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有何职责?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7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12、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有何要求?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8条的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3、农产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遵守什么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9条的规定,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14、农业转基因产品应如何进行标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0条的规定,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15、依法需要实施检验的动植物产品应当如何进行标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1条的规定,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16、怎样才能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优质农产品标志?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2条的规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17、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18、国家如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4第1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19、关于监督抽查应如何进行?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4第2款的规定,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20、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的机构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有权进行检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5条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