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温家宝总理心中的“农民主体论” - 宋艾君- 职业日志- 价值中国网 ...

两会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下午3时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谈起农民工的问题时,温总理说,“我多年在心里积累的一种看法。有人说,农民工可以改一个称呼了,其实这只是一个现象,其实质: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已经是农民。”

如何正确把握和理解总理这句话的含义呢?如何看待农民与现代产业工人队伍之间的发展关系呢?

 两会观察之二

艾君:解读温家宝总理心中的“农民主体论”

艾君/文

 

两会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下午3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如何应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时,温总理说,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已经是农民。

温总理阐述说:“我先讲一下,我多年在心里积累的一种看法。有人说,农民工可以改一个称呼了,其实这只是一个现象,其实质: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已经是农民。大家可以看,从采矿、钢铁,到纺织,到运输,到城市的清洁工甚至到若干服务岗位上的农民工,他们已经成为工人的主体了。我们城市建设的高楼大厦,我们城市能够正常运转,人们生活能够安心,是同他们的努力分不开的。” (据新华社2月27日电)

 

 

在这短短的叙述里,温总理在对待农民工问题时表述为是一种现象后,接着进一步阐述了当今社会农民的地位--农民是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

艾君理解,总理在这里所讲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是农民”中的 “农民”,主要指从农民职业转化而来从事采矿、钢铁、建筑、纺织、运输,或到城市的若干服务岗位上的从业者(农民工)。总理把这部分人已经化为工人的行列,并称为“工人的主体”。

艾君研读后认为,实际上总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农民工问题只是一种现象,现象就不会长远是暂时的,称谓不能忽视一种社会现实的存在,那就是“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已经是农民(注:总理这里所讲的农民是特指,见上面阐述)。”无论从采矿、钢铁、纺织、运输业,还是城市的清洁工行业甚至若干服务行业岗位上都有他们的影子,农民工“已经成为工人的主体了”。“我们城市建设的高楼大厦,我们城市能够正常运转,人们生活能够安心,是同他们的努力分不开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总理的心里,只有社会分工不同而没有工人、农民地位的不同;只有岗位、职业的转换而没有现代一些陈旧观念和政策、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土政策禁锢下的农民、工人终身制问题。

 

[观点一]

“农民工”现象是暂时的,“农民工”一词必成历史

温总理:“我多年在心里积累的一种看法。有人说,农民工可以改一个称呼了,其实这只是一个现象……

 

对于“农民工称谓的问题”,艾君应该算比较早呼吁“农民工称谓不合时宜”观点者。从2004年起,艾君在许多文章中探讨过,认为,当时这个称谓的出台在社会上是带有普遍的歧视含义,词语的出笼以及与当时出台的一些相关地方法规,都存在明显限制着人们去正确看待和认识“农民工”这个称呼所带来的社会不公平性。实际上,那时人们眼里的这个群体在社会上是“异类”。他们拿着点滴的薪水在异地为所在地默默奉献和劳动者,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关爱,难以享有平等就业、职业选择、学习、取得劳动报酬等各种权利。这个称呼一时成为了贬义词,成为所在地土政策限制下新时代的“劳工”,也有人曾极端地形容为“新的包身工”。社会上,对这个称谓下的群体的观念和做法,已经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伤害了一些社会成员的尊严,也不是和谐社会思想和理念的体现,在这种背景和环境下,艾君认为,社会舆论界再使用这个称谓有些不合时宜,可以作为研究者使用,已不适合舆论和社会的广泛使用,应该废弃改名。

但是随着中央一些政策的出台,尤其是户籍的坚冰融化,户籍属性从二元向一元化过渡,再加上全社会的重视和关爱,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加大理解和保护力度等等,这个概念下的群体,正在走向春天。

对于“农民工”问题,艾君近几年一些文章进行过探讨。实际上“农民工”的问题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对一些政策法律概念的理解上的误区,让“农民工”问题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当我们重新认识和审视这种现象时,则会发现,其最终会回到政策法规的原点上。

众所周知,“农民工”本身是劳动者中的一员,享受相关劳动者法规的保护属于自然。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实际上已经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这种职业转变为其他产业的劳动者了,所以“农民工”的从业属性和本质已经等同到于产业工人,应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之列。尽管有一些“农民工”具有工作性质的变化性和不确定性,但却并不影响其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权益。让农民工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以及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回到政策法律的原点也成为必然趋势。

无可厚非,“农民工”其职业属性已经属于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政策的框架下,享受工人的平等权益当属自然。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对农村成份中的工人如此界定,工人(雇农在内)一般全无土地与工具,有些工人有极小部分的土地与工具,xx地或主要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这是工人。从界定看,实际关于亦工亦农、常年外出务工者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农民工”除了有个外地户口的帽子外,已经xx属于工人的范畴。

