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的谋杀
三名男子梅斯、贝拉、利吉在一家西餐店里喝啤酒,突然 间,店堂内一片漆黑。
原来是停电了。不一会儿,侍者送来了蜡烛,于是,他们接着又喝了起来。几分钟后,
利吉痛苦地挣扎起来,很快地就 俯在了桌上,停止了呼吸。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利吉喝的啤酒中,
有烈性毒药。 听了警方的报告,探长苏莱曼问:"停电是偶然的吗?”
"不,3天前就贴出布告通知了。"
"那么,凶手一定是看到布告后做好xx准备的。这狡猾 的家伙利用停电的瞬间,
迅速投毒到利吉的啤酒杯中!"探长 自言自语地分析道,接着又问了一句,
"当时在现场的顾客多 不多?" "不多,只有他们三个人。" "那么,
向酒杯里投毒的凶手不是梅斯,就是贝拉。" 警方对梅斯和贝拉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了仔细检查,
梅斯携带的物品有香烟、火柴、手表、胶囊感冒丸、乘车月票和 800元美金;
贝拉携带的物品有手表、手帕、口香糖、记事本、 老式钢笔和600元。在两人所带的这些物品中,
没有可以 盛放毒液的容器。 侍者证实,梅斯和贝拉谁都没有离开座位一步。所以,
他们没有机会丢弃任何容器。 探长苏莱曼将他们两人携带的物品看过之后,立即指出了投毒者是谁!
请你分析一下,精明的探长所断定的凶手是梅斯还是贝拉?凶手又是用什么东西盛放毒液的?
投毒的凶手是贝拉。他的作案工具是那只吸了毒液的老式钢笔。
停电之夜的抢劫案
xx维力斯一觉醒来,已经后半夜两点多了。他烧了一 杯咖啡,刚要喝,电话铃响了。
"哈罗!他问道,"哪里?" "我是利马公寓。xx先生,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抢劫 案!"
"我马上到!"维力斯挂了电话,赶往出事地点。 " 公寓门口,打电话的人正在等候。
"是这样的:我是这里的夜间值班人。一刻钟前,这楼里突然断电,我刚要出去察看一下原因,
一伙人冲了进来。看见他们人很多,我忙躲到储藏室内。他们直奔外出不在家的卡玛先生和
埃利尔先生的房间;撬开保险柜,偷走了卡玛先生的200万元和埃利尔先生的'狂狮'牌金表……"
"这些罪犯有什么特征没有?" "有,他们一共5个人,为首的一个好像是英国人,蓝眼睛,
左脸上有块痕。" "你真的看清楚了? "是的,因为他手里拿了一个电子电筒,当他的手电光从门缝
射进时,我借着手电光一眼就注意到了。" 维力斯冷冷一笑:"你说谎的本领并不高明!收起你这套
贼喊捉贼的鬼把戏吧!" 你知道维力斯xx为何这样说吗?
既然是停电,报案人又说发案后就报案,怎知失窃的东西和具体钱数呢;
手电射进门缝时他往外看,电光刺在眼上,是根本看不见什么的,所谓蓝眼晴和伤痕,
纯属瞎编。由此可知罪犯必定是报案人。
郁金香之谜
卖唱的美少年阿尔芒,在英国的诺丁汉郡偶然遇见了当地有名的美人玛格丽特。
玛格雨特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阿尔芒。从此,阿尔芒经常在玛格雨特的窗下弹唱,
倾诉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终于赢得了姑娘纯真的爱情。但是,玛格丽特的父亲却不赞成这么
一门亲事,可又因为玛格丽特一定要嫁给阿尔芒,他只好出一道难题来考阿尔芒。
玛格丽特的父亲找来了两个身材与自己的宝贝千金极其相似的邻家少女,同玛格丽特一起用
纱巾蒙住全身。站在纱帘后面的三位少女,每人都伸出一只纤纤玉手,拿一朵鲜花。
此时,真正的玛格丽特无法与阿尔芒打招呼,她见两个少女选择的是月季花和玫瑰花,
就灵机一动,选择了一朵郁金香。然后玛格丽特的父亲叫阿尔芒来猜拿什么花的是玛格丽特,
如果猜中了就把女儿嫁给他做妻子。 阿尔芒略一沉思,便对玛格丽特的父亲说:"我已经认出来了,
拿郁金香的是您的千金小姐玛格丽特。"当阿尔芒拉着玛格丽特走到她的父亲面前时,
老人再也无话可说了。 请问,美少年阿尔芒是怎样断定拿郁金香的准是玛格丽 特?
