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2009-08-10
据《北方新报》报道,7月初,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南墙外放置了一座环保厕所,以解决附近居民如厕难的问题。由于照明问题未解决,一直没有投入使用。如今,这座环保厕所的门遭到人为破坏。
不可否认,面对居民如厕难的问题,有关部门的协调不力确实难辞其咎。可是因此就把公共设施当成“出气筒”,就更不对了。这件事只能说明个别人缺缺乏社会公德。
“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这句话人们早已耳熟能详,然而,破坏公共设施现象随处可见,又一次让我们想到了人的素质问题。要知道,被破坏的不仅仅只是一座环保厕所,还有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破坏公共设施行为严惩的同时,还要加强宣传,让爱护公物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损坏公用设施可耻、爱护公用设施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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