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媛楠:在转基因“噩梦”真正来临前醒来 来源: {dy}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2日 罗媛楠
从毒奶粉到毒豆角 作者:
三聚氰胺事件刚过,毒豆角又来了,很多网民指责农业部,指责工商管理部门,认为是政府部门管理不严。这同毒奶粉时指责质监部门一个口气和道理。
贫道倒是想替这些部门说几句公道话:在我们国家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是防不胜防。治住了瘦肉精,出来个苏丹红;治住个苏丹红,冒出个地沟油;治住了地沟油,出来个三聚氰胺;今天就算治住了毒豆角,不知道明天会冒出“毒”什么的。
毒豆角是谁弄出来的?是农民。三聚氰胺主要是谁掺进牛奶的?是农民。苏丹红是谁搞进鸭蛋里的?也是农民。至于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假饮料,基本都是个体农民搞出来的。千家万户的农民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发财又不容易,利用点“先进科技”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中国数亿农户,就算有万分之一的“不法分子”,也能冒出几万个。其中万分之一有点科技头脑,也会有几百个。几百个仙点一出,几万个农户一跟(不跟就赔了),不断出点事情就不稀罕了。
想骂贫道污蔑农民就骂吧。但事实如此。
有人会说:人家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就不出这些问题,主要是法制严格。荷兰就没有毒牛奶,丹麦农民就不加瘦肉精,日本就没有苏丹红,以色列的农民也不生产毒什么的东西,就连中国的台湾的水果也可以放心吃。
那贫道就告诉你,他们没有像中国这样的小农经济,不是自己进货肥料、种子、农药、薄膜、农具……也不自己卖各种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品,那里的农民都是“组织起来”的农民。世界上只有中国和第三世界很多国家的农民是“个体经营”。整个欧洲的农民都“在组织”,都是某个协会、合作社、农会的会员,甚至是集体农庄的社员(以色列一半农民是国有或集体的集团农庄庄员)。不管你把这些农协、农会、合作社叫什么,但他们都是“集体组织”,集体经营的资产“集体所有”,收益大家分配。而且还不都是“按资分配”。台湾、日本的农村集体经济还像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六劳四”那样,会“人六资四”。“集体组织”基本垄断了所有农资的进货和销售,垄断了农产品销售和加工,甚至垄断了农产品的零售环节。日本、台湾的农民到时间了会享受退休,谁发退休费?集体经济。
人都“在组织”,出点坏事情直接牵涉别人利益,做坏事就困难了。没有组织起来的农民,只靠苛政严法来治理,照样会像中国和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那样假冒伪劣毒防不胜防。
有人会说,他们那里农业发展水平高,劳动生产率高,农民富裕,因此不必要xx。看看数字就知道,中国农业多数作物的单产基本是世界{dy},西方国家根本没法和中国比。而且农业劳动生产率再高,与制造业也没法比。花很多金钱和力气也很难让小麦增产20%,而随便一个改进就能让一个工人多生产一倍的鞋。那么是他们人均耕地多。是多,但也不是想象的差距那么大。日、韩、以色列和台湾劳均耕地也就是十几二十几亩,中国现在接近8亩,而且主要是半劳力在干活。台湾、日本在七十年代劳均耕地与中国现在差不多,也是0.5公顷左右。但当时农民收入就不必市民低。
区别在哪里?在集体经济成为农民“侵入”或者“植入”非农产业的工具。这些国家的集体经济垄断了成员的农用生产资料的批发和销售,垄断了农副产品销售,甚至垄断了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日韩台以等国家和地区连农村金融。这些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潜力远大于农业,这就弥补了单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空间小的缺陷。当农民吃尽这些行业利润的时候,自然不会穷到哪里。
有人会说:人家的集体经济是自愿的,我们的集体经济是强制的。人家是在生产中发现合作比单干好,中国是强制农民合在一起。今天似乎看到一个有还在嘲笑集体经济。
农民会自愿合作?鬼才相信!合作就必然带来约束,顶多过个舒心日资,起码自己发大财的希望就没了。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的农村合作组织不是在政府的“威胁加利诱”下形成的。政府只要把金融、产业进入、各种补贴和援助都放给集体经济,非集体经济成员享受不了或者享受的少,不用逼农民,他们也参加集体经济。管在于,很多政策是不能直接优惠给个人的。一些机会给了你,他就不存在有的可能性。那么政府只能给集体。
有人会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就不是你说的那样,他们都还是单干,公司加农户。是呀,美国劳均耕地1000多亩,澳大利亚、加拿大比美国还多。是欧洲国家的二三十倍,日韩的五六十倍。条件不一样嘛。美国农民只管种田养牛,别的都是公司管,各吃各的利润。那是他经营的资源多,够他们富裕的。中国能学美国?公司加农户,农户只吃十几亩甚至只几亩地的利润能富裕起来?
组织农民,教育农民,这可不是单单xxx干了。也不是xxx干了就是极左。农业、农村问题本来就存在着这些基本问题。一个小岗村,中国彻底与组织农民这件事给放弃了。
放弃了好,让政府各部门多担待点就行了。 |