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也对“农民工”这种职业内涵给予了明确注释,即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农民工”属于工人阶级中的组成部分是无可厚非的。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国家公职人员都属于劳动者。作为工人的“农民工”回到现有法律保护的原点,享受法律法规政策给予职工的平等待遇,享有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权益和义务和发展权就是{zh0}的保护和尊重。

艾君在以往文章解决“农民工”问题策略里曾经讲过,“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和户籍制度的束缚。人们普遍认为“农民工”指的就是农民工人。可其涵盖的意义事实上理解成了农业户口从事着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有的把所有打工一族也都归为概念范畴。解决了这些人居住权问题,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让他们的称谓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以前艾君也就此问题撰文指出,农业只是一种产业,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农民这种职业的剩余劳动力即为待业,农民中的有思想、有学识、有爱好追求者,他们有权力选择不为农去寻找到自己合适的职业,可能在城市,也可能在村中其他行业,这仅仅属于工作属性的转换。

职业决定属性和身份的称谓,不是属性决定职业。因此,将人的职业规范到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的称谓中,可以xx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现在中央已经明确指出,“农民工”属于新的产业工人,那么,享受产业工人所有应该享受的权利、地位和法律保护就成为必然。

艾君以前文章还讲过,随着中央各项政策的出台,这个群体的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将逐渐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实施,在中国转型期因“农民”职业转换而带来的社会现象—“农民工”,这个称谓和这种现象就像过去的“下海潮”一样必成历史。

 

[观点二]

关于农民是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

温总理:“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已经是农民。大家可以看,从采矿、钢铁,到纺织,到运输,到城市的清洁工甚至到若干服务岗位上的农民工,他们已经成为工人的主体了……

 

艾君一些文章讲过,从当今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角度看,农业是一种产业,而农民本质是一种职业,农民这种职业的剩余劳动力也为待业。农民中的有思想者、有专业特长者、学识者、有爱好追求者,他们有权力选择不为农而去寻找到自己合适的职业,可能在城市,也可能在乡村中其他行业。这仅仅是从农民这种职业“跳槽”到其他产业的从业者。

新中国成立后,因为受计划经济条条框框理念的束缚,农民已被演变为简单明了的“一切农业户口者”。即身为“农业户口”者已经成为“农民”的代名词,即“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已经失去了词典里所解释的“长时间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作为一种职业的内在简单的含义。这种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农民”概念至今还在束缚和影响着社会,束缚和影响着中国社会对政策的制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人为的问题的产生。已经阻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阻碍了社会的统筹发展,阻碍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的进程,阻碍了市场经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合理界定“农民”与“村民”、“农民与工人”、“村民与市民”,进一步将农民重新恢复到法律的原点,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原有本质含义是当务之急。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应该是人从事的职业决定人的属性和身份,而并非不是属性、身份决定职业。如果以“身份、属性决定职业”的观念走市场经济,并作为政策制定的基础,那不是科学的发展的理念,也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产生,不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所要求的。

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轨迹表明,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再到商业社会,社会的转型必然导致人口的不断转型。

农业社会的主体是农民。从我国的农业社会历史看,工人也一直存在,只是新中国的土改和三大改造,使得农村工商人逐渐减少,到xx期间几乎销声匿迹,农村人只有从事农业生产做农民,要改变职业也只有参军,那时的农民大约占中国总人口的80%-90%以上。我国成为了全世界名副其实的“农民大国”。

1978年底,新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对内实行改革,对外实行开放。改革开放后,中国由农业社会步入工业社会。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一定程度上私有,在完成国家征购粮食任务后剩多剩少都归农民自己所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的改革成功地从农走向城市,我国的工业经济开始迅猛发展。我国也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

工业社会人的典型标志就是工人的增多。在进入工业社会中,工人大量增加,农业人口有所减少。这时的工人范围很广,凡是领取工资生活的都是工人,城市人口绝大多数是工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校学生、进城务工者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真正的农民数量开始减少,工人的数量增加。同时,商业开始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掀起了下海经商的热潮,商人数量也占了一定的比例。大致形成了60%的工人(以工业税收为主)、30%的农民(以土地为生)和10%的商人的格局,即工业社会工人增多,并占主导地位。

而眼下社会出现的问题以及xx的焦点就是“农村进城务工者”以及“农民职业转行者”,而如果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愚昧观点,农村人就该种地、子子辈辈都应该过着“面向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而“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又需要、必须转换、转移,这就是造成固有观念和政策上的难题。

所以,对于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因一些执政者观念陈旧、政策缺少科学性而造成的社会“新农民”问题,只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经验办事,以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制定相关政策,就会避免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对农村成份中的工人如此界定就具有前瞻性和合理性。在对农村中“特殊群体[农民工]”都归为“工人”。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也对“农民工”这种职业内涵的注释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科学性和发展的眼光。