因为月季花和玫瑰花都是带刺的,而郁金香却没有刺。这正是玛格丽特对阿尔芒的暗示:
选择这朵爱情之花吧, 它不会扎你的手。。
觅踪马克
稽察长阿尔夫·勃兰特相副警官米夏埃尔·克吕格尔开车 来到一座公寓前。
他们要找一个名叫安格莉卡·迈希特的人。 开门的正是安格莉卡。她将两人让迸屋说:
"二位先生有何贵干?" "太太,您认识一个叫哈里希的人吗? "哈里希?我从未听说过。"
"我们刚从拘留所来,他说认识您。" 安格莉卡很xx地抽了口烟,说道:"我真恨不能将你们从窗子
里扔出去!" 阿尔夫用手指着她说:"哈里希从银行抢走了19万马克。
xx反应很快,24小时之后,就将他抓获了。我们和他长谈后,他已说出将钱给了谁了。"
"我不认识哈里希,对银行抢劫案也不感兴趣!"
"荒唐!那为什么哈里希说,他将钱给了你呢?"米夏埃尔 插嘴说。 太太跳了起来:
"我要控告你们!……" "xx相反,太太。哈里希究竟是什么时候把钱给了你,
你又将钱藏在什么地方了? 安格莉卡气得大叫道:"我要说多少遍,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
路德维希·哈里希!" "你真不认识? "对,不认识! 阿尔夫生气地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
说道:"就这样吧 。。。¨你被逮捕了。很遗憾,太太,你刚才犯了个错误
请问,安格莉卡犯了什么错误?
那位太太一再声称,她不认识哈里希,但她却知道 哈里希的全名是"路德维希·哈里希",
很显然,她是认识此人的。
驯马师之死
清晨,海尔丁探长正在看骑手们跑马练习,突然马棚里冲出一个金发女郎,
大叫着:“快来人哪!xx啦!” 海尔丁急忙奔了过去。 只见马棚里一个训马师
打扮的人俯卧在干草堆上,后腰上有一大片血迹,一根锐利的冰锥就扎在他腰上。
“死了大约有8个小时了。”海尔丁自语道:“也就是说谋杀发生在半夜。” 他转过身,
看了一眼正捂着脸的那位金发女郎,说:“噢,对不起,你袖子上沾的是血迹吗?”
那位金发女郎把她那骑装的袖口转过来,只见上面是一长道血印。 “咦,”她脸色煞白,
“一定是刚才在他身上噌到的。我叫盖尔。德伏尔,他,他是彼特。墨菲。他为我训马。”
海尔丁问道:“你知道有谁可能杀他吗?” “不,”她答道,“除了......
也许是鲍勃。福特,彼特欠了他一大笔钱......” 第二天,警官告诉海尔丁说:
“彼特欠福特确切的数字是15000美元。可是经营鱼行的福特发誓说,他已有两天没见过彼特了。
另外,盖尔小姐袖口上的血迹经化验是死者的。 “我想你一定下手了吧?”海尔丁问。
“罪犯已经在押。”警官答道。 谁是罪犯呢?
