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福建、江西、四川、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在长沙正式签署《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合作协议》,这意味着泛珠三角区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将实现深度合作。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也获得了高速发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为确保这一新职能得到科学有效的履行,经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协商,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
根据签署的合作协议,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共同构建区域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合作平台,开展合作交流。重点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加大信息交流力度,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对接和互通;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技术等问题,每年召开一次由具体操作人员参加的研讨交流会;为企业实施跨区委托等事项提供必要帮助;加强衔接配合,实施现场实验核查;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假和违法广告整治;共同探讨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适时召开协作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发展论坛,共同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发展。
摘自:国家食品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