人》,85

  在《犁越芳冢》中,苗长水先生写道:

  六月复查刚开始时,妇女们还不敢下手,只有在地主家当过丫头的,有仇有恨的才恨扇巴掌。不几天妇女识字班姑娘们的积极性都鼓动起来,手底下也就狠了,一边斗争一边用棍子石头砸,拿剪子戳。

  不知谁出的主意,斗素盈(笔者注,丈夫刘成是八路军,其父亲刘西武是乡村绅士,中共县大队长,与徐向前、郭洪涛、黎玉私交甚厚,“土改复查”时xx,次子被杀,刘成逃脱后投了“还乡团”),这天在会场上支起了六个摊煎饼的铁鏊子,都烧红了,喊了没几声:“xx地主婆!”就有两个妇女上来架住她的胳膊,又有姑娘们上来脱她的鞋袜,不由她不走,大家齐心协力,她就上了这红鏊子,脚不着上也得着,头三只鏊子是走下来的,一时间鏊子上也冒着烟,她那两只嫩脚上也冒着烟……从鏊子上拖下来,她就瘫在地上,疼得两只小脚也站不起来,羞也没处藏,倒是也顾不上羞,只顾没命地磕头求饶:“翻身大姑奶奶!翻身大姑奶奶们!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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