罪犯是金发女郎。她自称血迹是“刚才在他身上蹭到的”,
实际上那时彼特已死了8个小时。他的血已结成冰,不可能会蹭到她袖子上去。
骨斑辨尸
"叮铃铃……"F镇的xx局长给艾克斯博士打来电话, 请求协助侦破一起无名死尸案。
原来,这具无名尸体是在F镇旁一口水塘中打捞上来 的,尸体已经腐烂,面目无法辨认。
当时正值盛夏,xx局长 只好把尸体送到火葬场焚化了,留下的仅有几副照片和简单的验尸记录。
随同尸体打捞出来的其它一些物品表明死者大概是本省人。艾克斯博士经过仔细地观察,
注意到这具男尸的骨头上 有一些明显的黑色斑块。他问xx局长:"贵省有没有炼铅厂
之类的冶炼工厂? ”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艾克斯博士果断地说:"局长先生,您尽管派人去炼铅厂
所在的地区去调查好了。死者生前很可能是那儿的人。" xx局长按照艾克斯博士的指点,
果然在某炼铅厂查到了无名尸的姓名、身份,并以此为线索迅速破了案。
受到上级嘉奖的xx局长十分纳闷,博士依据什么从骨斑中判断出死者身份的呢?
死者骨骼上的黑斑通常是硫化铅的痕迹,证明死者生前曾接触过大量含铅尘毒。
侵入体内的铅有90一95% 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
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沉积铅 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硫化铅,
从而形成黑色骨斑。艾克斯博士 就是据此断定死者应是重金属冶炼厂的操作工人或附近的居民。
西格马尔的车号
两名武装歹徒冲进一家银行,抢了钱后,立即乘一辆福特 车逃跑了。
一个银行职员记下了车子的号码。 一刻钟后,布伦茨警长就带着助手赶到了现场。
正在他们谈论案情时,突然发现了要找的那辆福特车。它刚从转车旁掠过。
警官克勒姆叫了起来:"这不可能,车子的牌号、颜色、车号都对。"他们超到前面,将车拦下。
车中是一位年轻男子,名叫酉格马尔。布伦茨警长对西格马尔进行了审问。
虽然发现他跟这一起银行抢劫案有关,可是由于他不可能在现场,只能又将他放了。 事后调查,
歹徒从那家银行抢走75000 新钞票。 没过几天,又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案发不久,
西格马尔开车通过一检查站径直往前开。 xx拦下他说:"你没有看见停车牌吗?得罚10马克!"
"下次一定注意。"西格马尔给了xx一张10马克的纸 币。 两天后,警方逮捕了他,
理由是与银行抢劫案有关。 "不可能,"西格马尔说,"我不在现场!"
布伦茨警长佯笑道:"但你是主谋。你找了两个朋友,弄了一辆xx相同的车。每次抢劫银行,
你就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他们就趁机跑了。但是,这次你犯了个小小的错误,
结果露了马脚! 你能猜出西格马尔在何处露了馅吗?
西格马尔交罚款的那张10马克的号码,是被抢劫 的75000克中的一张。
深海探案
在太平洋某处海底深40米的地方,有一个日本的水生动物研究所,专门研究海豚、
鲸鱼的生活习性。研究所里有主任高森和三个助手清江、岛根、江山。那里的水压相当于5个大气压。
{yt},吃过午饭,三个助手穿上潜水衣,分头到海洋中去工作。下午1点50分左右,
陆地上的武滕来到研究所拜访。一进门,他惊恐地看到高森满身血迹地躺在地上,已经死去。
xx到现场调查,发现高森是被人枪杀的,作案时间在1点左右,据分析,凶手就是这三个助手之一。
可是三个助手都说自己在12点40分左右就离开了研究所。
清江说:“我离开后大约游了15分钟,来到一艘沉船附近,观察一群海豚。”
岛根说:“我同往常一样到离这里10分钟路程的海底火山那儿去了。回来时在一点左右,
看见清江在沉船旁边。”
江山说:“我离开研究所后,就游上陆地,到地面时大约12点55分。当时増川小姐在陆地办公室里,
我俩一直聊天。”増川小姐证明江山一点钟左右确实在办公室里。
听了三个助手的话,xx说:“你们之中有一个说慌者,他隐瞒了枪杀高森的罪行。”
你能推理出谁是说谎者和谁枪杀高森的吗?为什么?