改革开放30多年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我国社会分工、从业状况、人力资源配置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艾君之见,我们天天所提的9亿农民的概念,是以计划经济的概念和模式将农村户口统计为的所谓“农民”,这里包含着“老弱病残者、儿童、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农民工)”。以市场经济科学发展观念看,实际不是中国社会真正的现实。市场经济发展30多年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也有十几年了,大批从事农业生产者的职业已经转变,再抛去生活在农村中的“老弱病残丧失农业劳动者、儿童、手工业者、工商户”等,按现代市场经济理念中的长期(1年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的真正“农民”不会超过4亿人只不过统计方式,是以传统的户籍属性而界定的固有的工人数量统计,还是统计上由农民转化而来的新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问题。

实际上,从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特点看,伴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二元户籍结构向一元转变,小城镇的大量涌现,我国已经跨进了工业国的行列

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国工人队伍构成发生历史性变化。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在数量上已经超过城市户口的劳动力,成为当今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

据去年xx部门统计,在中国超过3/5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目前,仅跨地区流动一年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就有近2亿人。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农业户口劳动力已超过60%。在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所占比例已接近65%,例如,加工制造业占68.5%,建筑业占79.8%。

有相当一部分并且是举家进城,由暂时居住到购房稳定居住,由从事简单劳动到从事技术工种,由离乡不离土到离乡又离土。他们已经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企业工人和工商业经营者。

这些城镇新居民的产生、新工人的涌现,这是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始终保持低成本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经济保持高效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注入了活力,为我国工人队伍构成改变着历史,农民工已成产业工人的主体。

由此可见,温总理所讲的“农民已经是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是恰如其分的,也是我国当今发展的现实。当然,温总理在这里所讲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中的农民”,主要指从农民职业转化而来从事采矿、钢铁、建筑、纺织、运输,或到城市的若干服务岗位上的从业者(农民工)。总理把这部分人已经化为工人的行列,并称为“工人的主体”,这是对我国当前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农民工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艾君/文,2010年2月27日夜匆草于北京天为堂。)

 

]:张彩霞制作陶艺品《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捐赠市总工会

 

春节前夕,正值北京市总工会迎来60华诞之时,清华大学访问学者、山东工艺美术大师张彩霞千里迢迢从山东淄博赶来北京,将她精心设计制作的《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陶瓷艺术品通过劳动午报社赠送给了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有关领导接受了捐赠,并对工艺美术大师张彩霞将自己精心制作而成、具有社会震撼力的佳作赠贺市总工会60华诞表示感谢。

据张彩霞大师介绍,他从媒体获悉,北京市总工会多年来在关心、关爱、帮助在京农民工付出了大量心血,今年春节又与有关部门协商开通农民工专列,将农民工兄弟送上火车,使在京施工的农民工兄弟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倾情温暖。她很受感动,在北京市总工会迎来60华诞之时,特将他亲手设计、制作、烧成的陶瓷艺术品《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赠送给了北京市总工会以表自己的一份爱心。

这件陶瓷艺术品取材于xx的新闻图片《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经过了张彩霞大师的艺术加工,通过高温、高密度陶瓷艺术加工而成。作品中刻画了总理心系百姓冷暖的焦虑心情。画面上,温总理紧紧握着刚干完农活回家的熊德明的手,在场乡亲们自然、激动的心情透露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这幅2003年最有影响力的《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新闻照片出自新华社中央报道组xx记者刘卫兵之手。作品发表后,农民工熊德明一时成为新闻人物,同时引发了社会各界为农民工讨工钱热潮,这幅作品荣获第14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身为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张彩霞,出生在山东省淄博市,从小随父从事陶瓷艺术及中国人物画的创作,其作品细腻、传神、秀美,追求传统和艺术的xx融合与诗情画意的艺术境界。近年来作品多次荣获{gjj}陶瓷艺术一等奖和多项国家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陶瓷艺术设计、手绘、花纸设计、高温窑变花釉、刻瓷艺术等艺术作品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种评比和展览并获得奖项。作品多次荣获全国及省级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源》高温窑变系列座盘荣获第五届中国陶瓷产品设计大奖赛金奖,《古韵清风》餐具系列荣获第五届中国陶瓷产品设计大奖赛银奖。高温窑变《生命》荣获第四十三届国际陶艺学会大会陶瓷艺术作品展优秀奖,《古墨遗香》高温窑变在香港首届“紫金花”杯文化艺术博览会荣获铜奖。《古韵清风》餐具系列《牡丹仙子 》茶具餐具系列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设计专利,刻瓷、彩绘等作品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选为国礼赠送外国驻中国大使和国际友人并收藏;也被山东省政府、淄博市政府选为礼品赠送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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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会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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