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什么是大家最关心的?市场?销量?是政策!面对金融危机,政策成为过去一年的“救市”焦点。转眼进入2010年,随着两会召开,又将有许多新的议案提出。新能源、节能减排、金融政策、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这些关键词,自然不会缺席今年的政策舞台。那么,在这些政策中,哪些政策是与我们息息相关?哪些政策能左右大局?哪些政策能带动市场?哪些政策能推动行业发展?为此,我们特总结了今年初出台的六大政策,以供大家参考。
三大节能减排政策
1.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
执行时间:2010年1月1日
执行部门:工信部
政策解读:工业和信息化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今年1月1日起,所有{zd0}设计总质量在3500公斤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
新年首日,工信部网站正式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专栏,首批公布在售国产车和进口车的近6000个车型在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下的油耗数据。据悉,工信部将根据企业报送备案情况每月更新“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消费者可以随时登录网站查看。
2. 重型汽车国IV排放标准(未实施)
执行时间:2010年1月1日(传说中)
执行部门:工信部、环保部
政策解读:按照法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3.5吨以上国III重型商用车将不能再上工信部公告;一年之后的2011年1月1日,现有公告上的国III重型车将不能再上牌销售。
但很尴尬的是,这个启动日没有“启动”,到目前为止所有主机厂照旧给自己的国III发动机和国III新车型上公告,而真正的启动日也没有任何说法。这一政策的实行也成为了“传说”。
3.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时间:2010年3月1日
执行部门:交通运输部
政策解读:对于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车辆,将不得营运;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将把燃油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车型表》进行核查。
三大政策2010年上演“加时赛”
1. 汽车下乡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
执行部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
原政策解读: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50亿元资金,对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延长后政策解读: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具体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
详见:
2. 以旧换新政策——延长至2010年6月30日
执行部门:财政部及商务部
原政策解读:09年8月开始,根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延长后政策解读:较原有政策,今年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了5000~18000元。并且,1月18日,财政部、商务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其中明确汽车以旧换新与购置税减免可同时享受。
商务部有关官员指出,在提高了补贴标准后,以旧换新收益已略高于作为二手车交易收益,政策应该有较强的吸引力。
3. 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
执行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原政策解读:2009年1月14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出台了汽车行业振兴计划,将1.6升以下汽车购置税减为50%,实施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
延长后政策解读: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优惠政策较原来的5%有所缩水。并且汽车以旧换新与购置税减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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