江山是说谎者,他也是枪杀高森的凶手。因为研究所在水下40米的地方,大约有5个大气压,
要想从这样的深度游向地面,必须在中途休息好几次,使身体逐渐适应压力的改变。
如果只用15分钟游到地面,那么一定会患潜水病。
甲板,传来枪声
"无畏号"小汽艇在风暴中东摇西晃,颠簸前行。风暴暂息时,一号甲板传来一声枪响。
犯罪学家福德尼教授扔下那本他一直未能读进去的xx小说,几个箭步就冲上了升降口扶梯。
在扶梯尽头拐弯处,他看到斯图亚特,迈尔逊正俯身望着那个当场亡命人的尸体。 就在此刻,
天穹绽裂,电闪挟着雷鸣,仿佛苍天在发出食尸鬼 似的狞笑。 死者头部有火药xx。
拉森船长和那位犯罪学家马上展开了调查,以弄清事发时艇上每位乘客的所在位置。
调查工作首先从离尸体被发现地点最近的乘客们开始。
{dy}个被询问的是内森·柯恩,他说听到枪声时,他在舱室里正好要写完一封信。
"我可以过目吗?"船长问道。 福德尼从船长的肩上望去,看到艇用信笺上爬满了清晰的蝇头小字。
很显然,信是写给一位女士的。
下一个舱室的乘客是玛格内特·米尔斯韦恩小姐。当被紧张不安。她回答说,由于被大风暴吓坏了,
大约在枪响一刻 问及事发时她在干什么时,米尔斯韦思小姐显得情绪激动且钟前,
她躲进了对面未婚夫詹姆斯·蒙哥马利的卧舱。
后者证实了她的陈述,并解释说,他俩之所以未冲上过道,是因为担心这么晚同时露面的话,
也许会有损于他俩的名誉。福德尼注意到蒙哥马利的睡衣上有块深红色的斑迹。
经过调查,其余乘客和船员的所在位置都令人无懈可击。 请问,船长怀疑的对象究竟是谁?为什么?
内森·柯恩因涉嫌而被拘捕,因为在狂风巨浪中,要写出清晰的蝇头小字是不可能办到的。
故布疑阵
博物馆新运到一匹出土文物,在开箱清点时,发现一件珍贵的青铜器不见了。
经侦查,发觉有两个人相当可疑。这两个人一个是瘦高个子,一个是小矮胖子,
当他们发现有人跟踪时,就朝海边一座山上匆匆逃去。由于雨过初晴,
他们走过的山间小路留下了清晰的足迹。足迹延伸到一个陡坡边的乱草丛中消失了,
之后有在坡上重新出现,一直到悬崖边上就不见了。望下去就是滔滔海浪。警员仔细搜索,
发现旁边草丛里丢着一个记录本,本子{zh1}有字的一页上写的是:
“一切都将逝去,一切皆可抛弃……”一位警员看罢后说:“可能是畏罪xx了。”
警长仔细查看了脚印,果断地说:“人就藏在土坡附近,分头搜索!”
果然在坡下百米外一个茅棚里楸出了这两个罪犯。在押回来的路上,警长悄悄地对警员说:
“脚印中的奥秘猜到了么?你想想那现场:土坡以上大个子的步距比小个子的短;
大个子的脚印是前掌使劲,而且大脚印有几次重在小脚印上,小脚印从来没有压上大脚印。
着是个疑阵。”警员恍然大悟道:“险些被他们骗了!”
请问,两个罪犯布了些什么疑阵?
