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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司函告中国驻墨使馆经商参处,称其决定暂时不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征收临时税,调查程序继续进行。 墨西哥于2009年2月3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启动调查,该案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 73181603和73181604。按墨方要求,相关利益关系方可自初裁公告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墨西哥经济部提交证据或者评述。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进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5;传真:010-58280850。 (中国贸易救济网) 2010-3-11 8:5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