两个人走到坡下,矮胖子上了坡,手里拿着高个子的鞋,走到悬崖边,把笔记本扔到草丛里,
然后,换上高个子的鞋,倒退着下来,企图造成两人都跳崖的假象。
因为退着走,所以步距比原来的还小,而且是前脚掌着力,因此小鞋印不会落在大鞋印上,
只能是大鞋印落在小鞋印上。高个子在坡下草丛中接应了矮个子,两个人赤脚从草丛溜掉。
染血的沙滩
金田一耕助躺在伊豆海岸的沙滩上,离他5米远的地方,有一把红色的海滩伞,
伞下有一对男女在嬉闹。隔着伞看不到他们的人,只听到声音。 不一会,一切都平静下来了。
忽然又传来一阵嘈杂的音乐,是从录音机中传出来的。过一阵就停了。
一个青年男子从海滩伞下走出来。走进海里游泳。沙滩的左边是海岬。这时,海滩伞下有女人在呼叫,
男子于是朝岸边挥了挥手,然后游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睡着的金田一耕助被一阵不知
是男是女的叫声惊醒,看到一个男子从海滩伞下跑出来。他戴着一顶夏天的白帽子,麻料的衣服,
打着蝴蝶领结。脸上戴着副很大的太阳眼镜,鼻子下蓄着胡子。 这人走后不久,游泳的男子回来了。
他身上滴着水走向海滩伞,然后就听到他大叫:“xx了!” 那女子已被人勒死了。
后经调查,金田一耕助看到的蓄胡子男人是那女人的情夫,于是他便成了xx嫌疑犯。
但他又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那么谁是凶手那?
{dy}个男子,他一人扮演了两个角色。为了要使他不在现场的证明成立,
才特意将伞架到别人附近。 在打开录音机的时候,他勒死了那个女人,然后利用录音,
放出女子打招呼的声音,好像他去游泳时那女人还活着。
他在出海后绕到海岬,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帽子、眼镜穿戴着,再粘上胡子,
化装成女人情夫的样子跑到海滩伞下,故意发出叫声,好让人以为是那人、在那时候把女子勒死的。
然后他再经由道路走回海岬,换下衣服,跳入海中游回来,假装发现了尸首而惊叫。。
封闭的房间
{yt},一位满脸愁云的少女来到私人xx段五郎的办事处,对段五郎说,在上周二的晚上,
她姐姐被煤气灶里跑出来的煤气熏死了。奇怪的是,姐姐的房间不仅窗户关得严严的,
连房门上的缝隙也贴上了封条。来调查的刑警认定:别人是不可能从门外面把封条贴在里面的,
这些封条只有她自己才能贴。所以警认定她姐姐是xx。可少女说,她了解姐姐的性格,
姐姐决不会轻生。这一定是桩凶杀案。 段五郎听了少女的陈述,试探地问道:
“谁有可能是嫌疑犯那?” 少女激动地说:“姐姐有个恋人,但他最近却与别的女人订了婚。
他一定是嫌姐姐碍事,就下了毒手。” “这个男人是谁?” “叫冈本,他和姐姐住在一个公寓里,
出事那天他也在自己的房间里,可他说他什么也不知道。那肯定是谎言!” 于是,
段五郎和少女一起来到那幢公寓。 这是一幢旧楼,门和门框之间已出现了一条小缝隙。
在出事的房门上,还保留这封条。段五郎四下里一瞧,便想公寓管理人员询问案发当夜的情况。
管理人员回忆道:“那天深夜,我记得听到一种很低的电动机声音,像是洗衣机或者是吸尘器
发出的声音。” 段五郎眉头一皱,说:“冈本的房间在哪里?” 管理人员引着段五郎走到冈本
的房门前。打开房门,段五郎一眼就看到放在房间过道上的红色吸尘器。 他转身对少女说:
“小姐,你说得对,你姐姐确实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就是冈本!” 段五郎是怎样识破冈本的
真面目的呢?
冈本待被害者睡熟后,先在门的四边把封条贴上一半,然后打开煤气开关。
他走出房间关严门,然后就用吸尘器的吸口对准门缝,这样剩下的一半封条被吸尘器一吸,
就紧紧地贴在门和门框上,造成了被害者xx的假象。
可口可乐
西泽警官的好友青木是位棒球教练。
这天,青木急匆匆地跑来警视厅,苦丧着脸报案,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今天我回家比较晚,到家时已经快10点了。进门后我发现女儿惠子趴在桌上,
开始我以为她睡着了,叫了好几声不见回答,走近一看才知道她已经……死……了。”
西泽警官立即赶赴现场,在桌上发现了喝了半听的可口可乐。经化验证明里面混有氰化物。
桌子上,零散着几张信纸,其中一张信纸上放着半听混有氰化物的可口可乐。
那个信纸上的钢笔字迹十分清晰。
“这个听装的可口可乐原来放在哪?”西泽问道。
“是在厨房的冰箱里。”青木回答,“我女儿{za}喝冰镇的可口可乐,
所以我家冰箱里总是备有大量的可口可乐,谁料有人借此投毒害死了惠子……”
西泽打开冰箱看了看,又回到惠子的闺房。他拿起桌上的一张信纸看了看,问助手明智三郎:
“这些信纸都鉴定过了吗?”
“是的,经鉴定,上面的字迹和指纹全是惠子的,信纸上写的都是有关失恋的诗句。”
“青木,你女儿恋爱了吗?”西泽问。
“是的,”青木答道,“由于我不同意她小小年纪就涉足爱河,所以她与男朋友在几天前分手了”
西泽又抽出了那张压在可口可乐下的信纸端详了一会,又问:“那听可口可乐一直都是
压在这张信纸上的吗?”
“是的,没有人动过它。”青木答道。
西泽思考了片刻,判断说:“这听可口可乐不是惠子从冰箱取的,而是罪犯拿来让她喝下致死的!”
请问,西泽警官为何这样判断?
从冰箱取出的可口可乐接触室温后,铁筒外凝聚的水珠会消溶,
洇湿那压在下面那张信纸上的钢笔字迹。而这半听混有氰化物的可乐铁筒外是干的,绝非取自冰箱。
枪响之后
星期天下午,P先生被人杀了。警长来到P先生的邻居 M先生家里调查。
M先生告诉警长发生凶杀的时间时说: "我和我的女儿很清楚,我们听到三声枪响的时间正好是
17点6分。我们立刻向窗外看去,看到一个男人溜掉了,他只是一个人。"
警长检查了现场,他发现了一封由P先生亲手签名的信,上面提到,有三个男人曾想谋害他。
这三名嫌疑者是:A先生和C先生是足球教练,而B先生是橄榄球教练。
这三名教练的球队,星期天下午都参加了15点整开始的球赛。
A教练的球队是在离死者住所10分钟路程的体育场上争夺"法兰西杯";
B教练的球队是在离P先生家60分钟路程的球场上进行友谊赛;
C教练的球队是在离凶杀地点20分钟路程的体育场上参加{gj}争夺赛。
据了解这三位教练 茌裁判号吹响结束比赛的笛声之前,都在赛场上指挥球战,
而且当天天气很好,比赛皆未中断过。 警长踱着方步,突然返转身对助手说:
"给我把三位教练 都请来。" "诸位教头,贵队战果如何?
A教练答日:"我的球队与绿队踢成了平局,3比3。"
B教练接道:"唉,打输了,9比15负于黑队。"
C教练满面喜色,激动地说:"我的队员以7比2的辉煌战绩打败了强手蓝队,夺得了{gj}!"
警长听后,朝其申的一位教练冷冷一笑:"请留下来我们 再聊聊好吗? 这被扣留在警署的教练,
正是枪杀P先生的罪犯。你知 道他是谁吗?为什么 ?
一场橄榄球赛需要80分钟,还不包括比赛时的中间休息,再加上60分钟的路程时间,
那么B教练在17:20之前是不可能到达P家的。 足球比赛全场是90分,即使加上中间休息15分钟,
这两位教练也xx有可能在作案之前到达P家的。
再分析下去:A教练的队参加的是锦标赛,当他们与绿队踢成3:3平局时,
还得延长30分钟决胜时间,再要加上10分钟的路程时间,就是不再加上中间休息时间,
他也不可能在17:10前到达P家。
所以,只有C教练才有可能杀死P先生,因为比赛时间9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和路程20分钟,
这样,他可以在17 :05,即在枪响之前1分钟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